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加快推進鄭州市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7月10日
加快推進鄭州市跨境貿易電子商務
服務試點工作方案
近日,海關總署以《海關總署關於鄭州市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實施方案的復函》(署科函〔2013〕128號)批准了《鄭州市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根據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緊緊圍繞《實施方案》落實和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建設,以打造國際網購物品集散分撥中心為目標,按照起步準備、建設過渡、運行完善和總結提高四個階段,明確目標,細化任務,落實責任,全力推進鄭州市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建設。為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起步準備階段(2013年7月15日前)
(一)工作目標
按照海關總署復函和鄭州海關提出的要求,細化修改《實施方案》;完善形成各項必備的支撐要素條件,2013年7月15日起開展信息技術平臺開發和業務流程驗證業務測試;完成信息技術平臺及相關設施配套等前期準備工作,力爭全面啟動建設。
(二)主要任務和要求
1.細化完善《實施方案》。
(1)按照海關總署復函和鄭州海關提出的要求,從稅收、監管、統計、稽查、技術五個方面儘快完成《實施方案》細化完善工作。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河南進口物資公共保稅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配合單位:鄭州海關。
完成時限:2013年7月10日前。
(2)根據業務監管需要,提出檢驗檢疫監管需求。
責任單位: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完成時限:2013年7月5日前。
2.完善形成各項支撐要素條件,2013年7月15日開始業務測試。
(1)制定實施在一定範圍、一定規模內的業務測試操作方案。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配合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完成時限:2013年7月5日前。
(2)選擇確定參與業務測試的網商、電商、支付商、物流商,建立業務測試運營體系,確保業務測試順利進行。
責任單位:鄭州海關、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配合單位: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郵政公司、郵政速遞物流有限公司、機場集團公司。
完成時限:2013年7月10日前。
(3)依託試點單位現有監管查驗條件,完成卡口、倉儲、分揀等海關監管設施及海關監管場所外檢驗檢疫查驗場地等改建工作,基本滿足海關、檢驗檢疫業務測試過渡期間的需要。
責任單位: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配合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完成時限:2013年7月10日前。
(4)按照積極穩妥、風險可控的原則,制定過渡期間監管或服務保障辦法,支持試點單位業務測試。
責任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國稅局、外匯管理局。
配合單位:鄭州市政府、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完成時限:2013年7月5日前。
3.加快編制各專項建設方案,力爭早日啟動建設。
(1)編制信息技術平臺建設方案。組建高水平專業開發團隊,對接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等監管需求,高起點、高標準編制專項技術開發方案,明確任務分工、時間節點和質量要求,科學指導信息技術平臺建設。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配合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國稅局、外匯管理局。
完成時限:2013年7月10日前。
(2)制定完善監管查驗設施建設方案。根據業務監管要求,統籌制定完善海關、檢驗檢疫查驗場所及設施建設方案,提交海關和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審核通過。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配合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完成時限:2013年7月10日前。
(3)編制倉儲物流設施改擴建和辦公用房等配套設施建設專項方案。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完成時限:2013年7月15日前。
4.制定落實必要的扶持政策,為試點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條件。
(1)按照省政府決定,省、鄭州市財政儘快落實試點項目配套建設資金。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鄭州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3年7月15日前。
(2)研究出臺扶持出口貨物集聚的物流補貼、企業註冊、人才引進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制定規劃、用地、財稅等方面支持試點項目建設的保障政策。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
完成時限:2013年7月15日前。
(3)加強協管、協檢人員需求調研,制定人員配備方案,分步為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配備協管、協檢工作人員。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
配合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完成時限:2013年7月15日前。
(4)加快河南保稅中心公司股權變更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責任單位:省政府國資委。
配合單位:河南民航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完成時限:2013年7月15日前。
二、建設過渡階段(2013年7月16日至10月1日)
(一)工作目標
信息技術服務平臺基本建成,並實現與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國稅、外匯、工商等部門監管系統以及河南電子口岸的互聯互通,形成無紙化快速便捷通關新模式;完善適應業務迅速發展的相關基礎設施;郵政服務試點業務網絡覆蓋範圍進一步擴大;招商工作取得突破;在業務測試的基礎上,2013年10月1日實現技術平臺上線試運行和較大規模業務擴展。
(二)主要任務和要求
1.建設完善各項設施,形成運用信息技術平臺較大規模開展業務的支撐條件。
(1)基本完成信息技術平臺建設。按照信息技術平臺建設方案,完成關務、檢務、物流、支付、電子商務等單項模塊的開發和系統集成調試,基本實現E貿易數據交換、支付、安全認證、用戶管理、物流管理、單證管理、倉儲信息管理、通關物流控制等信息化管理功能和以電子合同、電子發票、電子運單、電子稅單等一系列格式化電子數據作為電子報關的隨附單證,實現通關申報全程無紙化功能,達到上線運行條件。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配合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完成時限:2013年10月1日前。
