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一男子非法捕殺白腹錦雞被判刑一年六個月

2021-01-20 楚雄頭條

2020年2月24日,大姚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非法獵殺野生動物案,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起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3月間,被告人起某到大姚縣金碧鎮某山林使用鳥扣先後獵捕得白腹錦雞共2隻,每次均拿到其侄子家共同食用。經鑑定,涉案2隻白腹錦雞為國家Ⅱ級保護動物。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起某非法獵捕、殺害國家Ⅱ級保護動物白腹錦雞2隻,其行為構成了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成立。被告人起某能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從寬處理。該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自疫情發生以來,大姚縣法院立足刑事審判職能,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研究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時的講話精神,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市場和貿易,從嚴從快懲處非法獵殺野生動物犯罪行為,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司法服務保障。該案作為大姚法院疫情期間審理的首例獵殺野生動物案。收案後,該院迅速啟動快審快判工作模式,及時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接下來,大姚法院將繼續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持續加大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並結合以案釋法引導公眾自覺加入野生動物資源保護行動,自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共同維護生態環境平衡。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重要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研究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時的講話指出:我們早就認識到,食用野生動物風險很大,但「野味產業」依然規模龐大,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了重大隱患。再也不能無動於衷了!我已經就這個問題作出了批示。有關部門要加強法律實施,加強市場監管,堅決取締和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市場和貿易,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從源頭上控制重大公共衛生風險。要加強法治建設,認真評估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還要抓緊出臺生物安全法等法律。

白腹錦雞,雉科錦雞屬的一種鳥類。雄鳥全長約140釐米,雌鳥約60釐米。雄鳥頭頂、背、胸為金屬翠綠色;羽冠紫紅色;後頸披肩羽白色,具黑色羽緣;下背棕色,腰轉朱紅色。飛羽暗褐色。尾羽長,有黑白相間的雲狀斑紋。腹部白色。嘴和腳藍灰色。雌鳥上體及尾大部棕褐色,綴滿黑斑。胸部棕色具黑斑。

小編呼籲野生動物是人類的朋友,是自然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同時也是天然的「病源庫」,是狂犬病、鼠疫、冠狀病毒等許多人獸共患病的攜帶者和自然宿主。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應自覺地加入保護野生動物行動,自覺摒棄陋習,拒食野味,自覺遵守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積極勸說阻止、舉報各類非法獵捕、濫殺、食用、出售、販賣、收購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違法行為,共同維護我們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平衡。

來源:大姚法院

編輯:楚雄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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