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雙方反思,如果當時多問對方一句「取消代收貨款後,能不能放貨」,就不會發生糾紛了
河南商報記者 張鬱/攝
河南商報首席記者 吳軍
實習生 吳海舒
「發哥,我這邊已經跟物流公司打電話說不代收貨款了,結果他們代收貨款沒收,還把貨放給客戶了,到現在快半年了,我還沒收到代收貨款。」上周,在鄭州做電動車生意的楊先生向河南商報發哥反映。
在原始發貨票還沒更改的情況下,物流公司有權放貨給收貨方嗎?
商戶投訴
打電話讓物流不代收貨款了
為什麼還把貨放給客戶
楊先生在鄭州電動車市場做生意,但自2017年12月5日起,一筆7250元的代收貨款一直討要無果,讓他有些小煩惱。
「去年12月5日,我從鄭州發往鶴壁一批電機,客戶說這兩天手裡有點緊,能不能先不讓物流公司代收貨款,我說行。」楊先生說,2017年12月6日,負責承運這批貨物的壹米滴答甲乙丙丁物流鶴壁分公司給他打來電話,稱送貨上門時,客戶說手裡暫時沒錢,問能不能取消代收貨款。
楊先生當時說可以取消代收貨款,但先別讓客戶提貨。
之後,楊先生又接到了物流公司的電話,對方催自己去鄭州公司改一下票(物流公司稱如果取消代收貨款,需要發貨人拿著原始票據去公司改一下)。
但讓楊先生沒想到的是,在代收貨款沒收到、自己手裡的原始發貨單還沒更改的前提下,鶴壁的物流公司也沒跟他打招呼,就把貨放給客戶了。
後來他多次找物流公司協商,但直到2018年5月10日,一直未果。
物流回應
不收貨款是接到了商戶電話指令
放貨是按物流行規辦事
事實是否如楊先生所述?
2018年5月11日,河南商報發哥聯繫上了甲乙丙丁物流鄭州公司負責人李先生。
李先生稱,他找公司相關負責人了解了一下情況,鶴壁的物流分公司是在接到楊先生的電話指令後,才沒有收收貨方的代收貨款,之後,物流公司一直催促楊先生去公司改票,但楊先生遲遲沒去。
取消代收貨款後,物流公司還能放貨給收貨方嗎?
李先生稱,放不放貨,不在於楊先生,物流公司放貨,是根據發貨方的發貨票據按物流行規辦事。
「如果商戶認為過錯在於我們,他可以舉證。」李先生稱,物流公司有錄音可以證明公司沒有收代收貨款是接到了楊先生的電話指令,如果楊先生堅持讓物流公司賠付這7250元代收貨款,公司不會同意。
律師觀點
給收貨人放了貨再通知發貨人改票
屬於無效通知
律師如何看待這個事情?
「電話通知也是合同的變更,既然發貨方通知物流公司不再收代收貨款,而且提醒了物流公司不要放貨給收貨方,那麼,如果收貨方不給錢,物流公司是不應該讓收貨方提貨的。」河南洲冠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彥濤稱。
趙彥濤同時認為,如果合同中途發生了變更,那麼,物流公司在放貨時,應提前跟發貨人打一聲招呼,確認一下「在沒有代收貨款的情況下,給不給收貨人放貨」,或者是「你的票還沒有改,如果你沒改,我們就按單據上寫的收款、放貨了;或者是你要改票的話,我們就不收款、放貨了」等,這算是盡到了告知義務。
趙彥濤還稱,如果物流公司在沒徵求發貨人同意的情況下,讓收貨人收了貨,再通知發貨人去改票,則屬於無效通知,屬於過失,是沒有按合同約定執行。
最新進展
收貨方同意本周三
給物流公司打過來剩餘貨款
商戶楊先生和物流公司各執一詞,此事怎麼解決?
5月14日,在河南商報發哥的提議下,楊先生、甲乙丙丁鶴壁分公司負責人、鄭州公司負責人三方坐在了一起協商此事。
當天,雙方都提供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場面一時有些僵持不下。
但好在,這次,鶴壁客戶的電話打通了。
對方在電話裡答應本周三(5月16日)把剩餘的5250元貨款(在鶴壁物流公司的追討下,客戶已於今年1月份付了2000元貨款)打給物流公司,由物流公司轉給楊先生。
通過此事,楊先生和物流公司相關負責人也在反思。他們都表示,如果當時多問對方一句「取消代收貨款後,能不能放貨」就不會發生之後的糾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