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沒想到抓青蛙會犯法。」因非法捕獵108隻野生青蛙,日前蔡某被揚中市城西派出所抓獲。
據蔡某交代,自己沒有固定工作,最近手頭又緊,正好這個季節有青蛙了,便想著抓點青蛙賣錢。從晚上9點至次日凌晨,蔡某帶上自製工具來到家旁的河邊抓青蛙,然後騎車準備去大路將青蛙賣掉。誰知在過揚中三橋時被卡口民警查獲並送至派出所審查。
目前蔡某因涉嫌非法狩獵已被刑事拘留。民警已將青蛙全部放生。
警方表示,青蛙屬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和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因此,市民不要為了一時好奇或貪念,釀成苦果。 (王玉潔 何思毅 張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