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弗農(James Vernon)雖任教於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也同樣致力於全球化的比較研究等領域,但與他在歐文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的同仁相比,弗農對世界現代化進程的理解卻大異其趣。他的這些同仁包括彭慕蘭、王國斌、傑克·戈德斯通、李中清、丹尼斯·弗萊恩等著名學者,其學術譜系可追溯於已故的貢德·弗蘭克與傑克·古迪諸大師,在中國的崛起成為當代世界最重要議題的背景下,他們對傳統中國之現代性潛質的研究,使其在學界獲得了「加州學派」的非正式稱謂。詹姆斯·弗農則遠沒有同事們那麼「離經叛道」,一方面他雖然反對基於歐洲中心的模式泛化,但在橫向空間上,他更強調從英國的具體經驗來審視現代化脈絡;另一方面,加州學派將立論視角延展到16世紀以前,甚至認為西方世界在近代的興起只是一個短期的暫時性現象,這是從縱向時間而言的。
正是基於上述兩個維度的某種反思,詹姆斯·弗農在《遠方的陌生人:英國是如何成為現代國家的》
(Distant Strangers:How Britain Became Modern,張祝馨譯,商務印書館2017年7月版)中另闢蹊徑,將考察視角重新拉回到19世紀的英國。這固然與弗農專長於現代英國史有關——實際上他長期主持「伯克利英國研究系列」叢書,更重要的原因或許在於他對現代化研究中兩種極端的批判,他在前言中雖未直接挑明,但其指向已足夠清晰,那就是要麼將現代化看作是西方的專利,後發國家要實現轉型都必須藉助於西方模式;要麼認為每個社會都能以其獨特的方式成為現代社會,如此一來,現代化經驗的數量和類型都會是無限的。於是,現代化的學者便常常在兩個極端之間搖擺不定,用弗農自己的話來說「這種解釋會使『現代性』這個術語失去意義或分析上的用途」,那麼為了避免現代化研究的空心化甚至解構,作者所採取的方法是「找到所有社會都會經歷的那種特有情境或過程,即便其形式可能多種多樣」。只有在此語境下,回歸英國經驗的意義才會有質的提升。
詹姆斯·弗農(James Vernon)於1984年進入曼徹斯特大學並獲得博士學位,直到2000年被聘為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歷史學教授之前,他一直任教於曼徹斯特大學曾幾何時,「快樂的英格蘭」濃縮了人們對18世紀英國社會的所有想像,這是貴族寡頭勢力全盛的時代,一幅標準的田園畫總有如下不可或缺的要素:藍天白雲構成遠景,牧場上點綴著悠閒的牛羊,農舍輪廓依稀可見、炊煙嫋嫋,打獵歸來的鄉紳在樹下小憩……僅僅一個世紀之間,這幅靜謐悠然的圖景便讓位於一個流動不息而日新月異的世界:冒著濃煙呼嘯而過的火車,煙囪林立的新興工業城鎮,滿載商品的汽船遍布主要航線,人口膨脹的倫敦充滿了大都市的不確定性……伴隨著第一個工業化民族的形成,曾經溫情脈脈的熟人社會被陌生人天堂所取代。弗農審視英國現代化的旅程由此開始,與其說他要回答「社會為何(why)會變得現代」,倒不如說他更強調「社會如何(how)變得現代」,前者更具價值判斷色彩,而後者更接近客觀描述。英國社會是如何成為現代社會的?正是作者給出的答案搭建起了統御全書的架構。弗農在第一章便開宗明義:英國的持續性發展和人口不斷增長的流動性,創造了一個新的陌生人社會。這種新情境對既有的社會、經濟和政治組織形式發起了挑戰,然而,社會變遷與組織演進並非單向度的調適,而是相輔相成、互為因果,由此而產生的新傳統使現代化的經驗更具辯證色彩。
英國人口在19世紀迅速且持續的增長是作者理論分析的起點,同時也構成最核心的部分,因為隨著人口增殖而來的流動性引發了一系列社會變遷。託馬斯·馬爾薩斯(Thomas Malthus)以其對人口增長 「陷阱」的發現而聞名,不過頗有些諷刺的是,就在他寫作《人口原理》
(An Essay on the Principle of Population)的時候,英國已成為人類史上第一個突破「馬爾薩斯陷阱」的國家。這一趨勢不僅表現為人口增長率長期保持在1%以上——實際上自18世紀80年代直到19世紀40年代都是如此,而且就同期的歐洲比較而言,1800-1913年間英國人口增加了3倍,俄羅斯增加了2倍,義大利和西班牙人口翻了一番,而法國人口僅增加了50%。在全球化如日中天的當下,當「人多力量大」早已過時的今天,或許人口與經濟增長的關係更趨複雜而多變,它雖不再是衡量經濟發展水平的首要指標,但肯定從來都是最重要的指標之一,因為無論如何,相當規模的人口總是為經濟發展提供了必要載體和人力資源,也為新型經濟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無獨有偶,早在《遠方的陌生人》面世八年前即2006年,加拿大作家馬克·斯坦恩(Mark Steyn)就出版了《美國獨行:西方世界的末日》
