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豔潔 北京報導
隨著「大氣十條」和「藍天保衛戰」的實施推進,我國環境空氣品質比起八年前有了較大的改善。
環境監測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337個地級以上城市的47%可以實現六項主要汙染物全面達標,全部城市均可達到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兩項汙染物標準的要求,城市年均PM2.5濃度為36微克/立方米,基本接近我國環境空氣品質的二級標準限值。
然而,我國現行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於2012年發布,迄今已經過去了八年。
日前發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十四五」期間,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總體而言,我國大氣汙染物濃度和世界衛生組織認為能夠保護人體健康的水平差距還很大,基於進一步改善空氣品質、保護公眾健康的需求,標準的升級也應將進入新一輪空氣品質管理的決策日程。」亞洲清潔空氣中心中國區項目主任萬薇表示。
保障健康需要更好的標準
「這八年發生很大了變化,2013年第一批監測的174個城市中全面達標的城市非常少,只有極少數幾個,2019年已經有157個城市年均PM2.5濃度和其他各項汙染物都達標,」在日前舉行的「2020中國藍天觀察論壇」上,萬薇介紹,「有的城市已經不滿足於現有標準,例如深圳2018年的時候給自己定了小目標,說2020年要穩定達到歐盟標準,也就是相當於世界衛生組織第二階段標準——年均25微克/立方米,比我國的現行標準嚴不少。」
世界衛生組織認為,充分保護健康的標準,也就是準則值是10微克/立方米。「如果再進一步降低到世界衛生組織的準則值並實現達標,過早死亡風險將減少15%,可以帶來非常可觀的健康效益和社會經濟效益。」萬薇表示。
並且,世界衛生組織的準則值是2005年發布的,這個準則值也是基於全球健康研究不停更新。「目前世界衛生組織正在做最新一次準則升級討論,新的準則出來汙染物準則值還會進一步下降,如PM2.5就會從10微克/立方米變成5微克/立方米。」萬薇介紹。
萬薇介紹,我國的PM2.5、臭氧、二氧化硫標準值都是相對寬鬆的。「越來越多的研究告訴我們,空氣汙染對健康的影響沒有明確的域值,也就是說沒有標準線。實際上在很低濃度的情況下仍然會產生健康損害,因此,為了進一步保護健康,提標是非常有必要的。」
為了更好地體現空氣品質對生活的指標意義,萬薇建議將現在的空氣品質指數AQI增加對健康風險的影響,形成AQHI。「我們現在的標準比較寬鬆,分級和健康指引有點『樂觀』,假設某一天的PM2.5濃度是60微克/立方米,AQI給我們的分級和健康指引認為正常人可以出去活動。但是在標準更嚴的國家,AQI在60微克/立方米是有害的,不可以出去活動。所以,中國的AQI分級和健康指引都是可以升級和更細化的,區分不同汙染物對應的敏感人群。」
目前我國在浙江麗水試點發布AQHI(空氣汙染健康指數)。「我希望AQHI指數將來能在其他城市推廣,但也要看每個城市自己的願望和條件,我呼籲基礎條件比較好、優先達標城市應該超前一點發布AQHI。」北京科技大學能源與環境工程學院教授段小麗表示。
提標要考慮可行性
「標準牽一髮而動全身。」萬薇表示,在每一次的「提標」決策中,標準限值的選擇不只是一個科學問題,更是需要權衡多種環境、社會、經濟因素,因為其可行性和可達性會受限於現有的管理能力、當前的空氣品質水平、相關的科研基礎和減排技術可得性等多種條件。
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張世秋認為,新冠時代和後新冠時代的國際經濟格局、貿易格局的變化,以及綠色經濟復甦動議和行動,特別是習近平主席在聯合國大會上宣布中國將致力於在2060年實現碳中和和一系列國際環境問題的舉措,都意味著中國不僅將恪守生態和環境底線,更意味著中國的經濟發展、增長模式、產業結構、技術升級都將會有戰略性的轉變,並將致力於協同治理本地、區域和全球環境問題。這種戰略性的轉變和拓展,必然需要恰當的標準體系,既制約行為,也提供技術變革和結構調整的信號,乃至倒逼轉型,是綠色經濟復甦和綠色發展轉型必不可少的基礎和條件。
