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國的曆法在古代就開始編制,公曆中二月不是小月也不是大月,只有平或閏兩種說法,農曆中大月為30天,小月為29天,所以二月小這種說法只可能出現在農曆中。
農曆的歷月長度是以朔望月為準的,大月30天,小月29天,大月和小月相互彌補,使歷月的平均長度接近朔望月。
農曆固定地把朔的時刻所在日子作為月的第一天——初一日。所謂「朔」,從天文學上講,它有一個確定的時刻,也就是月亮黃經和太陽黃經相同的那一瞬間。
至於定農曆日曆中月份名稱的根據,則是由「中氣」來決定的。即以含「雨水」的月份為一月;以含「春分」的月份為二月;以含「穀雨」的月份為三月;以含「小滿」的月份為四月。
以含「夏至」的月份為五月;以含「大暑」的月份為六月;以含「處暑」的月份為七月;以含「秋分」的月份為八月;以含「霜降」的月份為九月;以含「小雪」的月份為十月;以含「冬至」的月份為十一月;以含「大雪」的月份為十二月。
農曆月的大小很不規則,有時連續兩個、三個、四個大月或連續兩個三個小月,歷年的長短也不一樣,而且差距很大。節氣和中氣,在農曆裡的分布日期很不穩定,而且日期變動的範圍很大。
這樣看來,農曆似乎顯得十分複雜。其實。農曆還是有一定循環規律的:由於十九個回歸年的日數與十九個農曆年的日數差不多相等,就使農曆每隔十九年差不多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