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接網際網路背景下的三個空間是網絡、群體和終端。企業對這三個空間有不同組合方式,原因是目標顧客群的特徵;產品(服務)特徵以及與之相關的顧客需求特徵;企業自身的能力、資源和基礎。
在消費品市場的供需結構中,需求發生在消費端(即所謂的「C端」),而價值由供給側的企業(即所謂的「B端」)提供。只有將「需求」和「價值」連接起來,才能真正形成「從需求中來,到需求中去」的「端對端」閉環,才能使顧客需求得到滿足、顧客價值得以實現。
傳統的連接模式為兩層基本上相互獨立的「橋梁」:一是顧客認知鏈,二是產品(服務)交易鏈。從企業角度看,前者是傳播鏈,後者是流通鏈。而「傳播」的基本特徵是大眾傳播,「流通」的基本特點是從分銷到零售多層次交易。如圖所示:
我們先來看看大眾傳播鏈。它的基本特點是:
我們再來分析傳統的流通價值鏈。它是產品(服務)從供給方傳遞、交付給顧客的中介和過程。就實物產品而言,流通價值鏈通常包括分銷(Distribution)、零售兩個環節和經營形態。
零售比較容易理解,且無歧義;而「分銷」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分銷和流通含義基本相通,包括了狹義分銷,也包括了零售,即商品的銷售——它立足於「銷」。而狹義的分銷,立足於「分」,強調將商品分別銷售至下級渠道以及各個零售終端。它和「批發」的含義基本相同。
細細辨析字義,「批發」有縱向地將商品向下層發送的意思(似乎有計劃經濟的痕跡),而「分銷」則意指橫向的分散化。我國電腦、手機等行業基本上與國際慣例接軌,採用「分銷」概念的狹義。而在家具、家電、建材、服裝等廣泛的消費品領域,均按「分銷」的字面意義,將其定義為面向消費者「分別銷售」的零售。
這裡的「分銷」,均取狹義。需要專門說明的是,傳統的分銷企業,通常具有物流配送功能;但分銷和物流是可以分離的,物流企業未必是分銷企業。
流通價值鏈上的要素主要有商流、物流和信息流。其中,商流是核心,它由兩個方向相反的「子流」組成:其一,是從鏈條上遊向下遊的商品所有權流動(注意,不能籠統地稱為商品的流動,這樣容易與物流混同。尤其當商流、物流相分離時,這種區分尤為重要)。
其二,是從鏈條下遊向上遊的資金流動。物流是商品物質形態的空間移動,它是供需銜接的保證。而信息流在流通價值鏈中更具平臺屬性,是商流、物流有效運行的基礎和前提。
傳統流通價值鏈上的信息流以「下行」信息(「進、銷、存」信息)為主,而網際網路時代的「信息流」則以「上行」信息(顧客需求信息、終端訂單信息等)為主。
在傳統模式下,大眾傳播鏈和流通價值鏈基本上是相互獨立的;但兩者有一個交集就是零售終端。在終端層面,既發生面向顧客的傳播,也存在與顧客的交易;終端的促銷活動和推廣傳播,既屬於傳播鏈,也屬於流通鏈。
網際網路背景下的連接:兩個橋梁,三個空間
讀者朋友可能感到奇怪:為什麼將「傳播」和「通路」這兩個關聯度不太高的要素放在一起分析?最重要的原因是:在網際網路背景下,傳播價值鏈和流通價值鏈產生了融合,實現了一體化。傳統連接方式和橋梁因此發生了重大變化(圖):
「新橋梁」和「老橋梁」相比,發生了兩點變化:第一,大眾傳播鏈和流通價值鏈相互融合產生了顧客交互鏈。第二,原來的流通價值鏈分離出了物流服務鏈。所謂顧客交互鏈,指企業與顧客互動和合作的過程。
和大眾傳播相比,顧客交互鏈上,企業(品牌)交互的對象是特定的目標人群,雙方交互的形態以反饋式、循環式為主;交互的目的和內容是使顧客對產品(服務)以及品牌的價值、特性產生認知,使交易達成(銷售實現),以及構建雙方長期合作的夥伴關係(圖)。
顧客交互所發生的空間主要有三個:一是網際網路(包括移動網際網路)的虛擬空間;二是企業/品牌由目標顧客(包括老顧客人群和潛在的顧客人群)所組成的社群;三是顧客親身體驗的實體及物理空間(零售終端以及其他場所,也可以統稱為「現場」)。
