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法律文化研究的四種旨趣

2020-12-05 檢察日報

    在法學理論界,關於傳統法律文化的研究,是法史學、法理學共同聚焦的宏大主題,也是具有恆久魅力的研究對象。從世界範圍來看,歷史法學派注重從歷史傳統中尋找法律的精神,不僅把傳統法律文化作為研究的對象,還把傳統法律文化作為研究方法、作為價值準則,這個學派對於傳統法律文化,可謂情有獨鍾。在當代中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背景下,認真對待、全面研究中國的傳統法律文化,其理論意義是不言而喻的。正是因為這個緣故,法學界對傳統法律文化的研究一直都保持著較高的熱情。只是,應當以什麼樣的姿態去研究中國的傳統法律文化呢?略作梳理,關於傳統法律文化的研究旨趣,大致可以歸納為以下四種。 

    首先,在於尋找具體的真實。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是一個龐然大物,要整體地描述傳統法律文化,是非常困難的,甚至是一個難以企及的理論目標。但是,在傳統法律文化的框架內,某些具體的問題是可以有效地予以回答的。譬如,在中國歷史上,劉邦「約法三章」的時間、地點、內容、效果,就是一個可以研究的具體問題,在各種文獻資料的支撐下,可以對這個具體問題做出明確的回答。這樣的研究旨趣,就在於尋找具體的真實。這種關於傳統法律文化的研究旨趣,主要體現在常規性的法律史學研究中。因為要尋找具體的真實,研究者通常偏向於選擇微觀的問題,習慣於「小題大做」。這樣的研究旨趣有一個未曾言明的理論前提:傳統法律文化中的某個具體問題,特別是某個細節,就隱藏在歷史的深處,只要我們去尋找,就能夠找到它的客觀真相;只要能夠揭示某個具體問題的真相,獲得關於某個具體問題的真知,就達到了研究的目的。這樣的研究旨趣可以納入到歷史學的範疇,側重於從歷史學的角度研究傳統中國的法律文化。 

    其次,在於實現功利的借鑑。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古為今用。這樣的研究,雖然也要描述傳統法律文化的某個側面、某個維度,但是,研究的重點,更重要的目標在於實現功利的借鑑,亦即怎樣借鑑、如何創造性地利用傳統法律文化。譬如,御史制度是傳統法律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在御史制度中,尋找當代中國紀檢監察制度可以借鑑、吸收的制度因子或制度要素,就屬於功利的借鑑。再譬如,研究清代的秋審制度對於當代中國死刑覆核制度的借鑑意義,同樣屬於功利的借鑑。在當代中國法學理論界,這是一種常見而流行的研究旨趣。可以看到,很多關於傳統法律文化的基金項目,都體現了這樣的研究旨趣。這種關於傳統法律文化的研究,具有比較濃厚的實用主義傾向,是「學以致用」或「研以致用」的產物。這種風格的傳統法律文化研究,也許可以納入到「策論」或「對策」性質的範疇。比較而言,追求具體的真實主要在於求真,追求功利的借鑑主要在於致用,兩種研究相互關聯,但在旨趣上各有側重。 

    再次,在於完成自我的確認。所謂「自我的確認」是指在傳統法律文化與現代法律文化之間形成某種對照。換言之,就是在法律文化領域,強化傳統與現代之間的斷裂,通過彰顯傳統與現代之間的差異,把傳統置於現代的對立面,傳統就像映照現代的一面鏡子,可以通過傳統這面鏡子看到自己的形象,這就完成了對於自我的確認。譬如,傳統法律文化中的「八議」,就與現代法律文化中的「平等」形成了某種對立關係:在傳統法律文化中,對犯罪者的懲罰,可以「議親」「議故」「議賢」等等,但在現代法律文化中,犯罪者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享有法律之上或之外的特權。這樣的研究表面上看,是在對古今法律文化進行客觀的比較,背後的潛在之義,是在通過彰顯「他者」(古人)以確認「自我」(今人)。這樣的研究旨趣近似於人類學研究。兩者的不同之處在於:人類學主要是通過彰顯「空間上的異域」以確認自我,這種旨趣的傳統法律文化研究則是通過彰顯「時間上的過去」以確認自我。兩者之間的共性是實現自我的確認。法學理論中的「法的現代性理論」,就是由此而滋生的——通過彰顯現代法律文化與傳統法律文化之間的斷裂,以實現對現代法律文化的自我確認。 

