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據媒體報導,遼寧省朝陽法院宣判了一樁拐賣婦女案件,嫌犯錢某的兒子到了適婚年齡卻沒有女友,他便找人花3.3萬元的價格購買了智力障礙女子徐麗(化名),將其作為兒媳婦。1個月後,他又轉手以4萬元的價格,將徐麗賣給了71歲的老漢馬某。錢某因犯拐賣婦女罪,被判5年。
腦癱兒子無法娶妻,男子花3.3萬元買來女子做兒媳
經了解,錢某與妻子育有一子,因患有腦癱,到了娶妻的適婚年齡卻遲遲沒有女友,為了不讓兒子孤獨一人,錢某經人介紹,找到了廣西籍智力障礙女子徐麗。經過與河北滄州一戶家庭商量之下,雙方以3.3萬元的價格成交,錢某將徐麗帶回自己的家裡,與兒子一起生活。
為了買不讓事情出什麼差錯,錢某還特地給了2名介紹人額外的好處分,一人1萬6。在生活了一個月後,錢某發現買來的兒媳婦不僅僅智力障礙,還會發病突然抽搐。在徐麗生理期時,她突然間開始抽搐,擔心徐麗會有什麼病,與妻子商量之下,決定不要這個兒媳。於是錢某開始找下家。
轉手以4萬價格出賣「兒媳」,買家為71歲老漢
錢某經人介紹,聯繫到了人販子張某,張某通過自己的人脈,聯繫到了女子趙某。趙某表示,正好也有人想要購買女子,此人正是71歲的老漢馬某。馬某首先提出了看人的要求,來到了錢某家中見到了徐麗。
雙方經過商議,馬某提出4萬元的價格,將徐麗帶回自己家中,與其兒子一起生活。錢某也同意這個價格,就這樣,徐麗離開了錢某的家,來到了馬某家中。與此同時,馬某也給4名中間人,一人2500元的感謝費。
被拐女子中度發育遲緩,無自我防範能力
在案發之後,警方將徐麗解救出來,送其去醫院進行精神鑑定。結果顯示,徐麗中度發育遲緩,沒有自我防範的能力。而馬某、錢某、趙某、張某等人,在明知其沒有判斷能力的情況下,仍將其作為籌碼進行買賣,情節惡劣。
法院判決:有期徒刑5年,罰金15000
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考慮到錢某否夥同他人,對於被害人徐麗實行非法的「交易」,其行為已經構成了拐賣婦女罪。犯罪證據確鑿,情節惡劣,應該嚴懲。最終判處錢某有期徒刑5年,罰金15000。而中介人張某獲刑3年,緩刑3年,罰金10000元。
【來源:海峽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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