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氯(ClO2)於1811年由 Davery率先在實驗室製備成功,並且證明了這是一種具有強氧化功能、殺菌消毒作用的物質。隨著人們對這種物質理化特性研究的逐步深入,對ClO2的認識也在不斷地深化。
近些年來,由於檢測技術的快速發展,由Anetle 等報導了ClO2的正交晶系晶體結構;由Babcock等利用流動餘輝技術,準確地測定了ClO2的電負性。有人還利用拉曼光譜(Reman)技術,對ClO2的電子布局和基態電子結構等進行了一系列研究,使人們對ClO2的物理化學性質的認識日益加深。現在,國內外眾多的研究者對ClO2研究仍持有濃厚的興趣,因此,對ClO2的研究依然是世界各國各方面的科學技術人員所關注的熱點課題,尤其是ClO2的應用研究獲得了在越來越廣泛領域中的快速進展。
迄今為止,國內外的關於ClO2的研究結果幾乎是一致地證實了,二氧化氯(ClO2)是對病毒、細菌、真菌等各種微生物具有極強殺滅能力的物質。與其他滷素類消毒製劑相比,ClO2不僅對各種微生物的殺滅效力更強,而且通過氧化分解完成其殺滅微生物過程後的生成物是水、鹽(亞氯酸鈉,NaClO2)、微量CO2和少量糖類,沒有有害殘留物和致癌物質的生成。所以,自從ClO2問世以來,已經被世界各國作為消毒劑而廣泛地用於人類飲用水、醫療衛生防疫、食品加工業、油井解堵和畜、禽活動場所等的消毒。正是由於ClO2具有其他消毒劑難以比擬的諸多優點和消毒效率,早在20世紀80年代,ClO2就被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確定為迄今為止唯一的A1級消毒劑。
雖然ClO2作為一種優質消毒劑,在全世界範圍內早就獲得了公認,也正是因為世界上有了ClO2這種消毒劑,義大利、日本、以色列等一些經濟發達國家,才能得以製備出可以直接飲用的所謂直飲自來水。而性能如此優異的ClO2製劑,在我國水產養殖業中充當的角色轉換過程,卻著實令人啼笑皆非!
早在上世紀的80年代初期,我國就出現了ClO2製劑在水產養殖中作為消毒劑應用的研究報導。進入上世紀80年代後期,就有一些漁藥企業製作ClO2水劑、二元或者三元包裝的ClO2製劑,在漁藥市場上銷售。本文作者於上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完成了將ClO2單元包裝製劑用於水產養殖動物疾病防控中的部分試驗研究。我們在完成與其它氯製劑殺菌效果的比較研究後,得出的初步結論是將ClO2製劑作為水產養殖動物疾病防控用消毒劑,具有用量少、安全性高、消毒效果好、消毒作用消失快、消毒後沒有殘留等特點,是一種特別適合在水產養殖動物疾病防控中使用的消毒劑。在2006年3月之前,各種ClO2製劑在水產養殖業中的角色,是被我國許多地方的漁藥企業按照其「地方標準」製售的所謂水產用「地標漁藥」。
2004年11月,在農業部啟動的所謂「獸藥地方標準升國家標準」的工作中,大約是2006年3月,農業部受理了一些漁藥企業提交的將二氧化氯作為水產用獸藥地標升國標的申請,並且順利地通過了由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組織的相關專家評審,其評審結果發布在《獸藥地方標準升國家標準目錄(7)》中,這個結果也就是意味著由當時幾個漁藥生產企業提供的檢測ClO2製劑質量的所謂「一步碘量法」地方標準,已經成功地升格為「國家(試行)標準」。因此,自2006年3月以後,各種ClO2製劑在水產養殖業中的角色,就成了被我國許多漁藥企業按照其「國家(試行)標準」製售的所謂水產用「國標漁藥」。
然而,ClO2製劑在水產養殖業中扮演水產用「國標漁藥」的好景並不長,就在ClO2製劑的「國家(試行)標準」的試行期間,由部分漁藥製售企業生產的ClO2製劑,在由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委託的質量覆核單位,對作為水產用「國標漁藥」的ClO2製劑質量標準進行覆核時,發現了該標準採用所謂「一步碘量法」,並不能準確而穩定地檢測ClO2製劑中的ClO2的真實含量。而且採用「一步碘量法」檢測的並非只是ClO2製劑中的ClO2,而主要是ClO2製劑中的氯氣(Cl2)。
或許正是由於這個ClO2製劑的「國家(試行)標準」,不能做到真正有效地控制ClO2製劑的產品質量,也就在客觀上為部分心術不正的人製售假冒偽劣的ClO2製劑,發放了一張賴以矇混過關的「通行證」。結果是一時間在我國漁藥市場上,出現了由各種各樣的ClO2製劑,直接導致這種水產用「國標漁藥」陷入了泥沙俱下、魚目混珠、極為混亂的局面,其中部分所謂ClO2製劑的市場價格低廉到了令人難以置信的程度!