    最後,在於追求規律的呈現。在學術思想史上,最能體現這種研究旨趣的實例,是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與國家的起源》。這篇經典文獻是對美國民族學家摩爾根的《古代社會》的創造性研究,可以歸屬於廣義的傳統法律文化研究。這篇文獻解釋了國家與法的起源:在原始氏族社會中,沒有國家與法。後來,隨著生產工具的進步,促成了生產力的發展,導致了剩餘產品的出現。越來越多的剩餘產品刺激了氏族首領們的私心,他們通過佔有剩餘產品的方式而成為富人,他們與其他的窮人形成了相互對立的階級。為了解決富人與窮人之間不可調和的矛盾,國家應運而生,並成為了富人階級壓迫窮人階級的工具。最早產生的國家是奴隸制國家,同時還產生了奴隸制的法,此後,還有封建制的、資本主義的、社會主義的國家與法。這就是恩格斯闡述的國家與法的產生規律。這就是說,恩格斯在關於傳統法律文化的研究中,發現了國家與法的產生規律、演進規律。這樣的研究,旨在揭示規律,旨在追求規律的呈現。這樣的傳統法律文化研究,其實是在建立一種敘事框架與解釋框架,或者說,是在建立一種「元敘事」,在於表述某種真理性的結論。較之於前述幾種研究旨趣,以呈現規律為追求的傳統法律文化研究主要是思想家的領域。 

    以上分述的關於傳統法律文化研究的四種旨趣,各具獨立的價值,不能相互否定,相反,它們之間應當形成互補、互助的關係。其中,「追求具體的真實」很重要,因為它是深化傳統法律文化研究的前提。以此為基礎,才談得上「實現功利的借鑑」。在某種程度上,功利的借鑑是對「追求具體真實」的一種延伸;如果沒有「功利的借鑑」,「追求具體真實」的末流就可能流於支離、瑣碎。「完成自我的確認」通過生產意義、確認價值,既可以為「自我」找到依據,還可以為變革提供理由,它與人類學研究、自然法學研究都有某些內在的關聯。但是,這種研究旨趣可能具有較強的主觀性,需要「追求具體真實」的研究來予以平衡與彌補。至於「追求規律的呈現」,則有助於解釋系統的建構,有助於為文明秩序提供終極性的依據,其特殊的價值與意義,更是別的研究旨趣所不能替代的,不過,這樣的研究旨趣儘管立意高遠,但如果沒有其他幾種研究的支撐,則可能流於空泛,甚至是遊談無根。 

