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的味道中,最能讓孩童快樂的,莫過於甜。
早已經忘記了小時候吃過的大多數零食,不記得它們的樣子,更不記得它們的味道。唯有一種,直到現在想起來都是黏黏的甜。

年少無知的時候,身上有倆小錢,便要儘快趕往村裡的代銷點或者學校的雜貨店,用那可憐的幾毛錢滿足一下口腹之慾。
印象中的糖稀,都是用一個不大不小的盆子乘著,上面有一層薄薄的白粉。遞過去手裡的錢,老闆便用兩節高粱稈從盆中挖出一些,稍稍攪拌一下打斷糾結的纏絲,便遞了過來。
一毛錢能換來的糖稀很少,兩毛錢也買不了太多。唯有說:「我要五毛錢的!」老闆才會從盆裡攪起一個比拳頭大的糖稀「球」。拿著一個大糖稀球,在夥伴面前也可傲氣幾分。

得了糖稀之後,便要把它纏來纏去,讓它變成黃色。不知是誰發明的這種方法,也不知是何目的,只是看到別人這樣做,自己也照做。據說把糖纏成黃色後糖稀會變多,但或許是自己買的太少,纏來纏去沒有看到量的變化,質卻變了。變黃的糖稀很硬,硬到可以打人,充當攪拌棒的兩根高粱稈經常會斷掉。

更多時候不等糖稀變白,就已將它塞入嘴中。順便還會把兩根高粱稈咬一咬,直到把上面的糖全都搜刮光才會扔掉。有時帶著一點糖扔到螞蟻窩旁,看著螞蟻因為貪吃而被粘住。現在想來,那些作為有些殘忍了。

現在已經很少見糖稀了,偶爾見了,多是在景區或小吃街,人來人往中一個孤獨的小攤或門店突兀的站在那裡,與周圍的炒涼粉和肉夾饃格格不入。

以前吃攪攪糖,是因為它可以帶來不可多得的甜蜜;現在吃它,多是因為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