(2)完成河南電子口岸服務跨境貿易電子商務試點項目政務功能建設工作,實現與試點信息技術平臺互聯互通。拓展建設鄭州航空口岸與河南保稅中心公司「區港聯動」配套設施。
責任單位:省政府口岸辦、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管委會、省機場集團公司。
配合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國稅局、外匯管理局、工商局、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完成時限:2013年9月30日前。
(3)按照海關和出入境檢驗檢疫機場審核通過的監管查驗設施建設方案,完成各項監管查驗設施建設工作,經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驗收合格後投入正常使用。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配合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完成時限:2013年9月20日前。
(4)完成倉儲物流設施和辦公用房等配套設施改擴建工作。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完成時限:2013年9月20日前。
2.加強政策研究和管理創新,積極與上級主管部委匯報銜接,爭取對試點工作的政策支持。
(1)各監管部門要加強相關政策研究,跟蹤了解試點工作政策需求,積極與上級主管部委匯報銜接,及時解決試點工作遇到的政策問題。
責任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財政廳、國稅局、外匯管理局。
配合單位:鄭州市政府、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完成時限:2013年9月30日前。
(2)加強關檢合作和監管創新,制定實施便利企業快速、便捷、順暢的報關報檢等通關監管辦法,解決商品歸類、要素申報、二次錄入等影響通關時效的突出問題。
責任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配合單位:鄭州市政府、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完成時限:2013年7月31日前。
(3)依託「區港聯動」設施,形成河南保稅中心公司與鄭州航空口岸「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的快速通關模式。
責任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配合單位:鄭州市政府、省機場集團公司、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完成時限:2013年8月15日前。
(4)積極爭取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支持,開通鄭州至全球主要城市的國際普郵包裹、航空掛號包裹線路,增加EMS(郵政特快專遞服務)快遞直封、直發郵路服務功能,按需擴大郵政服務試點業務網絡覆蓋範圍,不斷完善河南郵政全球服務體系;批准在河南保稅物流中心建立代辦點,開展分撥業務。
責任單位:省郵政公司、郵政速遞物流有限公司。
配合單位: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完成時限:2013年7月31日前。
3.強力推進招商工作,引進一批國際國內知名的網商、電商、物流商等,為擴大業務規模奠定基礎。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保稅中心公司。
配合單位:省商務廳、工商局。
完成時限:2013年10月1日前。
三、運行完善階段(2013年10月2日至2014年5月底)
(一)工作目標
實現信息技術平臺上線試運行,基本形成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基礎信息標準規範和管理制度,做好迎接海關總署試點中期評估工作;商業運營及物流運輸體系得到進一步完善,試點業務形成規模。
(二)主要任務和要求
1.完成技術及相關支撐平臺聯網運行的測試優化工作,基本實現穩定運行及快速通關、規範結匯和退稅等建設目標,基本形成滿足試點任務要求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基礎信息標準規範和管理制度,全面達到海關總署試點中期評估要求。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配合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國稅局、外匯管理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13年10月5日前。
2.強力推進招商工作,形成國內外知名網商、電商、支付商、物流商的集聚和規模效應。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配合單位:省商務廳、工商局。
完成時限:2013年12月31日前。
3.根據試點業務航空物流需求,增開、加密國際航線,開通運行國際貨運包機。
責任單位:省民航辦、機場集團公司。
配合單位:鄭州市政府、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完成時限:2014年3月底前。
四、總結提高階段(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年底)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海關總署和《實施方案》要求,全力做好試點工作總結,確保順利通過國家正式驗收;初步形成先發優勢和國際網購物品集散分撥中心。
(二)主要任務和要求
1.形成較為成熟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商業運營體系、便捷高效的政府監管服務新模式和相關基礎信息標準規範、管理制度,出色完成國家試點任務,初步形成國際網購物品集散分撥中心。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配合單位:鄭州海關等鄭州市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2014年10月底前。
2.做好試點工作總結,確保順利通過國家正式驗收。
責任單位:鄭州市政府、河南保稅中心公司。
配合單位:鄭州海關等鄭州市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2014年11月底前。
五、組織實施
試點工作推進堅持「省市聯手、以市為主」的原則,鄭州市要切實加強領導,細化各階段工作方案,健全決策、諮詢、協調、督查等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試點工作遇到的問題。要抽調精幹力量,與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人員組成工作組,在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集中辦公,具體負責跟蹤、督促、協調各項任務落實。試點單位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做好商業服務模式探索完善、信息技術平臺及相關基礎設施建設、招商等工作,切實履行職責。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負責政策研究、技術平臺建設、現場業務監管保障等工作。其他鄭州市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結合各自職能,配合做好試點工作,形成合力,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