這三個空間存在一定的交集(見圖④):顧客社群既在線上,也在線下;社群中的部分成員來源於零售終端以及其他線下場所;而零售終端等場所亦會接納社群成員前來體驗和選購。同時,線上、線下相互引流;線下零售終端及其他場所將成為把顧客(流量)引向網絡空間的入口;隨著商業智能時代的到來以及增強現實技術(AR)、虛擬實境技術(VA)等的應用,物理空間和虛擬空間的界線將會變得模糊,兩者會出現一定程度的疊合。
當虛擬的網絡空間、「人-人」連接的社群空間、以零售終端為主的「現場」實體空間形成結構化的組合後,流通價值鏈亦會發生重大變化。就實物產品而言,從製造者(B端)到消費者(C端)之間的流通環節將越來越少,路徑將越來越短;從流通形態上說,直銷(製造企業直接與消費者對接)、直供(製造企業直接與零售網絡對接)的比重將會增大,而分銷空間將會縮減(只有當零售網點數量較多且分布散狀時,分銷才有存在理由)。
與此相對應,流通價值鏈中的物流配送功能成為顧客價值實現的重要支柱和保證;它逐步從原來的分銷體系和網絡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的價值鏈。
需要指出的是,從供給側到消費端連接橋梁的變化,並不意味著原有的大眾傳播鏈和流通價值鏈不再運行、不起作用了。實際上,新的連接模式目前尚處於啟始階段,只有極少數企業開始探索和嘗試——它們的做法可能喻示著未來的趨勢;而大部分行業中的大部分企業仍然沿用傳統的連接模式,其中的佼佼者依然能在市場上取得巨大的成功。手機、家電、家具、服裝、食品等領域不乏這方面的案例。新舊連接模式長期並存,將是我國市場營銷實踐的顯著特點之一。
網絡、社群、終端(現場)這三個空間,既是具有不同特徵的媒體,也是交易發生的渠道,同時還是構建關係的途徑。也就是說,這三個空間內,顧客交互鏈上的3個環節和功能並存。企業(品牌)在這3個空間內的營銷活動和實踐,可以同時達成顧客認知、產品(服務)銷售和客戶關係深化3個重要目標(參見圖⑤):
3個空間從範圍角度看,網絡空間最為寬闊,社群空間次之,終端(現場)空間最小。它們由虛而實、由宏而微,相互關聯和嵌合,構成了結構化的顧客交互之「場」(圖⑥)。
具言之,這3個空間,為顧客提供了不同內容、不同形式、不同特徵的認知和體驗環境,它們相互補充、相互關聯,構成了立體媒體和全域場景。所謂「立體」,主要指線上線下、終端內外;
所謂「全域」,主要指顧客可能發生認知和體驗的全部場合和情境。作為媒體,網絡空間的主要特點是信息傳播範圍廣、傳播方向多、傳播速度快(常常爆發性地傳播)、信息受眾(接受者)和傳播者相統一、無中心無邊界網絡狀連結、社區(社群)互動效應較強、傳播精準度高等特點。
因此,對企業來說,既能進行「面」(宏觀)上的高效傳播,又能進行「群」、「點」(微觀)上的精準溝通,還能進行反饋式的深入互動,未來將會成為媒體大廈中的主體。而社群媒體的主要特點是:交互雙方(多方)直接接觸、反覆接觸;不僅可以精準、深入溝通,而且有利於雙方構建緊密關係,實現心理、精神以及情感層面的契合和交融。
社群未來將成為深化顧客關係的關鍵。零售終端以及其他物理空間,作為媒體的主要功能是使顧客能夠切實感知、體驗產品和服務的實體形態、功能和利益實現方式,以及具象、生動、細節豐滿、質感強烈的展示氛圍和審美環境。
顯然,立體化和全場景媒介,不僅是顧客認知、體驗之「場」,同時也是「全渠道」。即前面所說的顧客認知鏈和流通價值鏈相互融合了。這是網際網路因素對營銷模式的重大影響之一。
「全渠道」既包括網際網路以及移動網際網路上的電子商務渠道(線上賣場),也包括顧客社群內的人際直銷渠道,還包括線下的零售渠道(固定的零售終端以及不固定的零售場所和設施)。
對顧客來說,當媒體成了渠道,認知和交易也會相互疊合——認知即交易。在3個空間內,顧客對產品(服務)的價值有了認知和體驗,往往會立即產生購買的願望和衝動。在網際網路背景下,認知和交易基本上不會發生時間上和空間上的隔離;一旦有了購買要求,隨時隨地都可以提交訂單並實現交易,可以便捷地依託這3個空間、途徑獲取產品和服務。
