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工作前移 化解醫患糾紛

2021-01-15 濟南時報

作者:陳彥傑

  1月18日上午,一醫院與濟南市槐蔭區法院合作成立的法官工作室正式掛牌工作。

記者郭堯 攝□本報記者 陳彥傑

  堵醫院大門、拉橫幅、擺花圈……一旦有醫療糾紛,患者家屬和醫院鬧,「大鬧得大錢、小鬧得小錢、不鬧不得錢」的現象屢見不鮮。目前,全國都在探索一條解決醫療糾紛的有效途徑。

  1月18日,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駐一家醫院的法官工作室成立,這是全省首個醫院法官工作室。法官進駐醫院後,現場辦公通過參與醫患糾紛調解,對醫患雙方進行法律法規講解,讓患者更多地選擇行政調解或司法訴訟,理性維權。

  之前,該醫院也採取過獨立醫患調解公司進駐等調解形式,然而,患者認為「第三方」和醫院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法官進駐醫院,讓醫患雙方在懂法、知法的前提下有了一個不傷害雙方尊嚴的平等對話平臺,法官能深入了解醫患矛盾的癥結,從而在調解、審判中更公平公正地化解矛盾。

公司轉型

只是防風險,醫鬧事件管不了

  自2007年6月1日起,這家醫院就在全省率先引進了道成北京醫院管理有限公司創建的「醫患關係第三方管理」。公司派專業調解員常駐醫院,建立「醫患協調辦公室」,成員由臨床醫學專家、醫院管理專家、法律工作者、保險專家等組成。

  2月28日,記者聯繫上道成公司的負責人徐志偉,他說,2010年後,公司已轉型,工作重點從「防糾紛」轉移到「防風險」中來,目前在解決糾紛上做的不多,主要是防範糾紛的發生,見證醫患溝通,看醫生給醫患的報資是否真實全面,看患者對牽扯的手術支出是否真正理解,監督是否違反了相關規則、法律法規。

  徐志偉介紹,公司為醫患糾紛的雙方免費提供調解,引導患者家屬正確解決問題,但是遇到患者家屬堵醫院大門,在醫院門口拉橫幅等醫鬧事件,他們管不了。

矛盾突出

醫生沒心思工作 影響醫院發展

  該醫院的醫務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工作中最擔心的事就是遇到醫患糾紛。有了糾紛,患者家屬往往是帶著情緒談話,工作中稍有不慎就會出現群體事件。此外,現在是資訊時代,一旦出現醫患糾紛,大多會快速傳播,影響醫院的發展。

  醫生的工作是救死扶傷,一旦遇到醫患糾紛,肯定會影響工作。一位醫院負責人說:「假如明天讓醫生去法院開庭,今天這名醫生肯定沒心思上班,法院審理案子時,今天取證傳喚醫生去,明天調解讓醫生去,一個糾紛案件會影響醫生很大精力,醫生沒有心情工作,就會影響更多人的利益。」

  該醫院醫務部副主任說:「一線醫生的工作壓力很大,醫院、病人及社會對於醫生的要求也越來越嚴,救10000人可以,但是出一點事故不行,在強大壓力面前,加上醫患糾紛的無形壓力,導致很多醫生不敢讓自己的孩子再從事醫療行業,有些醫生攤上醫患糾紛事情後,在很長的時間內都沒有心思正常工作。」

探索途徑

法官工作前移 及時解決糾紛

  出現醫患糾紛後,患者家屬情緒一般比較激動,很容易採取不理智的措施,打醫生、鬧醫院的新聞經常出現。如何正確解決醫患糾紛?槐蔭區法院通過在醫院設立法官工作室探索了一條途徑。

  1月18日,槐蔭區法院在該醫院設立了法官工作室,派法院了解醫患糾紛的民事庭副庭長徐振華法官每周一上午和周四下午值班,為出現醫患糾紛的雙方解答相關的法律法規,幫著解決醫患糾紛矛盾。

  記者在醫院法官工作室的記錄本上看到,1月24日,濟南歷下區陳女士去找徐振華諮詢:她弟弟曾在某醫院看病,後來病情加重,家人認為是醫院過錯導致的,想起訴醫院。徐振華告訴陳女士,歷下區不在他的服務諮詢範圍內,但他也給出了建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如果要起訴醫院,需要出具相關的證明,要有醫療事故的認定結論,認定醫院存在錯誤法院才能判決。經徐振華的一番解釋,來時氣呼呼的陳女士心平氣和地走了。

