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2月14日訊 記者郄建榮 陝西省禮泉縣政府竟然為企業出具虛假證明,環保部在公開通報這一問題時表示已向陝西省政府發出建議,要求其堅決查處在禮泉縣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禮泉海螺)試生產和竣工驗收工作中涉嫌失職、瀆職和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
環保部在近日公開的通報中說,去年10月至12月,環保部委託陝西省環保廳對禮泉海螺進行調查,最終查明,2009年5月8日,禮泉海螺2×4500噸/天熟料水泥生產線(18兆瓦純低溫餘熱發電)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通過陝西省環保廳批覆。
陝西省環保廳批覆明確要求禮泉海螺以整條生產線的邊界確定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為600米,完成衛生防護距離內的下韓新村、下韓舊村、莊子村、東頁溝村、西頁溝村五個村莊253戶1199人的搬遷安置。
「在禮泉海螺申請試生產過程中,禮泉縣政府出具的承諾函(禮政函〔2011〕5號)承諾『已完成衛生防護距離內200多戶居民搬遷任務,現還剩餘6戶尚未搬遷,其中,主廠區衛生防護距離內2戶已經搬離,拆遷工作即將開始;皮帶廊道衛生防護距離內4戶已經基本談妥,近期可籤訂搬遷協議。』」環保部透露,在禮泉海螺申請竣工驗收過程中,禮泉縣政府出具《禮泉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搬遷情況證明》(無文件號),證明禮泉海螺該項目600米衛生防護距離內,除下韓村1戶、莊子村2戶搬遷工作在2012年5月份完成外,其餘250戶全部完成搬遷工作。
隨後,禮泉縣政府又出具《關於禮泉海螺項目衛生防護區搬遷有關情況的說明》(無文件號),說明禮泉海螺項目環評報告書中涉及搬遷的下韓新村124戶,在新村北邊重新規劃了三條街道實施搬遷完畢;下韓新村最南邊一條街道距離廠區約600米,且處在上風位置。
在禮泉縣政府先後出具了三份虛假證明後,2012年5月28日,禮泉海螺通過該建設項目的竣工環保驗收。
禮泉海螺系上市企業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2015年12月底,陝西省環保廳現場核實發現該建設項目需搬遷253戶居民,目前72戶居民已搬遷,181戶居民尚未搬遷。對禮泉縣政府公然出具虛假證明幫助企業矇混過關的行為,環保部已向陝西省政府發出通報,建議陝西省切實落實對本行政區環境質量負責的主體責任,督促禮泉縣政府儘快完成禮泉海螺建設項目涉及的181戶居民搬遷任務,並堅決查處禮泉縣政府弄虛作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