    (作者為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

相關焦點

  • 社會學四大範式滿足學者多維研究旨趣
    社會學四大範式滿足學者多維研究旨趣 2015年05月22日 08:03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作者:張小山 字號 內容摘要:張小山基於社會學的基本性質、研究旨趣、理論預設、分析框架
  • 促進法律人類學學科發展
    它主要從不同文化間相互理解的角度,來探討人類學早期的法律制度在不同文明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法律的動態性研究等問題,後來又被越來越廣泛地應用於當代社會的法律制度、秩序規範乃至法律文化的研究。法律人類學廣闊的研究視野與微觀的研究進路不僅能夠拓寬傳統法律史學、法律文化研究的討論空間,亦能幫助我們多向度地深入理解當代中國的法治實踐。
  • 科學對待中國傳統文化,需要反對四種錯誤傾向
    科學對待中國傳統文化,需要反對四種錯誤傾向 2016年07月24日 10:17 來源:《紅旗文稿》 作者:高長武 字號 內容摘要:一、堅持客觀對待、辯證分析,反對全盤否定、虛無歷史在對待中國傳統文化問題上的全盤否定、虛無歷史的傾向
  • 「後物質主義價值觀」的現實觀照與理論旨趣
    傳統社會的核心工程是在穩態經濟下的生存,現代社會的核心工程是急劇的經濟增長,而後現代社會的核心工程則是最大化的主觀幸福感。與之相對應,傳統社會中的主流價值觀是傳統宗教和社區規範,現代社會的主流價值觀是成就動機,而後現代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則是以「生活質量」為核心的「後物質主義價值觀」。
  • 傳統生態思想文化的局限及其當代轉型
    關鍵詞:傳統生態思想文化;生態哲學;生態政治法律制度;生態民俗學術界一般將傳統思想文化理解為在歷史上影響深遠的傳統儒道佛思想文化。實際上,傳統思想文化還應包括傳統社會政治法律思想及制度,以及傳統民俗文化兩個層面。
  • 中國傳統法文化助力法治認同
    而在實現這一目標的過程中,中國傳統法律資源是不容忽視和可資利用的重要寶庫。通過汲取中華法律文化精華,尤其是深入挖掘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蘊含的思想觀念、人文精神、道德規範,使其與當下法治互相融通,有助於全社會形成法治認同和法治信仰,真正建立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法治發展道路,並為人類法治建設提供具有中國氣派的方案和實踐。
  • 中國民法的現代化與中西法律文化的整合
    中國民法現代化與傳統文化整合,不是要復歸傳統文化,而是要攝取傳統文化的優秀元素以完善新中國的現代法治;不是要拒絕外來的西方先進文化,而是要擇其精華並將其融入到我們的法治建設中來。中國傳統法律文化與西方民法文化的兼容和整合是實現中國民法現代化的關鍵。
  • 卜元石:德國法律評註文化的特點與成因∣評註研究
    朱慶育組織學界同仁在《法學家》雜誌上所刊發的評註類文章為了解德式中國法律評註提供了一個窗口,南大法典評註中心最近舉辦的多場學術活動加深了學界對法律評註的認識,賀劍的研究[1]貢獻了評註本體論全面、詳實的知識。可以說,中國學者對於德國法律評註的發展史、現狀、功能等方面都已經相當熟悉。因此,本文僅僅試圖在已有的認知基礎上作些補充,重點考察德國法律評註文化的特點、歷史發展軌跡與其背後機制性原因。
  • 法律社會學下的中國法傳統
    從法律的規範分析到法律的社會學分析  19世紀後半葉,西方人開始以社會學的方法來分析法律和法律的傳統。在他們看來,法律不僅僅局限於主權者制定出的法律規範,只有動態地考察法律在社會中的運作,才能夠發現真實的法律。
  • 讀書筆記|類型化研究法律程序不同「面孔」
    應該說,此書的研究視角是全新的、研究方法是全新的,其研究結果的震撼之處絕不僅僅在於比較刑事訴訟法本身的價值,它開創了研究法律制度的一種嶄新思路,這對所有法律制度乃至整個社會科學的研究都是大有裨益的。   客觀地說,達瑪什卡教授在比較法領域所取得的成就與其特殊的治學歷程密切相關。
  • 思想政治教育以文化人的傳統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是以文化人的實踐系統,以文化人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自覺活動。我國有著以文化人的優良傳統。作為思想政治教育的關鍵要素,內容、方法、載體是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以文化人的關鍵點,也是揭示思想政治教育以文化人內核實質的必然路徑。
