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急敗壞;透過現象看本質,這裡是缺舟也渡人」
這次的文章有點長,事情的信息量比較大,我們一點點來看。
其實如果沒有真正的接觸教育這個行業,還是挺難明白的。
我說個很簡單的例子。
一個班裡不用多了,就算是十多個人。
良莠參差不齊,誰不喜歡那些聰明機靈可愛的。
那種看起來就很頑皮,然後笨笨的,一開始還行,但是時間長了,當你的耐心用完了,他還是和你嬉皮笑臉,你又能怎麼辦呢?
打罵是要不得的,萬一有個好歹,那點工資還不如賠醫藥費。
所以很多人就採取了放鬆態度,老實的做完作業,或者說保證你的安全就行,至於學到多少,全靠他自己的悟性,別指望老師多費點心思。
有的家長也知道孩子存在這樣的情況,或者希望老師能夠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自己身上,就會出現送禮這種現象。
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
這是一種家長和老師之間不好的風氣規定,但是卻依然存在,也不能說是送禮,只能說是感謝。
只不過有些東西,自己說那就變味了。
或者說把這種心甘情願的事情,做成一種理所當然,單方面的強迫更是噁心。
下定決心的舉報
河北滄州,汪某的兒子顧某在當地的一所學校就讀小學四年級。
曹某是孩子的班主任,也曾經是汪某的班主任。
按理說兩代關係不應該這麼僵,只不過因為曹某的行為確實過分。
01 隱喻的索賄
曹某在顧某一年級的時候,就開始進行了索賄的行為,不過他很隱晦。
他沒有直接說,而是把自己的車鑰匙給了汪某,然後就是笑。
汪某自然就明白了,開了車上街,因為吃不準是洗車還是加油,又覺得米麵糧油有點寒酸,所以又掏錢買了1000多塊錢的茶葉。
後續曹某還說:「東西有點多,咱們的關係不至於」。
我都吐了。
單位福利方面,曹某表示單位發的太少,又問汪某:「你們單位還發不發螃蟹?」
在獲得肯定回答之後,曹某不再言語。
汪某去市場買了數百元的螃蟹給他。
我真他麼c了。
後續還有其他的,這裡就不贅述了,反正四次送禮,加起來價值得有4000多塊吧。
02 不斷的針對
因為一次事故,讓汪某徹底認清了曹某的嘴臉。
當時汪某因病需要去醫院做手術,所以孩子的作業沒工夫檢查。
明明和汪某打過招呼,但是對方仍然點名批評孩子,還要求家長負起責任。
明白過來的汪某直接告訴對方:「你要什麼我都給,既然這樣的話你再要什麼,對不起,我都不給了。」
汪某嘴上說著:「要不我把錢退給你吧。」
行為上卻展開了針對。
毫無理由地把孩子的紀律委員給撤掉了。
「選班幹部,選英語好的、紀律好的、體育好的,就是不能選學習好的。」
顧某的學習成績一直是名列前茅,一般老師也都喜歡學習好的, 更何況這個班幹部又不是什麼特定的科目,排除學習好的,確實讓人難以理解。
在公布結果之前,曹某再度上演了塞鑰匙的把戲,但是這一次汪某選擇了拒絕並毫不留情的進行了舉報!
