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威爾·施瓦爾貝《為生命而閱讀》:專注當下,享受當下

2020-12-05 麻雀愛讀書2020

本書作者威爾·施瓦爾貝,美國人,來自一個改了信仰的猶太人家庭。他們一家人都很愛讀書。

《為生命而閱讀》是《閱讀的力量》套裝書的第二冊,第一冊是《生命最後的讀書會》,講的是作者的母親從確診胰腺癌直到去世的幾年裡,母子之間那些有關於書的討論。那本書我在豆瓣上打了十分。

《為生命而閱讀》是母親去世幾年後寫的,作者不再提起母親,而是專注於因書想到的某些人、某些事、某些領悟。我的偏見告訴我,作為套裝書裡的第二本,質量很可能不如第一本書。然而讀下來,它反倒比第一本讓我受益更多。

這本書由若干篇文章組成,每篇文章的題目採用的是「《書名》+主題」的組合形式。我來提幾篇讓我受益最多的文章。

《奧德賽》接受平庸

我們之所以害怕平庸,是因為我們害怕自己活著不為人知,死後很快被人忘記,就像在我們之前活過的絕大多數人一樣。然而,平庸不因我們的害怕而不存在,它是已然存在著的客觀現實,就像我們的性別、外貌、性格,甚至某些疾病、殘疾一樣存在於我們身上。而且,它極有可能是我們怎麼努力也無法改變的。

這篇文章裡,作者對平庸作了這樣的闡釋:

「平庸並不代表愚蠢、粗製濫造或者低俗。它只是普通。普通並沒有錯,也沒什麼不好。當你接受平庸,你就會變得謙遜。你學會了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無論你對一件事情有多麼擅長,這世上都可能會有人比你更有天賦。你可以努力向做得更好的人學習,或者至少欣賞他們——即便你不想成為他們。」

作者勸我們也勸他自己,坦然而努力地在平庸下生活:

「誠然,做得好確實更好些。不過如果一件事情值得做,不管能做得多好或多不好,它都是值得做的。僅僅是值得做而已……當一名偉大的畫家固然好,但是畫畫本身就很偉大。唱歌、陶藝、織圍巾、下棋都是這個道理。」

我也勸自己,即使我死後不可避免地成為那被人遺忘的絕大多數人,我也絕不可以草率地對待自己的人生,因為人生本身就是美好的,值得好好享受的。

《箭術與禪心》掌握讀書的藝術

這篇文章教我如何從「不會讀書」到「會讀書」,說來簡單:讀就完了!一直讀一直讀,讀到你忘記自己在讀書為止。

作者說:「我最享受讀書的時候,是我無意識地讀書的時候。是那些讓我全情投入到某本書,讓我全神貫注、深受感動、目眩神迷的時刻,讓平時監控我讀書的那部分心神——也許是記錄頁數或是決定我該繼續讀多久的——那部分心神也消失不見了。」

我很羨慕作者這種「享受閱讀」的段位,我還達不到。目前我在讀書的時候,總會走神,讀一會兒書就去刷刷手機看看微博什麼的。即使再精彩的書也會如此,我想這肯定是我的問題,不是書的問題了。我習慣在「噹噹雲閱讀」上看書時打開語音閱讀,這能強制我把耳朵留在書上,心思偶爾地開小差,但還是會回到書上去的。

我期望以後的我在看書時,可以不藉助語音閱讀,也能投入地讀進去。在達到這個狀態之前,我要一直讀一直讀……

《在自己房間的旅行》旅行

這篇文章裡,作者介紹了一本非常有趣的書:

《在自己房間的旅行》這本書寫於1790年,作者是一名年輕的法國官員薩米耶·德梅斯特(Xavier de Maistre),他因(非法)決鬥陷入困境,被判在家軟禁。在腳踝監視器等產品發明前的幾個世紀,政府依靠年輕貴族的榮譽來讓他接受胡作非為後的懲罰。德梅斯特當時二十七歲,是一個有榮譽的人,確實在他都靈的房間待滿了法庭命令的四十二天。他無事可做,寫了一本自己臥室的導遊冊,在那幾周,他根據路線參觀了一些家具、油畫、他的書架、他捨不得扔的信,還有自己魅力四射又比較瀟灑的生活的回憶……

想到一個問題:如何真正置身於你正在遊覽的景點中?

這問題看來荒謬,你到了那個景點不就是置身於那裡了嗎?

很多年前,我獨自在西雙版納旅遊的時候,總有一種不真實感。雖然我身在其中,但眼前看到的景色就像是透過電視、網站視頻看到的,景色是那個景色,裡面沒有我,我沒參與到其中。為了讓自己有點兒存在感,我在熱帶植物園裡吃東西,告訴自己:「我在植物園裡吃東西。」

現在我們旅行的時候,會用拍照片、錄視頻的方式記錄景色。在手機、相機普遍使用之前,人們用寫遊記的方式記錄。再往前,在我們詩歌的鼎盛時期,人們通過寫詩記錄眼中所見。大抵,我們為一處景色付出的勞動越多,就越有參與感。在別的遊客咔咔拍照的時候,如果你拿著一支筆、一個本子,把眼前景色描寫下來,不要趕時間,不要嫌麻煩,那我認為你會比別的遊客更有置身景點之中的感覺,景色回報給你的也會比別人多。

這篇文章裡還提到了林語堂講過的一個故事:

一個人被一個朋友帶到霧蒙蒙的山頂上,這個人抗議:「這裡什麼也看不到。」朋友說:「我們到這裡來,就是為了什麼都看不到。」

那種被霧包圍的體驗我是有過的。我上小學五六年級的時候,學校在鄰村,冬天的早上,我們村的幾個同學一起騎自行車去上學。騎上大馬路就被白茫茫、溼漉漉的霧包圍了,目力可及只有前後左右的一兩米,看不到房屋和樹,就連同行者也隱到了霧裡,只能看見自身和騎的自行車,還有下面的一小段馬路。那個時候,你只能看著那一小段馬路來保證自己騎車不會摔倒。

我們常常講,人要有遠見。然而,不是每個人都具備「看得遠」又能「看得真」這個能力,又不是人人都「遠視眼」。另外,遠處的景物會分散我們的注意力,讓我們忘記關照腳下的路,那也會摔跟頭的。所以,專注當下,享受當下,也是一種不錯的生活方式。遠處的路偶爾要看一眼,但主要精力還是要放在腳下的路上。

《生活的藝術》放慢腳步

這篇文章被作者放在了本書的開頭,而且林語堂和他的《生活的藝術》是貫穿全書的。作者奉這本書為導師,經常在其他文章中提到書中的語句。接下去,我也要讀《生活的藝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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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問的轉換(生命的當下就是永恆)
    不光是為這對夫妻痛失愛子而悲傷不已,更為這位妻子擁有這樣一位懂得無條件接納和珍惜當下的丈夫,感到欣慰和祝福。這是一位偉大的丈夫。他能從人生三大悲劇中(喪母、喪侶、喪子)一瞬間覺察並迅速轉換出來。並將這樣一份由悲化愛的力量,傳遞給最需要關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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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去那些所有愉快或不愉快的經歷,都是我們生命裡無法抹掉的一部分。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我依然還是願意活在當下,並好好珍惜當下的每一分每一秒。人生有一個詞叫珍惜,珍惜是幸福的意義。幸福不是可以通過爭搶得到的,而是珍惜得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