  • 兩河流域「法律文明」丨法律制度維護「人權」,促進傳統工藝發展
    在兩河流域中收養孩子是需要經過法律的認可,只有得到了法律的認可,收養關係才會成立,否則這種關係是不能成立的。得不到法律認可的收養關係是屬於詐騙,這種現象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收養制度只是出於對孩子的保護,只要通過法律的認可,這個家庭是不允許再拋棄這個孩子,而且還要善待這個孩子。孩子是國家發展的希望,因此在法律中有很多條例是用來維護孩子。
  • 弘揚傳統文化 自然科學有責
    我最偶然的發現是,2008年,因請我研究了中國「避暑氣象學」,即研究海濱、高山、北方和地下等四種避暑方法的避暑效益的數量、避暑的質量(舒適性)和避暑經濟性(選擇時間,以獲得最大避暑效益)等問題。我最有趣的發現是,通過對我國海洋性和大陸性氣候研究,發現了深居內陸的四川盆地居然也是海洋性氣候。這個結論得到地理界的認可,曾多次收進高校地理教科書之中。
  • 動態保護傳統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
    原標題:動態保護傳統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訪中國中醫科學院中國醫史文獻研究所研究員王鳳蘭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就是要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能夠得到持續的實踐與傳承,並提升其被繼承的可能性。在傳統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究竟該保護什麼、如何保護,目前仍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 中學政治《傳統文化的繼承》說課稿
    「說課」是教學改革中湧現出來的新生事物,是進行教學研究、教學交流和教學探討的一種新的教學研究形式。「說課」有利於提高教師理論素養和駕馭教材的能力,也有利於提高教師的語言表達能力,因而受到廣大教師的重視,登上了教育研究的大雅之堂。不論是在教師招聘考試中,還是在以後的教師職業生涯中,大家都要經歷說課這個環節。
  • 趙壯道:集體主義價值觀守護了中國傳統文化
    本期光明網理論學術動態導讀關注政治體制改革、領導幹部如何推動治理現代化、節能減排、誠信、集體主義與中國傳統文化等話題  【趙壯道:集體主義守護了中國傳統文化】  洛陽理工學院公共文化研究中心趙壯道在論述集體主義文化基因與中國的文化安全時認為,集體主義守護了中國傳統文化。
  • 「地衣鎮角香獅子」,承載唐宋文化的「香爐」藝術
    春秋戰國時期,我國的香文化就已經出現,在我國五千年的歷史長河中,香文化一直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唐宋時期的香爐設計,憑藉著其高度的文化概括性和完整性成為中華民族造物文化的典範之作。古代的香爐不僅僅具有很高的實用價值,同時還具有獨特的藝術價值,深刻體現了我國唐宋時期人們的生活態度和精神追求,具有極高的研究價值。
  • 【法治文化】2020 年的 80 種法律好書
    法律的正當性源自何處?本書關注的仍是這一傳統的法治問題,由諸多律師、哲學家和政治理論家撰寫的論文既推進了這個問題,又使答案更為複雜化。本書的第一部分是對法秩序的研究,法治在其中遭受嚴重詰難。讀者可以發現在法治的觀念研究中能得出何種結論。第二部分則涉及法治作為法哲學、政治哲學和法理內部的一個概念問題,其價值何在。第三部分的文章專注於作為法秩序之局限的法治問題。
  • 跨文化詩學:族群混雜與身份跨界的理論圖式
    一、跨文化詩學:種族與族性研究的前沿發展  追溯「跨文化詩學」原初的理論關注, 可以看到加勒比文化理論家愛德華·格裡桑的研究旨趣是「克裡奧耳化」 (creolization) 和加勒比性 (antillanité) 問題。
  • 文化研究的四個維度
    文化是一個國家的靈魂。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文化工作,領導制定一系列文化工作的方針政策,並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強調要堅定文化自信,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發展。古今聖賢、不少學問家研究文化、談文化,使人總覺意猶未盡。要麼視角不同,「橫看成嶺側成峰」。要麼論域差異,出於實用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