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嶺南園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
中小板關注函【2017】第 108 號
嶺南園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4月 25 日,你公司披露《關於參與投資設立產業投資基金
暨關聯交易的公告》。你公司擬與關聯企業深圳前海贏方投資管理合
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前海贏方」) 、 渤海國際信託股份有
限公司等投資人共同發起設立嶺南粵信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 (以
下簡稱「併購基金」)。 該併購基金總規模15.02億元,其中,你公司
擬作為劣後級有限合伙人認繳出資額5億元, 前海贏方作為普通合夥
人認繳出資額100萬元,你公司實際控制人尹洪衛為前海贏方的有限
合伙人, 你公司財務總監杜麗燕為前海贏方的普通合伙人, 上述投資
事項構成關聯交易。
我部對此表示關注。請你公司根據 《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 12 號:上市公司與專業投資機構合作投資》的規定, 就如下事項進行補充說明:
1 、該併購基金擬投資於公司投標中標的工程項目公司 , 你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前海贏方的有限合伙人, 請說明設立該併購基金是否可能導致同業競爭或關聯交易。如是,請說明你公司擬採取的解決措施。
2、根據公告,你公司作為劣後級有限合伙人在合夥企業存續期
間不參與投資收益分配,請補充披露該併購基金的具體收益分配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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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失敗或虧損對你公司經營情況的影響,以及本次設立併購基金你
公司出資 的資金來源。
3、你公司 實際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是否參與投資基金份額認購、 是否在投資基金中任職 。 如存
在前述情形, 請說明認購份額、認購比例、任職情況、主要權利義務
安排。
請你公司在 2017 年 5 月 3 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我部並對外披露,同時抄報廣東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同時, 請你公司嚴格遵守本所《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 12 號:上市公司與專業投資機構合作投資》的規定,在基金投資事項籌劃和實施過程中,建立有效的防範利益輸送與利益衝突機制,健全信息隔離機制,防範內幕交易、市場操縱、虛假陳述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並及時披露基金投資事項的進展情況。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7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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