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31日電 題:別讓器官捐獻卡在「後顧之憂」上
新華社記者 羅爭光、崔靜
重慶一個小生命僅僅存活了33個小時,腎臟卻挽救了一名女士;安徽7歲的「她」捐出器官,河北7歲的「他」重獲新生……一個個案例溫暖人心,但低器官捐獻率的現實卻表明,只有消除捐獻者諸多「後顧之憂」,才能挽救更多瀕危生命。
我國每年因終末期器官衰竭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約有30萬人,而每年器官移植數量僅約1萬例。巨大供給缺口的背後,除了傳統倫理觀念的束縛,「醫學之外」的細節成為不容忽視的障礙。
首先,器官捐獻者和受捐者的隱私應得到充分尊重。按照國際慣例,對器官捐獻者、受捐者實行「雙盲」制度,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杜絕器官買賣,並避免雙方受到不必要的壓力和騷擾。但據報導,有捐贈者家庭被人質疑「買賣器官」,也有明星去世並捐贈角膜後信息被漫天炒作,捐受雙方家庭不勝其擾。關注器官捐獻,絕不是「窺探隱私」。
其次,在供求嚴重失衡的情況下,緊缺的器官供體資源如何公正、公平地分配到真正有需要的人身上,一直是人們對器官捐獻的關切之一。為確保有限且珍貴的捐獻器官被合理分配利用,2013年8月,國家衛生計生委制定《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規定(試行)》,旨在最大限度排除人為幹預。未來,在嚴格保守捐贈人隱私的前提下,諸如供體數量、類型等諸多信息,應當進一步公開透明,便於社會監督。
愛不是單向的,受捐者要常懷感恩之心,社會也應當給予器官捐獻者家庭更多的關愛和幫助。對於捐獻者家庭,是否應當在設立專項器官捐獻基金的同時,建立長效機制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不要讓捐獻者家庭獻出大愛卻添新愁。
作為一項代表著現代文明和先進生命觀念的社會公益事業,人體器官捐獻顯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從機制的完善到觀念的轉變,都非一日之功。期待全社會共同關注並盡力解決其中存在的問題,讓生命接力成為一種自然而然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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