回想當年的情景,我作為農業部新獸藥評審委員,幾乎是全程參與了水產用「獸藥」的「地標升國標」的工作。鑑於我對ClO2製劑的優良性狀以及消毒效果與特性的了解,當時曾經為將ClO2製劑留在我國「國標漁藥」的清單中,作出過許多的努力。
譬如,我曾經為了解決ClO2製劑的質量覆核單位在檢測過程中,出現的總是不能獲得穩定的ClO2測定結果的問題,出面向一些擁有從事ClO2相關研究人員的研究機構和大學求助,請他們提供一個能有效控制ClO2製劑質量標準的檢測方法,或者能直接安排有熟練檢測能力的技術人員協助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委託的質量覆核單位,完成對ClO2製劑質量檢測的覆核工作。最終非常有幸地得到了幾個單位安排檢測技術人員給予了熱情的支持。
然而,令我至今仍然感到非常遺憾的是,來自不同單位的幾個批次ClO2製劑質量檢測技術人員,最終的結果都是乘興而至,鎩羽而歸。他們先後嘗試了利用「五步碘量法」、「三步碘量法」、「分光光度法」以及「氧化還原電位法」等多種檢測方法,與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委託的質量覆核單位的技術人員一起,檢測了ClO2製劑中的ClO2含量,結果是都沒有能滿足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對檢測「獸藥」質量標準而提出的「質量可控」的基本要求。
2012年4月17日,在農業部1759號公告公布第三批地標升國標《獸藥試行標準轉正標準目錄(3)》中,ClO2製劑作為水產用「國標漁藥」的「國家(試行)標準」被廢止了。公告中對廢止這個標準的原因說明是「不同企業該類產品的處方和劑型、活化所需酸的比例、反應時間等均不一致,試行質量標準中一步碘量法無法控制產品中二氧化氯的含量」。公告中同時規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後,停止生產二氧化氯製劑相關獸藥,6個月後,該類產品不得經營、使用,違者按假獸藥處理。也就是說,自2012年10月17日起,漁藥企業不能再以獸藥名義製售ClO2製劑了。於是,充當了幾年時間的水產用「國標漁藥」角色的ClO2製劑,就這樣從我國的水產用「國標漁藥」清單中被移出了。
當然,依靠農業農村部發布的一紙公告,是難以控制住中國人民的創造力的。對於一些「水產養殖用物質」的製售企業而言,既然不能將ClO2製劑作為水產用「國標漁藥」製售了,動一動腦筋將其產品說明書稍加修改,改變其「殺菌消毒」的功能為「調節水質」的作用。於是,ClO2製劑的水產用「國標漁藥」的角色,也就從昔日以「殺菌消毒」為己任的水產用「國標漁藥」,成功地華麗轉身為以「調節水質」為己任的水產用「非藥品」的角色了。時至今日,大量的ClO2製劑依然充當的是水產用「非藥品」的角色。
已經有大量的研究結果證明,ClO2完成消毒作用後無殘留和有害物質生成。而採用氯氣、漂白粉、三氯異氰脲酸等氯製劑消毒時,由於氯與水體中的有機物反應能產生三滷甲烷(THMs,分子式為 CHCl3)等多種有機滷代物,而THMs中的大多數類群已經被確認為致癌物質。
ClO2作用在發揮消毒作用後的生成物主要是水、鹽(亞氯酸鈉,NaClO2)、微量CO2和少量的糖類,完全沒有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生成。不僅如此,ClO2還能去除水體中過量的Fe2+、Mn2+、S2-、CN- 等無機汙染物和酚類、腐殖質等有機汙染物,將有致癌作用的有機物(如苯丙芘)氧化成無致癌作用的物質,在pH 5.0~9.0範圍內,能將H2S很快氧化生成Fe2(SO4)3。ClO2對黴爛味和腥味等臭味化合物還具有較強的去除效果。