03 最怕不同心
汪某舉報之後,教育局方面進行了相關的記錄。
而教育局方面調查的速度也很快,隔天就表示汪女士的舉報真實,而且曹某本人也已經承認。
汪女士也念在之前的教導以及孩子方面的情分,表示道個歉就算了。
只不過汪某沒有等來道歉,倒是等來了熱水澆頭。
原來當汪某舉報了曹某之後,就有家長獲得風聲,隨即便質問汪某為什麼要舉報曹某。
後來汪某從其他家長嘴裡獲悉,學校出事了,於是便請假趕往學校,有家長提醒她要小心。
而汪某也聽到了辱罵的聲音,感覺陣勢不小,害怕衝突演變的她,隨即開車離去。
只是讓她沒有想到的是,其中有一名家長晚上就打通了她電話,臭罵了她15分鐘,最後留下狠話,說要收拾她。
甚至是後來有人專門建了個群用來聲討汪某,群主應該也是一名家長,任某。
可以說這是一起有組織的謀划行動。
一人建群,一人負責通知家長進行抗議。(安某)
「不要讓孩子去上學,只讓顧某去上學。
什麼時候對曹老師的舉報給撤銷了,什麼時候再讓大家的孩子們去上學。」
潑婦啊,潑婦。
至於信息洩露,這個應該是教育方面進行的。
當然了也不存在是信息洩露這一說,因為對方表示汪某是實名舉報,所以在後續調查中肯定會進行表示。
如果一開始汪某是匿名舉報的話,會進行保密的。
04 兩面說
根據其中一名家長安某所說。
當天沒有著急人員抗議,是學生們家長自發前往的。
是因為曹某沒有去上課,所以孩子情緒不好,然後才去學校詢問的。
過程中並沒有發生上述的情況,也沒有說如果曹某的處分不撤銷,就不讓孩子去上學這樣的話語。(曹某也表示情況不屬實)
「曹老師從教27年,人品非常好。
如果他品質不好,早就有人舉報他了,也就沒有誰會主動為他說事。
我們都為他抱屈,說他受賄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兒,這也太侮辱他了。」
05 過激行為
面對這樣的局面,學校方面自然是不想越鬧越大,希望能夠協商結局。
而汪某也願意協商。
雙方在協商過程中一直沒有結果,學校方面提出協調任某和汪某的關係。
任某一直採取不出現的態度。
只不過誰也沒有想到,任某來了個突然襲擊。
任某便悄然出現,端起一盆熱水趁其不備從她背後兜頭澆了下來。(根據校長所說當時潑的是涼水)
邊潑水還邊說,她要替曹老師出一口氣;潑完以後還說,可算是替曹老師出這口氣了。
幸運的是當天汪某盤了頭,熱水先澆在她盤起的頭髮上,因此沒有被燙傷。
被潑水的汪某想要反抗,但是被兩名校長抓住,任憑任某毆打。(所謂拉偏架,校長也表示沒有恩怨,不存在這種情況)
之後任某逃跑,之後還惡人先告狀,說汪某威脅其女兒。(至於搶奪汪某手機不讓其報警,校方也是進行了否認)
只不過對於這些行為,任某並未做出回應。
缺舟:
後續的走向越來越不受控制。
汪某的弟弟看見姐姐這副狼狽樣兒,他覺得很氣憤。
本來舉報的是老師,結果家長們都摻和進來,而且還對人進行了攻擊,於是便和汪某前往任某家中理論。
過程中情緒比較激動,踢了任某家的門。
而後汪某的孩子就遭到了報復,被任某的女兒打了兩次。(因為汪某說任某女兒性格很好,很小的時候就和顧某在一起玩耍了)
之後顧某告訴曹某,但是曹某並不管。
後來情緒激動的汪某跑到學校揪住了任某女兒的衣領,讓兒子打回去,但是顧某表示不打,於是汪某就離去了。(這件事演變成了汪某是一個不講理的人,而其他人是反抗者的角色)
後續汪某和其弟弟被行拘20天。(另外有一點比較蹊蹺,就是汪某和其第解除行拘的當天,當地派出所以有錯別字為由,拿回了之前所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對於此當地派出所沒有進行回應。(截止到發稿)
不單單是行為上峰迴輪轉,對於曹某的調查也同樣如此。
根據當地教育局的補充調查之後認定:曹某的行為不構成索賄。
舉報者是曹老師的學生,她每次去找曹老師那裡會買點東西,曹老師也接收了。
但這不能說是索賄,只能說是「主動交好」。
車鑰匙不是曹某主動給的,是汪某搶的。
錢財數汪某主動給的,曹某一直不想要,只是說代為保管,以後孩子交什麼費用,就用這些錢來交。
從2017年到2018年,曹某一共為孩子繳納了382.1元的各項費用,其所收家長的1000元還剩下617.9元。
這個事情可熱鬧了,目前教育局已經再度開始調查,相信後續會出現調查結果。
誰是黑,誰是白,自然會有分曉。
到底是因為孩子而報復呢,還是說索賄不成遭到舉報,家長們蓄意起紛爭呢?
無論如何,這場劇情對於教育行業來說都是一盆冷水。
不過也好,只有經過一番寒徹骨,才能更加透明和讓人警醒。
另外對於舉報人的信息保護做得應該更好一點。
現在網上也有很有多人進行實名舉報,只不過我們在進行報導的時候都會進行馬賽克處理,也不會說明人家的真名。
最起碼的隱私還是要遵守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