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達爾文的求學年代,進化的思想正是風靡八方的時尚思潮。甚至已有好幾種進化學說在各處流傳。早在1794年,查爾斯·達爾文的祖父伊拉斯謨·達爾文便在他的醫學論文《動物生理學或有機生命定律》中,提出了「一切生物均誕生於一種『有生命的纖維」』的大膽論斷。
法國研究自然的學者拉馬克也於18世紀提出了一種進化理論——依照該理論,一種「內力」,也就是一種向更高階段發展的趨勢,推動著有機生命的進化。他假設了有用與無用的法則,以及已獲得的特點的遺傳性,以環境條件為前提的或多或少的使用,能夠使身體的一定部分發生變化。例如鐵匠,長期站在鐵砧旁邊勞動,其上臂肱二頭肌就變得特別強勁有力。反之,假如人體的某個部分得不到或者幾乎得不到使用,那它將會漸漸地萎縮。而太空人們,連續若干個月在空間站裡度過,由於他們長期處於失重的狀態之中而不需要使力,所以他們就會喪失相當大一部分的肌肉質量和骨骼組織。
如拉馬克所假設的,倘若活著時所獲得的這樣一些特點是可以遺傳給後代的,那麼鐵匠就會將自己的肌肉發達的臂膀遺傳給自己的孩子。與此相反,一位剛剛從宇宙回歸地球的太空人,其所生育的孩子更有可能是虛弱無力的。按照拉馬克的想法,長頸鹿的特長的脖子便是這樣得來的。為了夠得著汁液飽滿的金合歡樹葉,長頸鹿不得不一代又一代地把自己的頭伸得更高一些。拉馬克式的進化,進展迅速而有效。每一代人都收穫了前一代的進化成果。達爾文熟知拉馬克的理論,後來在其論著中亦頻頻引證之。直至19世紀末期,達爾文去世幾年之後,才得以證明拉馬克的遺傳理論是站不住腳的。
在達爾文之前就發表過關於進化的言論的另一位學者,是英國的哲學家兼社會學家斯賓塞。和達爾文一樣,斯賓塞也曾受到拉馬克思想的激勵。因為後者的進化學說針對迅速而進步性的變化提出了一種解釋。但起初對斯賓塞而言.與其說進化論是一種科學假說,倒不如說是一條普遍適用的形上學的定律。不只是在有生命的自然界中,而且也在整個的宇宙中間,都可以發現一種從同質向異質,從簡單向多樣化發展的過程。萬物都傾向于越來越複雜化。此外,按照斯賓塞的觀點,進化亦含有進步之意。進步性的發展應是一條自然規律。其實,持有這種見解的,並非只有斯賓塞一人。進步的信念深深地植根於19世紀思想家的腦子裡。當斯賓塞了解到達爾文的進化學說之後,他的思想變得具體得多了。
斯賓塞主要是運用達爾文的學說來研究社會並以社會達爾文主義之父聞名於世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認為:我們不能援助同時代的那些貧弱人群,因為這將會打破自然的平衡。至今廣為流傳的口號「適者生存也是斯賓塞給我們留下的遺產。依照他的觀點,最能適應環境者方能倖存的準則,不僅僅適用於植物與動物.而且也適用於人類社會。激烈的競爭將會淘汰掉那些不能充分適應社會或者時代的個人、經濟企業與組織。若仔細審視,所謂社會達爾文主義的意義。只不過比為19世紀的自由放任主義的經濟政策披上一件科學外衣的努力稍多一點而已。
斯賓塞關於進化的無所不包思想,究其核心還是與拉馬克如出一轍。即使是在他的社會達爾文主義之中,拉馬克關於已獲得的特點之遺傳性的概念亦處於中心地位。即那些最能適應充滿競爭的世界的個體,會將其已獲得的特點遺傳給自己的後代。然而,拉馬克的和斯賓塞的理論,都無法解釋有機自然界中所發生的變化。無論是拉馬克的內力概念還是斯賓塞關於形上學法則的信念,都不是經得起檢驗的假說。達爾文是世上發現——經過長期探索而未曾弄明白的——隱蔽在進化之中的運行機制的第一位科學家,同時,他的發現也是基於令人信服的科學物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