藉助這3個空間,企業可以與顧客構建長期合作的夥伴關係。交易其實不是最終目的,也不是與顧客交互的終點。恰恰相反,交易是顧客關係深化的起點——交易即關係。
現代營銷理論的奠基人之一西奧多•萊維特(Theodore Levitt)曾經說過:「成交就是完婚,只不過是求婚成功和婚姻生活的開始;婚姻生活的好壞,則取決於賣方對雙方關係的管理。」(《營銷想像力》,中譯本,辛弘譯,西奧多•萊維特著,機械工業出版社,2007年,第115頁)關係營銷的思想早就有之,但到了網際網路時代才能具備了較大範圍、較高效率操作的條件。
深化顧客關係的關鍵要素和核心環節是社群;而社群的維護和有效運作,高度依賴於網際網路。首先,網際網路是社群數據的來源,而數據是發現社群成員、選擇社群成員、個性化地服務社群成員、與社群成員精準互動、為社群成員提供了各種優惠以及組織社群活動所不可或缺的;其次,網際網路為社群成員的表達、信息共享、討論反饋、橫向連結等提供了平臺和高效機制:沒有網際網路,就不可能保持和提高社群粘度和溫度。
連接網絡、社群、終端3個空間的紐帶(組合、關聯的內在機制)主要有兩個:一是顧客價值鏈。它的每一個環節——從信息搜集、比較選擇、決策購買到使用保有、更新換代——都穿越這3個空間;換個角度看,通過這3個空間,企業對顧客價值鏈的每一個環節都提供服務。
因此也可以得出結論:這3個空間裡,顧客交互鏈是顧客價值鏈和企業價值鏈中若干個環節的交融。顧客價值鏈「端對端」地循環往復,周而復始,構成了顧客全生命周期,這3個空間都與之相伴。
二是與顧客交互過程中發生的數據流。網絡、社群、終端都是信息流(數據流)的入口,也是數據流的出口;彼此之間數據雙向流動。對企業來說,在這3個空間中,設計數據流的整體結構、構建數據流的網絡管道以及共享機制、利用數據資源進行敏捷化、精準化、智能化、人性化營銷運作,成為獲得市場優勢、積累顧客資源的關鍵所在。
不同的企業,根據自身目標市場、產品形態、顧客價值、生命周期、資源能力條件等變量和因素的特點,可以對這3個空間進行不同的組合。具言之,有些企業的顧客交互(營銷、銷售活動)在3個空間發生,而有些則只在兩個空間內發生;或者涉及3個空間,但重點在於其中的2個空間。
同時,在空間組合確定的前提下,企業可以將認知、交易、關係3個功能在既定的空間內進行不同的分布。比如,同樣是虛擬空間,有些企業賦予其渠道和交易功能,而有的企業則僅僅賦予其顧客認知及傳播、溝通功能(即線上不交易只認知)。
再比如社群空間,有的企業或許將其定位為維護和深化關係的機制和途徑;而有的企業或許將其作為主要的銷售網絡(社群分銷和直銷)。
由於3個空間組合以及顧客交互3個功能分布的不同,各個企業形成了差異化的營銷模式。對大多數消費品企業而言,3個空間「一個都不能少」;需對它們進行整體考量和結構組合,並依託數據流,在3個空間內「引流」,使之形成彼此呼應和相互增強機制(圖⑦),從而使顧客體驗整體最優、顧客交易成本整體最低,以及交易整體最大。這就是「結構產生能量」。
以主流手機企業為例,一方面,在網際網路/移動網際網路上聽取顧客意見、與顧客互動討論,展示新品、進行市場測試,發起會員活動、提供會員優惠(這是網際網路上的社群運作),並提供交易/銷售服務。
另一方面,拓展線下實體零售店渠道,按照「掌控終端」的理念強化終端的現場體驗、品牌宣傳和產品銷售等多重功能。同時,在龐大的產品用戶和會員人群中,選擇部分「粉絲」舉辦線下互動活動,通過多次、持續、直接的接觸,融入顧客生活、深度理解顧客需求、深化顧客關係。
從「引流」角度看,線上(網絡)和線下(終端)互引、社群和終端互引、社群和網絡互引,多種方向疊合發生。
當3個空間並存時,顧客「認知」和「關係」這兩種功能不會發生3個空間之間的衝突;但是3個空間的「交易」(銷售)功能卻會產生摩擦和衝突——即不同銷售渠道之間的衝突。
