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清楚,李玫瑾在進行「鋼琴習慣動作」分析之前,並沒有從專業角度做功課。這也是心理學素養不夠專業的表現。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藥家鑫彈鋼琴強迫殺人說」一出,引來漫天口誅筆伐。為此李玫瑾五次在自己的博客上發文答辯,一次接受媒體專訪予以澄清,仍未能平息輿論的憤怒。為什麼會鬧成這樣?
複雜的社會心理因素暫且不談,本文簡單分析一下技術問題。
李玫瑾解釋稱,她對藥家鑫案的點評,是從專家視角和專業角度,研究犯罪行為和犯罪心理的關係。言語間頗有不被普通大眾理解的幽怨。但我覺得,李玫瑾恰恰在專業問題上出了錯。
李玫瑾的核心觀點是:「他(藥家鑫)的行為是在沒有任何殺人示範、也沒有相似的訓練(如特種兵可能有相似訓練),幾秒鐘內,一下子就是八或六刀,這種動作方式難道與他平時練琴無關嗎?」
她如何研究出這個結論的?李玫瑾後來這樣回答:
「……在進演播室之前,我只看到了網上的材料,知道庭審上他說的一些話。進了演播室,我看到了視頻錄像,聽到他給我的答案。他說他從小很痛苦地練琴,為了練好鋼琴,曾經被父親關在地下室裡……」
很清楚,李玫瑾在進行「鋼琴習慣動作」分析之前,並沒有從專業角度做功課。她本人並不會彈鋼琴,沒有研究過彈鋼琴的動作要領;她對藥家鑫八刀如何出手也心中無數。
法庭材料呈現,受害者身中八刀是:腹部一刀,前胸一刀,背部三刀,雙手三處刀傷。可見,當藥家鑫捅刀時,受害人有抵抗、有躲閃、有翻滾、有掙扎,並非像鋼琴那樣一動不動,藥家鑫不可能以一個動作把八刀一氣呵成——假如李玫瑾事先研究過這八處刀傷,並與彈鋼琴的手法進行對比研究,我相信她不會輕率地得出「彈鋼琴習慣動作」的結論的。
眾多網友的憤怒,還集中在一點:李玫瑾稱藥家鑫為「這孩子」。李玫瑾對此解釋說:「這確實是我的職業習慣。因為我研究犯罪人,經常與他們見面並談話……我與嫌疑人面對面時,我從不將他們視為魔鬼,只有將他們視為人時,他們才會把自己視為人與我一起審視自己的內心邪惡一面……」
這個解釋是有道理的,何況李玫瑾還透露,她自己也有一個彈鋼琴的兒子。
但問題是,公眾聽到李玫瑾稱「這孩子」時,她並非是和藥家鑫進行私下溝通,而是在面對公眾說話。——作為心理學家,不了解、不體會大眾心理,不懂得談話應該區分場合,只由著自己的性子信口開河,這也是心理學素養不夠專業的表現。
據李玫瑾履歷資料,她1958年出生,是「文革」後第一批大學生,專業是哲學,畢業後到公安大學任教。「文革」中,中國的中學教育幾乎癱瘓;1977年時的大學哲學系,學的也多是馬克思主義哲學。可見,李玫瑾後來成為心理學家,走的是「自學成才」之路。但要彌補專業的欠缺,惟一的辦法是嚴謹、嚴謹、再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