之前參加某次培訓的時候,說過一句豪語:「我轉行做律師,是為了吵贏每一場架。」
律師是大多數人認為最能說的行業。入行了才發現,這是港劇和美劇塑造的虛假現象。事實是,我們開庭前都做好了充分的準備,開庭時自由發揮的空間很小。
但我的思維能力和脫口而出的能力確實是成為律師後得到了大幅提升的。如何用簡單而有力量的語言將龐雜的法律體系展現給當事人,同時做好萬全的假設,讓當事人不管從哪個角度都覺得我說的話無懈可擊;如何全面分析證據鏈,做好全方面多角度的假設,才能儘量讓開庭變數都盡在掌握之中。這應該是我大部分的工作。
如果說醫學是人體的藝術,那麼法律,就是思維的藝術。所以,在我的認知裡,一個律師的能力,都體現在開口說話的本事上。一個律師的溝通,應該是讓人如沐春光、暢酣淋漓的。這是律師的基本素養。也是我對自己的基本要求。
思維才是真正決定一個人階層的東西,它跟你讀多少書無關,也跟你的家境背景無關。它的重點,在於每天盤活。
前半年,我的崗位職責主要是談客戶,每天面對各種客戶的刁鑽問題,雖然刀光劍影,卻讓我的思維日益活躍。那個時候,說話出口成章,深入淺出,連我自己都覺得,我就是藝術本身。那個時候,連打辯論賽,都滔滔不絕,總有說不完的論點。
辭職後,本想休養一段時間,停擺了半個月。每天晚睡早起,大腦也停止運轉,思維也跟著枯竭。有一天朋友叫我去打辯論賽,猛然發現我已經想不出來有力的論點了。就像是有一個抓手,束縛了我的思想。
意識到這個,我抓緊又找了份工作。工作才是最重要的盤活。被動地接收一萬次,不如主動思考一次。
人生最好的狀態,應該是一個持續盤活的狀態。
我也很珍惜能夠持續盤活自己的人。通常遇到像我一樣,話說得藝術的人,我會毫不掩飾地表達我的喜歡。
思維是藝術,藝術來源於生活,生活在於折騰。所以,折騰本身,就是一門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