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方幾乎是「一市一港」,有的地方兩港間相距僅有數海裡,很多港口貨物吞吐量很少
灤河口在上世紀90年代還是典型的原生性河口溼地。現在,圍海養殖多屬於個人行為,存在大量未取得海域使用權圍海養殖用海,不少屬於非法養殖
文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
作為重要的戰略資源,海岸線的保護與利用是海洋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一環。近年來,國家陸續出臺一系列政策法規,各地加強海岸線保護力度,整治修復受損岸線,取得了一些成效。
不過,《瞭望》新聞周刊記者日前在海南、遼寧、福建、廣東等沿海省份調研發現,當前我國海岸線保護形勢依然嚴峻,海岸線治理尚存圍填海土地閒置、大面積圍海養殖、海岸線開發利用低質低效、海岸線生態功能和自然環境遭破壞、海岸線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薄弱等多種頑疾。
海南省臨高縣文瀾江入海口,海岸上有不少泡沫、
塑料、水瓶等白色垃圾(1月14日攝) 楊冠宇攝/本刊
工程撂荒土地閒置
一段時間以來,一些沿海地區熱衷於填海造地,但由於手續不全、規劃不合理等原因,不少項目爛尾,工程撂荒、土地閒置。
莆田涵江臨港產業園是一個圍填海項目,園區規劃總面積56平方公裡,共分為兩期,相當於涵江現有建成區面積。2013年2月一期項目經過原國家海洋局審批,2016年完成圍填海約14平方公裡(2.1萬畝)。記者5月底來到這裡,海堤內側的填海工程已完成,但填海形成的土地上除了雜草和廢棄漁船之外空空如也。
「目前在建有3個碼頭泊位,也是時斷時續。」涵江區港區建設管理委員會負責人李濱說,「隨著國家政策調整,第二期填海項目被叫停。」
填了海沒項目,築好巢沒鳳凰。「最初想通過引進電子信息、港口物流、新能源汽車等產業實現產城融合。現在最難的是如何消化這些土地。」李濱說,從2012年開始園區建設先後投入30億元,項目招商「雷聲大雨點小」,「客商經常談,就是不見項目落地。」
正在附近勞作的江口鎮新墩村李姓漁民說,他從上世紀80年代起從事漁業生產養殖,受圍海造地影響,村裡的灘涂被徵遷,漁業資源也變少。「以前一年能掙十多萬元,現在只能掙幾萬元。」
「填海造地會改變海岸線走勢,項目遺留問題不解決,海岸線修復也會受影響。」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海域海島處處長王劍河表示,「近年來有關部門出臺過專門的管控和處置規定,但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成因複雜、政策性強、處理要求高,實際工作推進存在不少難度。」
高強度粗放式開發
記者調研了解到,一些地方已開發海岸線的利用效率不容樂觀。海岸線開發利用方式粗放、碎片化,海岸線低效佔用、無序圈佔浪費仍然存在。
一些沿海地區港口、碼頭建設過於密集,缺乏統一規劃,存在重複建設和浪費。記者梳理發現,環渤海地區分布著以大連港、天津港、青島港、秦皇島港、唐山港、煙臺港、日照港等主要港口為代表的數十個大小港口,此外還有不少在建港口。唐山港豐南港區的規劃建設就引發了不少業內人士的擔憂,因其距曹妃甸港區、京唐港區兩個大型港口行車時間均不足1小時,經濟必要性和邊際收益大為下降。
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同樣存在港口過密問題。有些地方幾乎是「一市一港」,有的地方兩港間相距僅有數海裡,很多港口貨物吞吐量很少,岸線資源嚴重浪費。
除港口、碼頭等對海岸線有必然依賴的功能性用海產業外,許多非功能性用海產業,如房地產、裝備製造、石油化工等產業也佔用了過多海岸線資源,同樣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費。有專家表示,海岸線的高強度開發與粗放式開發並存,低產值的用海活動大量佔用海岸線,海岸線資源產出率低下。
海岸線自然生態告急
垃圾遍布海灘、海水水質惡化、生物多樣性銳減、鳥類及重要水生動物棲息地破壞……由於一些地方大規模填海造地、圍海養殖、汙染排放及其他開發活動,引發了一系列生態環境問題,海岸線生態系統和自然形態遭到破壞。
記者在海南省臨高縣文瀾江入海口處看到,海岸上堆積著泡沫、塑料、水瓶等白色垃圾,垃圾覆蓋區域延續數百米;在文昌市會文鎮寶峙村的一處海灘上,白色垃圾遍布,海灘儼然成為「垃圾灘」;在瓊海市潭門鎮,靠近潭門中心漁港的沙灘上,堆放著體積不等的各類垃圾,沙灘不同程度地出現泥化、礫石化現象。
近海養殖一直是海岸線汙染的「貢獻大戶」。在河北唐山和秦皇島交界的灤河口溼地,記者通過無人機看到,灤河口南北兩側的海水被池塘圈起來,養殖池密密麻麻,連成一片。根據衛星雲圖測算,灤河口南北兩側海水養殖區域總面積超過70平方公裡。
灤河口在上世紀90年代還是典型的原生性河口溼地。現在,圍海養殖多屬於個人行為,存在大量未取得海域使用權圍海養殖用海,不少屬於非法養殖。
此外,一些沿海地區的工程項目建設佔用大量海岸線,破壞原有植被和生態,影響候鳥遷徙和生存繁衍。記者在唐山國際旅遊島採訪時發現,在中南集團拉維那在建樓盤南側,一條長約1公裡的人工沙灘南北分布。環保志願者反映,當地部分海景樓盤出於銷售目的,將原本的泥質灘涂改建為沙灘,並建有旅遊設施,破壞原有灘涂生態,對生物多樣性造成負面影響。
治理能力薄弱
記者了解到,當前海岸線保護和治理存在著缺乏整體統籌、缺乏執法權、項目審批受限制等問題,導致治理能力弱化。
一是缺乏多部門統籌協調。「海洋事務缺乏一個整體的管理,需要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廣東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有的省份已經開始進行一些機構設置方面的嘗試。例如,山東成立了省委海洋發展委員會,有利於加強對海洋工作的統籌協調。
二是主管部門缺乏執法權。受訪人士表示,在海洋領域具備執法權的有海警、海監、海事、漁政和緝私等多個主體,目前廣東省的海洋管轄歸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由於沒有執法權,自然資源行政部門在海岸線治理管控方面存在不少難度。
三是生態修復缺乏政策法規指引。受訪人士普遍反映,生態修復作為自然資源部門成立後的新職能,涉及面廣,僅海岸線生態修復就涉及紅樹林修復、防災減災、沙灘養護、汙水和垃圾處理、海堤加固等多個方面。
目前,海岸線生態修復工作法律法規政策、行政程序指引、項目管理程序及資金管理規範不夠清晰,甚至一些政策法規指引和評定評估規範處於空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海岸線生態修復項目的開展。
「海岸線生態修復到底需不需要申請用海審批,沒有一個定論。」廣東省自然資源廳生態修復處處長李永潔舉例說:「此前珠海市計劃修建人工沙灘修復海岸線,建了一個攔沙壩,否則沙灘的沙就會流入海裡,但執法部門卻認為攔沙壩破壞了生態。」□
(採寫記者:王存福 周強 孫仁斌 董建國 高博 胥兆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