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經常會聽到地鐵、輕軌和捷運的概念,那麼他們的定義和區別是什麼呢?
城市軌道交通
談這些東西之前,我們首先要說到【城市軌道交通】:城市軌道交通系統主要指的的是在城市中沿特定鐵軌進行的公共運輸工具
「採用專用軌道導向運行的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系統,包括地鐵系統、輕軌系統、單軌系統、有軌電車、磁浮系統、自動導向軌道系統、市域快速軌道系統。」
城市軌道交通主要有以下幾種:
地鐵捷運輕軌有軌電車單軌鐵路
地鐵 & 捷運
因為地鐵大多建在地底下,故而叫地下鐵路。但是現在越來越多會有高架或地面路段以配合城市中修築的環境。

地鐵主要的特點是:
路權專有高密度高運量也就是地鐵必須是有專有路權並且和其他運具線路無相交,這也是地鐵有別於輕軌運輸系統的主要特色

而捷運則是臺灣對於地鐵的稱呼,至於為什麼要叫捷運,有一個資料可供參考:在臺灣,高運量與中運量之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通常被稱為「捷運」(MRT),用法類似於地鐵,是為了區別臺灣鐵路的地下化區段而新創之詞彙,與運能較低的輕軌運輸(LRT)相對。

臺灣鐵路地下化將一些鐵路改到地下,車站也地下化了,為了有別於地下化鐵路,不便於稱為地鐵,變改叫為捷運。因此可以認為捷運和地鐵其實是同一個東西
輕軌
輕軌跟地鐵很像,但是不是同一個東西,看一個定義:在專業領域,「輕軌」與「地鐵」的區分方式在於線路適應能力的不同,「輕軌」指具備和機動車混行能力的城市軌道交通系統,而「地鐵」指不具備和機動車混行能力的城市軌道交通系統。
簡單的說,輕軌可以與其他交通工具共用道路路面,而地鐵是有專屬路權的。輕軌在某些寬闊的地方可以單獨架設軌道,但是在擁擠的地方可能直接使用道路路面了。
另外一個差別在於,輕軌的載量不如地鐵那麼大。具體可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999年發布的《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工程項目建設標準》中規定的:按線路遠期單向客運能力(斷面運量),城市快速軌道交通線路分為三類線路運能等級。單向運能3.0至7.0萬人次的線路為地鐵,單向運能1.0至3.0萬人次的線路為輕軌
港鐵(包括一個擁有十二條路線的輕鐵系統)擁有的香港鐵軌是全球最高時速的無閉塞輕鐵系統之一

可以說輕軌為輕載、快速移動而設計,投資量也比較小。與地鐵相比更加輕量化
有軌電車
有軌電車是一種通常由架空接觸網供電、電動機驅動,依賴固定軌道行駛的公共運輸工具。算是輕軌運輸系統分類下的一種。因為在路面行走,總長度一般不超過100米,以避免造成路口交通不暢。
國內早期非常多有軌電車,後來都拆除了,保留部分觀光性質。但是現在又有一些城市建設了有軌電車。在外國很多國家都還要很多有軌電車用於交通。在我去過的墨爾本城市的道路上都有有軌電車
單軌鐵路
單軌鐵路是一種新型運輸工具,爬坡能力強、轉彎半徑小、視覺衝擊低,但是運能較差。常用於人口非常密集的都市核心區或地理限制較大的近郊地區作擴大鐵路服務範圍之用。重慶的軌道2號線(那列在李子壩穿樓而過)和3號線就是單軌鐵路。

擴展資料
最初的城市軌道系統車廂都是木製的,後來改為鋼製以減少火災發生造成的危險很多地下鐵路行走的隧道,都比在國鐵(國有鐵路)上的更小;所以一般而言地下鐵路的列車體積一般比較小大部分的城市軌道系統都是使用動力分散式(即使用動車車廂,每一節車廂都擁有自己的動力),而不使用動力集中式大多數均需要司機駕駛,但近年部分較為先進的國家開始引入列車自動作業系統,部分路線更能做到全自動駕駛一般的城市軌道系統使用鐵軌和金屬車輪(因為車頭車體的外部結構為鋼鋁包體所以看不到)。但近年來亦有系統使用混凝土路軌或橡膠車輪(和一般機動車相近),或兩者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