電子商務剛剛興起的時候,有些產品製造商將其理解為具有未來前途的新型通路,在一些電子商務企業的引導乃至裹挾下,在線上以低價吸引流量,使線下渠道利益受到損失(產品銷售的利潤下降甚至不復存在),從而導致線下渠道資源和顧客資源流失。
這對原本以線下銷售為主的企業而言,幾乎是「顛覆性」的衝擊。經過幾年的摸索,目前,大部分產品製造商已經開始整體統籌、規劃線下、線上通路結構,使兩者相互協同並產生最大的效果。為避免線上、線下的渠道衝突,可以將它們適當區隔——要麼按目標市場區隔,要麼按產品區隔。
有的企業將線上價格作為線上、線下全渠道價格的標尺,根據需要進行高或低兩個方面的調節;有的企業甚至和通行的做法相反,將相同產品的線上價格定得比線下還高;還有企業利用線上顧客交互途徑進行新產品的價格測試。總的來說,虛實通路之間的衝突目前已基本解決。
對許多企業而言,設計顧客交互鏈時只組合了網絡、社群、終端3個空間中的兩個:
(1)「終端」+「網絡」。一些消費品企業,產品面向數量眾多、分布廣泛的大眾消費者,組織、運作社群時面臨範圍窄、效率低、粘度差的客觀難題,因此,營銷的重心不在社群空間,而是在於實體零售體系,同時開始在網絡空間做一些顧客互動、產品(服務)交易的嘗試。
從認知、交易、關係3個功能的分布看,「交易」無疑以終端為主,同時開闢了線上的銷售窗口,有控制地適度銷售。「認知」和「關係」則兩個空間兼有。這種狀況家電、家具、食品等領域較為常見。有些傳統企業「交易」絕大多數(甚至全部)發生於實體終端,「關係營銷(社群營銷)」基本上沒有操作,而顧客認知基本上依託於傳統媒體。
這樣的營銷組合,未來面對新生代(網際網路)顧客群時,很有可能被市場所淘汰。此外,有些交易、認知、關係背景發生在網上的企業和品牌,近年來開始將觸角伸向線下,嘗試開辦實體零售終端,這屬於「網絡」+「終端」模式。
(2)「網絡」+「社群」。這是近年來的一些以「網際網路思維」進行營銷嘗試的消費品企業的常見做法。這種模式沒有設置線下通路和實體終端網點,所有的顧客體驗(認知、關係、交易)都發生在線上(包括移動網際網路)和社群空間內。它避免了開設實體終端的種種負擔和難題,比較適合「輕資產」式的創業。
在母嬰產品、時裝、休閒食品等細分領域已出現不少用這種模式實現快速增長的案例。例如一家兒童服裝品牌企業,沒有線下實體店,線上(網絡和手機APP)聚匯了產品展示、顧客下單交易、會員徵集及會員服務、優惠促銷活動安排、顧客互動交流等多種功能;同時,在線下頻繁舉辦各種年輕父母及兒童感興趣、樂於參與的活動(模特比賽、兒童攝影、藝術表演、親子旅遊等),增強社群的粘度和溫度。一些「網紅」類的電子商務企業或經營者也採取了這種模式。
(3)「社群」+「終端」。這種模式的特點是:線下實體終端為顧客提供實物體驗以及現場交易服務,同時通過社群媒介(主要是微信公眾號/服務號、朋友圈)和社群活動構建顧客信息分享和互動機制,發展與顧客的關係。社群同時也是一種銷售渠道——主要以微商的形態出現。
在食品、服裝、工藝品/藝術品、健康產品等領域,這種低運營成本模式受到創業者歡迎。比如在小區開設有機生鮮產品的體驗店,方便小區顧客(家庭主婦為主)選購;同時將部分顧客(包括潛在顧客)組建為社群,舉辦一些小區內的線下活動;藉助微信平臺與社群成員進行溝通,引發社群成員彼此交流,並發現和培養社群成員中的意見領袖以及「網紅」。
而社群運作和活動,能夠有效地促進終端及微商通路銷售。由於社群運作必涉及網際網路(微信也是網際網路的組成部分),因此這種模式發展下去必然成為「網絡+社群+終端」。
前面我們介紹了網絡、社群、終端3個空間的幾種組合方式。讀者朋友一定會問:企業選擇不同的組合方式(包括顧客體驗的認知、關係、交易功能在不同空間的分布)的依據是什麼?內在邏輯是什麼?下面,我們分析若干影響因素:
首先是顧客的範圍、規模和分布特徵。顧客範圍越寬泛、規模越大、分布越分散,社群運作的難度越大、效率越低,因此網絡空間在匯集顧客、與顧客溝通、方便顧客購買等方面的意義也就越大。反之,顧客邊界清晰、規模較小、信息較易獲取,則為社群運作創造了便利條件。
