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首都機場航站樓前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方便旅客抵離首都機場,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自2018年8月16日起,對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航站樓前道路採取限時停車交通管理措施。
北京交警提示,機動車駕駛人在接送航班時,要按照規定的車道行駛,對於接送乘客或需停留時間較長的車輛,請將車輛停放到停車場或者停車樓,首都機場除1號航站樓停車場外,2號、3號航站樓停車樓24小時內第一次進場前30分鐘停車免費。
1號航站樓由東引橋(或者機場高速分流處)經出發層至西引橋,機動車臨時停車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含通行時間)
2號航站樓由出發層與停車樓分流處,經出發層至1號航站樓與機場高速分流處,機動車臨時停車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含通行時間)
3號航站樓前由東引橋合流處經出發層至西引橋分流處,機動車臨時停車時間不得超過8分鐘(含通行時間)
3號航站樓前由到達層入口經到達層至到達層出口,機動車臨時停車時間不得超過8分鐘(含通行時間)
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及乘坐人數大於或者等於20人的大型客車不受限時停車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
請去往機場的市民朋友注意按照交通標誌的指示行駛,計算好時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使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並對違反限時停車規定者給予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