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6月25日(記者 蒙健)年初以來,海南省市場監管局繼續加大對豆芽市場的專項檢查並開展專項抽檢工作,從源頭上嚴防問題豆芽進入市場。近日,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美蘭分局根據海南省市場監管局關於抽檢不合格樣品處置公示要求,對銷售豆芽檢出6-苄基腺嘌呤不合格的兩家蔬菜蛋攤分別予以處罰。
據介紹,按照2020年國家食品安全抽樣監測工作計劃有關要求,今年3月10日,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美蘭分局對海口美蘭符積虎蔬菜蛋攤銷售的黃豆芽進行了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經查,黃豆芽中問題項目為6-苄基腺嘌呤(6-BA)。同時,海口美蘭吳清江蔬菜蛋攤的黑豆芽、綠豆芽產品也檢測出問題項目6-苄基腺嘌呤(6-BA)。
據了解,4-6-苄基腺嘌呤是一種生長調節劑,可以促進細胞分裂,加快豆芽生長。根據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原農業部、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5年第11號《關於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規定,4-氯苯氧乙酸鈉、6-苄基腺嘌呤作為低毒農藥登記管理並限定了使用範圍,豆芽生產不在可使用範圍之列,目前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上述物質的安全性尚無結論。但為確保豆芽食用安全,豆芽生產過程中不得使用上述物質。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種植戶在種植過程中違規使用所致。
很多消費者在購買時喜歡挑選外觀粗長,無根須,顏色鮮亮的豆芽。為使豆芽無根、色澤好看,又增加產量,有些種植戶就在豆芽培育過程中添加4-氯苯氧乙酸鈉等化學物質。
執法人員調查發現,上述兩家蔬菜蛋攤所銷售的黃豆芽、黑豆芽、綠豆芽均從海口市美蘭區靈山鎮農貿市場45號攤位購進,兩攤主在購進上述不合格的食品時,對黑豆芽、綠豆芽、黃豆芽不合格情況並不知情,但索證索票記錄不完整。因未向供貨商索要購進票據,無法繼續溯源。在收到不合格報告後,兩攤主已對涉嫌不合格批次的豆芽產品啟動下架及召回程序。
近日,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美蘭分局依法對海口美蘭吳清江蔬菜蛋攤予以警告並罰款4000元;對海口美蘭符積虎蔬菜蛋攤予以警告,並罰款2000元。
【來源:南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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