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豔潔 北京報導
2021年1月1日,全國開始實施「禁塑令」。
隨著「垃圾分類」的推廣和人們環保意識的提高,「可降解」塑料越來越受到青睞,很多企業也打出了「可降解」和「環保」的招牌。
事與願違的是,根據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副教授曹淑豔課題組的研究,可降解塑料可能不是那麼環境友好。
塑料在自然環境中降解一般需要數百甚至上千年,從環境容量的角度而言,塑料已經成為超級垃圾。「截止到2019 年底,中國的初級形態塑料產量已累計到10億噸。作為石油資源高度依賴進口的塑料消費大國,中國在『塑控』——調控塑料生產、消費與後端處理、處置問題所處的情形較全球大多數國家更緊迫。」曹淑豔表示。
可降解塑料不等於環保塑料
2020年1月,國家發改委和生態環境部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汙染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到2020年底,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集貿市場規範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到2020年底,全國範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意見》同時提出,在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等非塑製品和可降解購物袋,鼓勵設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裝置,方便群眾生活。推廣使用生鮮產品可降解包裝膜(袋)。建立集貿市場購物袋集中購銷制。在餐飲外賣領域推廣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稈覆膜餐盒等生物基產品、可降解塑膠袋等替代產品。在重點覆膜區域,結合農藝措施規模化推廣可降解地膜。
「在塑料領域,『可降解』並非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代名詞。塑料的本質碳齡、在產品鏈中的位置,加上後端處理處置方式,共同決定著其全生命周期的綜合環境績效。」曹淑豔在2020年12月28日召開的中國石油消費總量控制和政策研究項目線上發布會上表示。曹淑豔課題組在會上發布了《中國塑料的環境足跡評估》報告。
目前市面上的塑料包括石油基非生物可降解塑料即傳統塑料PE、PP、PET等,生物基非生物可降解塑料如生物基-PE、生物基-PP、生物基-PET等,石油基生物可降解塑料如PBAT/PBS、PCL等,生物基生物可降解塑料如PLA、PHA等。
曹淑豔介紹,向下遊加工、製取塑料製品的過程中,每噸可降解樹脂與傳統樹脂的能源需求基本相當。然後,塑料使用是功能決定的。在功能單位一致的情況下,新生代塑料製品的物料需求普遍較傳統塑料製品要高,例如,1.5~2 公斤PBS制塑料託盤在功能上才與1公斤PP制塑料託盤相當。在功能單位下,PBAT塑料、PBS塑料的環境影響通常會更大一些。
「特別是當末端處理方式為焚燒的情況下,替代既不能實現『減量』的政策預期,又支付了更高的環境成本。」曹淑豔表示。
根據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教授宋國君的研究,北京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全過程的社會成本為2253元/噸(2017 年)。其中,收集、運輸和轉運環節的成本為1164元/噸,焚燒排放二英致癌健康損失764元/噸,焚燒享有的各類補貼合計為325元/噸。填埋的全過程社會成本也很高,為1530元/噸(2012年),其中收集成本約佔60%。
「公眾原本為保護環境而進行的綠色購買(可降解塑料)支付變成了損害環境的『賠償金』。」曹淑豔說。
現行塑料管控政策存在二元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