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於自己看不慣的事情,最喜歡做的事或者唯一能夠做的事就是不平則鳴,但是又有多少這樣的冤屈終究無處申訴呢?
在自然界裡也是如此,捕食者總是很低調,而吱吱亂叫的總是被掠食者。正如猛禽以稍弱的動物為食,但是叫的響亮的總會被吃掉。
我們不平則鳴只是為了引起注意,但是真正能夠引起注意和重視的又有多少。並且我們又有多少次當了輿論的幫兇,從而距離真相越來越遠?
我們渴望簡單一點的人際關係,但是又不得不和周圍的人打交道,發生一些必要的聯繫。我們不想做一些事兒,但是為了生存卻又不得不做。我們想要去一些地方,但是又沒有錢和時間走出去。我們想要和親愛的人在一起,但是又因為種種原因卻不得不暫時離別。這些事情正如被捕食者的吱吱叫一樣,沒有任何意義。
魯迅先生的筆法和刀鋒我學不會,但是我也想用自己的筆抒發自己的鬱悶之情。
興之所至,能長則長,不能長則短。
參考文獻
魯迅,朝花夕拾[M]山東:中國華僑出版社,2018(5):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