其次是目標顧客的行為特徵、顧客的體驗以及購物習慣。有些顧客(比如年輕的「新生代」習慣於在網絡上進行搜索、比較、吐槽(討論)和交易,那麼針對他們的營銷和銷售,必然以網絡空間為重心和重點。反之,有些顧客(比如三四級市場的中老年顧客)依然習慣於線下實體店的體驗及交易,那麼終端的意義自不待言。
再次,是目標顧客對社交方式的偏好。某些顧客熱衷於社交,某些顧客對社交不太感興趣;有些顧客喜歡線下社交(比如大媽愛跳廣場舞,富裕女性喜聽養生課),有些顧客則迷戀網上的群體氛圍(如在bilibili網站上一邊參與「彈幕」一邊觀看視頻的年輕人)。這些不同的偏好,既影響營銷模式中社群空間的地位和作用,也影響3個空間內顧客不同體驗方式的設計和組合。
第一,產品(服務)的知識含量和複雜程度。產品知識含量和複雜度越高,越需要與顧客深度溝通,越需要幫助顧客認知;從需要角度看,越能激發顧客的探究意願以及討論、分享的興趣。這種情形下,既需要在網絡空間內將產品(服務)相關知識進行詳盡的說明,同時也需要在網絡空間上為顧客提供交流、分享的平臺。對於這樣的產品和服務,還需在線下社群和終端(現場)空間深入互動,為顧客創造和提供親身參與式體驗的條件。
第二,產品(服務)的心理價值。心理價值尤其是情感價值越大,社群空間就愈加重要。觀察國內外一些社群營銷的案例,凡粘度大、溫度高的社群,其所圍繞的產品(服務)大都屬於情感類和精神類,比如明星、時裝、風格型汽車等。美國歌手嘎嘎小姐(Lady Gaga)在全球擁有數千萬的巨量歌迷;其中百萬左右的核心粉絲組成了粉絲社群——冠名為「小怪獸」(Little monster),線上線下與Lady Gaga以及彼此互動、分享。這些「小怪獸」們投入了極大的熱情,貢獻了Lady Gaga收入中的大部分。反過來,心理及情感價值較少的
產品(服務),組建、維持、運作社群的難度較大,社群的意義也相對較小;這同時意味著其他兩個空間(網絡、終端)更加重要。
第三,產品(服務)的顧客關切程度。不同的產品(服務),顧客的關切程度不同。所謂「關切」是指顧客的關心、關懷、參與、分享的願望、態度以及相應的行動。關切程度取決於顧客利益、情感投入、理想追求以及意志信念等多種因素。它和需求強度有聯繫但有一定的差異。
關切度高的,通常都是需求強度大的;但需求強度大的,卻未必關切程度高(例如對飲用水顧客需求強度很大,但關切程度未必高)。年輕的母親對母嬰產品的關切程度很高,這是她們願意加入社群、交流心得的重要前提和必要條件。同樣的例證可以列舉某種嚴重慢性疾病的病友社群。和產品(服務)的心理價值一樣,顧客的關切程度與社群空間的意義正向相關。
除以上三點之外,產品(服務)的購買、消費頻次等因素也會對三個空間的組合產生影響。頻次低,社群難以有效運作,而專業性終端和網絡的意義凸顯。華住(漢庭)集團之所以能充分利用規模達到數百萬的會員資源,一個重要的前提是其目標顧客(其中包括會員)本身就是頻繁出差、經常需要入住酒店的人群。
(3)企業自身的能力、資源和基礎。很多企業之所以選擇網絡、社群、終端3個空間中的某個或某兩個空間進行顧客交互,很大程度是由於受到企業成長階段和客觀條件的限制。
有的新品牌,完全沒有線下終端基礎,只能從線上謀求突破;而當線上模式被資本市場所青睞時,就更是成為很多創業企業的首選。有的創業者則起步時,手中資源非常有限,只能在小範圍社群(例如朋友圈或微信群)內進行營銷滲透並逐步擴大社群邊界。
而有些傳統企業,本來在線下就具有良好的網絡終端基礎,其空間拓展的路徑必然是從線下到線上、從終端到社群(例如優衣庫、無印良品等)。
作者:施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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