亞氯酸鈉(NaClO2)作為二氧化氯(ClO2)消毒過程中的副產物,其毒性問題一直受到廣泛關注。美國化學品製造協會(United States Chemical Manufactures Association,USCMA)ClO2專家組在美國環境保護署(United Stat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USEPA)支持下,進行了NaClO2對大鼠兩代生育毒性和發育神經毒性的影響研究。結果表明:並未發現NaClO2對大鼠生殖與發育產生有統計學意義上的不良影響。根據這一研究結果,USEPA規定飲用水中 NaClO2的最大汙染水平(MCL)為 1.0mg/L,最大汙染水平目標值(MCLG)為 0.8mg/L,我國規定該項值為0.7mg/L。黃君禮等通過NaClO2對長達三代大鼠生殖毒性的研究,同樣未發現對試驗大鼠有統計學意義上的不良影響。由實驗結果推算出飲用水中NaClO2最大汙染水平目標值 MCLG為1.1mg/L。這些研究結果,不僅為ClO2在飲用水中消毒的安全性提供了依據,同時,也證明了ClO2是迄今為止對環境最為安全的消毒劑。
2006年出臺的我國《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中已規定了微囊藻毒素(如MC-LR)、隱孢子蟲和賈第蟲,以及多環芳烴(如苯並[α]芘)等指標和限值。黃君禮等對ClO2降解微囊藻毒素和殺滅隱孢子蟲、賈第蟲與去除多環芳烴的效果進行了系統研究。結果證明:因為微囊藻毒素是一致癌性有機化合物,在富營養化水體大量存在。採用酶聯免疫試劑盒和HPLC分析方法研究了ClO2降解微囊藻毒素MC-LR、MC-RR和MC-YR的效果(其中毒性最強的是MC-LR),證明ClO2對MC-LR、MC-RR 和 MC-YR有良好的降解效果。在通常水處理條件下,微囊藻毒素的濃度不大於6.0μg/L時,ClO2投量為0.8mg/L即可達到標準。
面對性能如此優異的ClO2消毒劑,我們如果因為檢測標準問題難以解決而將其長期排除在水產養殖用消毒劑行列之外,而大量使用在消毒後會出現大量有害殘留物質的消毒劑產品,顯然是不合情理的,也是不科學的。
從本文前面的內容介紹中,各位讀者或許已經明白了建立精確而穩定的產品質量標準對於規範「水產養殖用物質」的質量是十分重要的道理。無論性能如何優異的產品,如果要將其作為水產用「獸藥」製售的話,沒有一個能控制其產品質量的精確而穩定的產品質量標準,是不可能滿足農業農村部和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對檢測「獸藥」的質量標準,而提出的「質量可控、安全有效」的基本要求的。
從作為消毒劑的ClO2製劑在水產養殖過程中的角色變換過程,已經充分地說明了產品質量標準,對於規範產品的質量,以及維護產品在市場上的流通秩序等,都是至關重要的。目前,農業農村部正在準備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等規範,著手管理正在我國市場上流通的大量「水產養殖用物質」。作者認為如果不能建立精確而穩定的產品質量標準,讓製售的產品真正滿足「質量可控、安全有效」的基本要求,要做到對「水產養殖用物質」的規範化管理,也將是不可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