  徐振華告訴記者,法官工作室運行一個多月的時間,找他諮詢最多的問題就是自己打官司能否打贏、自己要求賠償多少錢合適。一位長期在醫院工作的醫生說,很多患者家屬因不懂法,在協調階段提出的賠償價格往往過高,甚至是漫天要價。某醫院負責醫療糾紛調解的工作人員介紹,曾經一個小的醫療糾紛,患者家屬最初提出100萬元的賠償金,最後結果卻是醫院賠付8000元。

  槐蔭區法院通過派駐法官到醫院,把法官工作前移,出現醫患糾紛後,患者家屬可以及時諮詢有關法律法規,能協商解決的及時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可以走法律途徑,法官還能解答患者家屬不懂打官司的疑慮,需要準備哪些材料,提供哪些證據等。

積極影響

超過設想範圍 醫生外地人都來問

  槐蔭區法院在該醫院設立法官工作室受到了很多醫患糾紛當事人的關注。工作室成立後的第二個接待日就有幾十人來諮詢相關問題,諮詢者中還有很多是外地人。

  2月28日下午,記者在徐振華的預防化解涉訴矛盾糾紛一體化工作記錄本上看到,上面詳細登記了前去諮詢醫患糾紛人及問題的情況案號、糾紛類別、受理日期、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單位或住址等信息:1月21日,3人去諮詢醫患糾紛問題;1月24日,2人去諮詢;1月28日,1人去諮詢……

  徐振華介紹,去找他諮詢的人員已超過了最初的設想範圍,他們本來是和醫院聯合設立法官工作室,主要為醫院的醫患糾紛提供解決的法律解答,設立後經媒體報導,全省各地市的醫患糾紛人員都來了。

  不只醫患糾紛中患者家屬去諮詢,醫生也有去諮詢徐振華相對問題的,記者在記錄本上看到,1月21日,某醫院的醫生宋凱(化名)諮詢在醫療糾紛案件中,對鑑定機構做出的司法鑑定結論有異議時,能否進行重新鑑定?徐振華對其做了詳細解釋。

  據介紹,很多醫生在醫學領域是專家型人才,但是法律方面知識欠缺,一說到打官司心裡也打怵。有了法官工作室,醫院的醫生也能增加自己的法律知識,醫院今年準備分批次讓法官工作室的法官給醫院做普法教育,通過醫患糾紛典型案例等形式為醫生講解如何避免醫患糾紛的產生,產生後如何正確面對,不至於醫生成了被告,坐在被告席上還不知道如何答辯。

相關連結

醫患糾紛鑑定機構多選省外

  槐蔭區法院民事庭副庭長徐振華介紹,法院的醫療糾紛案件基本都由他審理,數量相對較少,但是一有就是難度較大的,一般都是雙方存在較大爭議,協商不成後,一方才起訴到法院判決。

  在醫療糾紛案件中,雙方一般都願意選擇省外的鑑定機構,患者一方認為鑑定結構的組織人員都是各家醫院抽調的醫生,醫院很容易在省內的鑑定機構找到關係,信任度不高;醫院方則認為反正出去選擇鑑定機構,就要找一家相對權威的、可信度高的機構做鑑定,避免了患者家屬的疑慮。徐振華說:「槐蔭區法院審理醫療糾紛案件中,鑑定機構選擇北京、重慶和西南政法的多,鑑定機構的結論一般一兩年才能出,導致了案件辦理時間長,時間越長委託鑑定一方花錢越多。」 (記者陳彥傑)

醫院門口設靈堂可追究刑事責任

  為維護濟南醫療機構正常工作秩序,保證醫療活動有序進行,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2010年5月30日,濟南市公安局和衛生局聯合下發文件,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和行為擾亂醫療機構正常診療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權益,危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損壞醫療機構財物。

  通知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醫療糾紛或者事故為藉口在醫療機構內滋事。如果在醫療機構內尋釁滋事的;故意損壞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財物的;侮辱、威脅、恐嚇、毆打醫務人員的;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衝擊或佔據辦公、診療場所,影響正常醫療、工作秩序的;在醫療機構內拉橫幅、擺花圈、焚燒紙、擺設靈堂等舉行各種祭祀活動的;圍堵醫療機構大門和診療場所,限制人員和車輛出入的;搶奪屍體或拒不按規定將屍體移放太平間或社會法定停屍場所,陳屍要挾或滋事,經勸阻無效的;其他擾亂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的行為的,違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陳彥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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