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粉中竟然添加了石蠟。記者日前從省質監局獲悉,珠海市質監局近日在對生產加工河粉(粉條、粉絲)的企業和小作坊進行檢查時發現,部分企業和小作坊使用石蠟等其它非食用物質生產加工產品或類似產品。省質監局目前已對廣州市場上的11個河粉樣品進行了抽查,未檢出石蠟。
近日,珠海市質監局食品巡查人員在對一家生產加工粉條(澱粉)的小作坊進行巡查時發現,有兩袋類似生粉的白色粉沒有任何標籤,遂向該小作坊的有關人員了解情況,當詢問到該白色粉為何物及其來源時,有關人員吞吞吐吐,不敢正面回答。在此情況下,巡查人員打來一碗自來水,抓一把該種白色粉溶於水中,發現在水錶層出現一層漂浮物,用手一捏,有類似石蠟的感覺,並從該作坊有關人員獲悉,他們正是利用這種粉生產加工粉條。經分析,這些小作坊極有可能使用石蠟甚至吊白塊等其它非食用物質生產加工此類產品或類似產品。
珠海市質監局隨即於當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專項整治,對全市生產加工澱粉條、河粉、麵條的企業和小作坊進行拉網式的全面檢查和抽檢,重點利用上述簡易方法進行初步的排查,並重點檢查其他的原輔材料。行動中,共檢查此類企業和小作坊25家,對其中有嫌疑的16家進行抽檢,抽取樣品20個(其中成品17個,原材料3個),重點針對是否含石蠟、吊白塊、保險粉、苯甲酸鈉等物質進行檢驗。檢驗結果顯示,被檢的3個白色原料粉樣品中,有兩個樣品檢出添加了石蠟,有1個原料樣品是純石蠟粉。
省質監局日前決定,在全省範圍內,組織河粉(粉條、粉絲)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對所有河粉(粉條、粉絲)生產企業進行檢查,嚴厲查處使用工業白蠟、吊白塊和螢光增白劑等非食用原料加工河粉(粉條、粉絲)的違法行為。
新聞連結:關於石蠟石蠟呈無色或白色,或略呈半透明。純石蠟在常溫下為白色無臭無味固體。根據加工精製程度的不同,可分為全精鍊石蠟、半精鍊石蠟和粗石蠟3種。以前二者用途較廣,主要用作食品及其他商品的組分及包裝材料,烘烤容器的塗敷料、化妝品原料,用於水果保鮮、提高橡膠抗老化性和增加柔韌性、電器元件絕緣、精密鑄造、蠟紙、蠟燭、複合紙等方面。粗石蠟由於含油量較多,主要用於製造火柴、纖維板、篷帆布等。
石蠟中加入聚烯烴添加劑後,其熔點增高,粘附性和柔韌性增加,廣泛用於防潮、防水的包裝紙、紙板、某些紡織品的表面塗層和蠟燭生產。食品級固體石蠟可作為添加劑用在口香糖中,食品級液體石蠟可用於軟糖、雞蛋保鮮劑,或用作麵包脫模劑。按照規定用途、方法在食品中使用食品級石蠟可認為對人體無害,但濫用石蠟特別是非食品級石蠟對人體有潛在危害,因為工業石蠟中含有超過衛生標準限量的致癌物質「多環芳烴」,長期大量食用會有致癌作用。
(責任編輯:牟修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