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江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當地檢察院起訴指控李某福、李某祥非法狩獵罪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據悉,這兩人非法捕獵27隻野生中華竹鼠,不但被指控涉嫌犯非法狩獵罪,還被要求賠償野生動物資源損失費。
經檢察機關指控,2018年至2019年期間,李某福、李某祥利用鋤頭挖洞、搗毀巢穴等明文禁用的獵捕方法,非法獵捕三有野生竹鼠共計27隻。其中,李某福、李某祥二人共同獵捕野生中華竹鼠26隻,李某福單獨獵捕野生中華竹鼠1隻。
檢察機關認為,李某福、李某祥違反狩獵法規,在未辦理狩獵許可證的情況下,使用禁用的方法非法獵捕野生動物,情節嚴重,該二人的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狩獵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同時,二被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規定,構成共同侵權,應當承擔侵權民事責任,請求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人賠償野生動物資源損失5400元,並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庭審中,李某福、李某祥表示願意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5400元,並同意在省級以上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上遊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徐勤 實習生 唐予馨 通訊員 李清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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