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女士的寶寶出生後一個多月至今未醒
11月25日,廣西賀州市的章女士發來「雲求助」:10月5日,她在去醫院生產的路上,寶寶被賀州廣濟醫院的醫護人員延誤出生20多分鐘,導致重度窒息休克,已經連續昏迷一個多月,甚至還有成植物人的危險。章女士希望為至今還未甦醒的孩子維權。
章女士報料:
路上耽擱久了,孩子出生時沒心跳呼吸
據章女士介紹,10月5日上午,待產中的章女士在賀州市賀街衛生院住院部分娩發作。因為羊水已破,染有胎糞,出於安全起見,需要去上一級醫院進行救治。章女士的家人打電話給賀州廣濟醫院,請求派救護車急診。上午11點過,廣濟醫院的醫護人員到達衛生院對其進行產檢,醫生發現其宮口已開三指,胎兒的胎心聽了也正常。
章女士告訴記者,她當時很擔心羊水破裂危及胎兒,醫生安慰她說,這很正常,回醫院就可以生了。
醫護人員將章女士轉移到救護車裡,車開到了鵝塘路口,遇上紅燈。章女士說:「孩子已經見頭了,醫生才叫救護車闖紅燈,然後就用手堵住我孩子的頭。我當時要求在車裡生,醫生說不可以,因為救護車上沒有消毒,怕感染,加上救護車上沒有搶救設備,就一直堵到醫院住院部門口。」
章女士說,進了醫院電梯後,她實在忍不住了,哭著懇求醫生讓她在電梯裡生,醫生拒絕了她的請求,並對她說:「你要相信我們醫生。」
章女士回憶,到了4樓產科,又換了另一個醫護人員用手堵孩子的頭。好不容易到了產房,章女士生出來的孩子全身發紫,當時已經沒有了心跳呼吸:「無哭聲,四肢軟,刺激無反應,心率未聞及。」經醫生人工心臟復甦搶救,嬰兒恢復心跳,之後轉到新生兒科救治,直到現在還未清醒。
正在救治中的寶寶
章女士稱,衛生院到醫院的距離大概有20公裡,因為堵車而且沒提前開救護燈,導致路上耽誤了至少10分鐘。從進醫院到產房,又花了10多分鐘。
據了解,該新生兒是章女士的第四胎。
賀州廣濟醫院回應:
一路鳴笛闖紅燈,醫生沒有堵胎兒頭
記者在賀州廣濟醫院出具的一份《賀州廣濟醫院關於章×投訴的答覆》文件上看到,廣濟醫院對路上耽擱較久的說法是:「回院途中,孕婦訴腹痛漸密,囑孕婦放鬆。因國慶假期道路較擁堵,救護車一路鳴笛闖紅燈加速返院。途中電話通知二線醫生、兒科醫生及產房做好接產準備,開通急危重症孕產婦綠色通道。」
賀州廣濟醫院對章女士的投訴回復
至於章女士指責醫生堵著孩子的頭不讓其在車上順產的說法,院方的解釋是:「救護車行至我院路口時,孕婦訴腹痛有便意感,立即褪去孕婦褲子及護理墊,未見胎頭撥露。囑孕婦放鬆,因考慮孕婦第四胎,不排除急產可能,遂將手置於護理墊外,以防萬一。」
這份文件還明確寫道:「新生兒出生窒息病危,系產婦自身問題引起,並不是醫生用手堵住胎兒、不允許其在救護車上或電梯分娩延誤生產而導致的。出診醫師當時手未穿戴手套,不可能做出用手堵住胎兒頭部行為(違背院感要求,引發醫務人員自身感染可能)。」
10月4日,章女士在生產前一天的B超檢查
11月26日,記者致電賀州廣濟醫院的李副院長,他說:「當時出診醫師並沒有堵頭,而是用手置於護理墊外,屬會陰保護舉措,這是一個規範動作,而非用手堵住胎兒頭部行為。」而章女士的胎兒生下來大腦缺氧除了有窒息原因,李副院長稱,還有另外一個可能性,「患者生產前兩天的胎檢顯示,胎兒的胎動已經減少。」李副院長表示,院方已經給患者進行過多次解釋,但對方一直表示不理解。「希望患者可以通過向醫療衛生主管部門申訴,或者走司法程序,法院判醫院該承擔多少責任,我們就承擔多少。」
賀州市衛健委建議:
患者和家屬可通過正當途徑維護權益
賀州廣濟醫院對「在救護車上及電梯上生產而導致新生兒窒息病危的答覆」,令章女士很不滿意。她說:「當時在救護車上還有我的婆婆,她有看到醫生堵著孩子的頭,孩子的頭髮我婆婆也看見了。」章女士還說,救護車最開始是正常行駛,連救護燈都沒開,是醫生看到嬰兒露頭情況緊急後,才開始一路鳴笛闖紅燈的。
章女士孩子的入院記錄
目前,章女士和院方的爭論焦點之一是:當時在救護車上和在電梯裡有沒有人為堵住新生兒的頭?
那輛救護車上沒有裝監控,所以沒有直接證據顯示當時醫生的行為。10月9日,章女士要求醫院封存10月5日那天的院內監控,後來又報警並數次向賀州市衛健委投訴。「當時我老公在醫院有看到入院的監控,監控畫面中醫生有堵頭的動作。」
10月29日,章女士接到賀州市衛健委的通知,可以去醫院封存監控。讓她失望的是,院方告知她,10月5日白天的監控已被覆蓋,只有當晚的監控錄像。
章女士說:「警方和衛健委都介入了,可醫院以覆蓋為由,事發當天也不拷貝保存(監控視頻)。如果他們是清白的,為什麼不備份來應對這種醫患糾紛?」
李副院長也解釋了為何監控錄像被覆蓋的原因,「事情發生後,我們給患者家屬調看了現場監控,也跟對方說了如果要封存監控,需要先向公安機關申請,但後來他們有一段時間都沒有和我們對接,這樣耽誤了20多天後監控就被覆蓋了。」李副院長表示,如果患者認為院方這方面有問題,那更應該走司法途徑,因為司法機關會認為醫院有銷毀證據的嫌疑,這樣對患者會更有利。
賀州市衛健委對患者要求封存監控錄像的答覆建議
近日,賀州市衛健委介入這起醫患糾紛後,對章女士提出了4點建議:「建議患者或家屬通過《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途徑維護自已的合法權益。1.醫患雙方共同協商解決糾紛;2.通過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第三方協商解決糾紛;3.通過賀州市醫學會醫療事故爭議技術鑑定途徑解決糾紛;4.通過人民法院的訴訟程序解決糾紛。」
來源 封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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