「在標準制定中,除了考慮環境容量和質量,以及生態健康和人群健康等各類問題外,還需要考慮經濟性和經濟可行性。」張世秋表示,這裡所說的經濟性和經濟可行性,包括達標成本和實施標準所可能帶來的效益;而且要分析實施不同的標準的達標成本和效益。「此外還有對技術變革方向、產業結構調整、經濟增長戰略轉型(或者說綠色轉型)的影響進而產生的長期的綜合影響,尤其是,在碳中和目標下,標準寬鬆對投資和產業的技術鎖定效應要給予充分關注。」張世秋強調。
萬薇認為,空氣品質不斷改善和達到更高標準得到的效益遠大於成本,歐盟的《清潔空氣計劃》和美國《清潔空氣法案》的經濟評估,結果都是如此。「《大氣十條》實施五年,環境規劃院做了一項研究,評估投入成本和效益,結果顯示僅健康效益一項就是投入成本的1.4倍,很多地方是3倍,這還沒有將藍天幸福感的社會福祉效益考慮進去。還有一些直接避免的經濟損失帶來的效益,和環保投入對經濟拉動作用。」
「2060年前達到碳中和,事實上已經不能再給環境保護放鬆標準任何空間了,因為任何空間的獲得都要後面由我們後一代人來付出巨大的代價,早行動比晚行動成本更小。」張世秋強調。
提標要遵循科學性
什麼樣的標準是好標準,是具有科學性的標準?段小麗表示,「指標不多不少,多了會帶來很大的壓力和負擔,限值也並不是越低越好,不高不低最好。」
段小麗認為,「我國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應該有我們自己的特徵。」
「現在世界衛生組織的空氣品質準則是2005年發布的,2005年之前大氣汙染與健康研究證據不是很多,主要還是基於歐洲、美國的研究結果,而國外和我國在許多方面都是不太一樣的,」段小麗表示,首先PM2.5的組分不一樣,來源上歐美以燃油為主,我國以燃煤為主,其次我們中國人的暴露行為和他們不一樣,日本和韓國日均室外暴露時間是一個小時,美國大概是四個多小時,中國是三個多小時;第三環境關係係數也不一樣,2012年標準的實施,促進了很多科研項目的開展,但在流行病學研究上,到目前為止尚沒有一個專門針對大氣汙染和健康的專門的隊列研究。
「研究積累到一定程度我們有了自己數據之後,下一步制訂標準的時候就非常有底氣了,我們可以基於自己的數據制定標準,就不會有太多外界的壓力了。」段小麗表示。
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副主任、教授級高工伏晴豔表示,「如果能夠把室內空氣品質暴露的水平影響和室外空氣之間緊密結合,最終形成綜合性的汙染的評估,實際上對於我們國家大氣汙染防治進程意義和深遠性更加重要。」
除了技術上的科學性和可行性之外,還要考慮到各個城市的差異。
萬薇認為,不能因為部分地區沒有達標就防礙整體標準的提升,「其實標準提升可以促進空氣品質不理想的地方自己不斷改進,比如洛杉磯的臭氧到現在都沒有全面達標,但也不妨礙成為清潔空氣倡議的楷模城市。」
「另一方面也不能過於冒進,很多城市沒有達標的時候,設置一個過於嚴苛的標準,那麼可行性要打問號。」萬薇認為,少部分老大難地區比較困難,可能會面臨來自地方政府的阻力,「如果我們要提標,應該對未達標城市設置分階段差異化的標準,不讓標準變成最大的絆腳石」。
萬薇表示,「《大氣法》規定未達標城市要制定限期達標規劃,並且要公開發布,根據我們的統計,未達標城市中只有四分之一左右的城市發布了達標規劃。我們研讀了一些城市的達標規劃,發現與行動計劃很像,先設一個目標和一系列措施,但是缺少可量化和可驗證的減排路線來實現達標。」
萬薇建議可以參考美國的做法:標準提升的時候劃分達標區和未達標區,未達標區給出固定時間,什麼時候完成計劃,規劃裡面明確採取哪些措施,什麼時候達到中期目標、確保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超標嚴重的地方提出額外的減排要求,實施差別化管理。
(編輯:孟慶偉 校對:彭玉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