(America Alone:the End of the World as We Know It),他在開篇用了濃重筆墨勾勒出當前歐洲人口衰退以及泛伊斯蘭化的趨勢,並將這種人口趨勢與西方文明的終結相聯繫。弗農與斯坦恩堪稱對同一問題的正反兩面論述,由此來看,無論是在18世紀現代化開端之時,還是在如今全球化迎來拐點之際,人口變化的趨勢都將影響西方乃至全世界未來的走向。
上圖為1738年的倫敦地圖,下圖為1845年的倫敦地圖,從圖中建成區面積和房屋密度便可直觀感受到倫敦城的迅速擴展和日益變得「陌生」突出重圍的人口對傳統的社會形態衝擊尤甚,由於人口數量激增和交通運輸進步,19世紀英國社會的流動性引人注目,其主要趨勢就是空前的城市化:到1871年英國已經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城市主導型社會」(predominantly urban society),而將其他歐洲國家遠遠甩在身後。大量人口向城市的積聚引發了許多前所未有的問題,今天普遍困擾著中國大城市的「都市病」症狀,幾乎都能在19世紀的倫敦發現其濫觴。不言自明的是,無論在城市體量、經濟形態、市民構成還是社會網絡等方面,19世紀的倫敦都不再是往日的容貌。姑且不論外國旅行者和外省人士,即便對於長期置身其中的市民而言,倫敦都以其驚人的規模和匿名性而令人不安。英國人似乎有著某種先天的「社交恐懼症」,即使熟人相遇,互致微笑已是天大的面子,實在不得不駐足寒暄時,也總是以「天氣如何」這種無關緊要的話題開頭,人們忽然發現這已不是亞當·斯密的倫敦、也不是喬治三世的倫敦,更非休謨和詹森博士筆下的倫敦,它更像託爾斯泰在《復活》中寫的那樣:「好幾十萬人聚居在一小塊地方,竭力把土地糟蹋得面目全非……把煤炭和石油燒得煙霧騰騰,儘管他們濫伐樹木,驅逐鳥獸,在城市裡春天畢竟還是春天。」 正是在這種不確定性與混亂中,一個嶄新的「陌生人社會」誕生了。
不過,託爾斯泰只說對了一半,僅僅是互不相識的人們聚集起來從事破壞性勞動還遠不足以構成陌生人社會,這種情景在前現代的人類史上不絕於書,真正的重點在於「社會」,即人們將以怎樣的方式相聯結從而構成一個有機整體,這個新的有機體將以「現代社會」之名閃耀史冊。在亞當·斯密生活的年代,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幾乎意識不到國家的存在,大概只有郵政系統等為數不多的全國性網絡將政府影響滲透到基層社會。伴隨著19世紀人們在居住模式、工商業組織、交通與通訊技術和政治參與方面的進步,斯密式的laissez faire(自由放任)政府逐漸被一個強勢的「大政府」所取代——當然這種「大」也只是相對而言,與二戰後的福利國家相比可謂小巫見大巫,不過就在當時,這種潛移默化的轉變已經足夠影響到人們的日常生活了。19世紀英國在全球各地的殖民擴張,締造了面積百倍於其本國領土的日不落帝國,頗有些弔詭的是,與帝國在地理空間上急劇擴張的同時,其社會空間卻日益變得更加緊湊。這種辯證關係的實現有賴於新的治理模式的引入:人口普查不僅使政府對國家的人口體量有了清晰認識,也使居民明確了所屬社區的邊界,原本疏離的人群開始有了某種粗淺的認同感;金融體系的擴展與革新使陌生人間的經濟紐帶日趨緊密,現代經濟體由此加速形成;1832年的議會改革與其說擴大了政治參與度,不如說是議席在地理範圍上更加均勻的分配,因為政治參與的擴大往往被人口激增所抵消,而新的選舉制度更能代表特定群體的訴求倒是事實;社交傳媒的興起不僅增強了英國人的民族認同,也使廣大殖民地的民眾對英國的榮光不禁心嚮往之……
《羅伯特·安德魯斯夫婦像》,託馬斯·庚斯博羅作於1750年左右的油畫,這不僅是庚斯博羅早期藝術生涯的傑作,同時被公認為最具英國風味、最能體現盎格魯-撒克遜特性的繪畫作品,集中體現了18世紀英國貴族的生活趣味和審美既然如此,回頭審視從「快樂的英格蘭」到19世紀的圖景變遷,我們不妨再問一句:現代社會真的變得沒有溫情了嗎?對這個問題的回答自然是見仁見智,俗套地說就像一千人讀《哈姆雷特》那樣。然而值得玩味的是,曾有多少人是嚮往著倫敦的都市生活才漂洋過海,卻在風塵僕僕歸來時愛上了英國的詩意田園。剖析這種心路歷程,會發現真正吸引人的並不一定就是物理意義上的鄉村田園,畢竟如今的英國農村肯定不再是18世紀貴族鄉紳的農村了,甚至也不是《唐頓莊園》中那個20世紀初的靜謐莊園,那如今究竟又是什麼依舊在散發著迷人的魅力呢?
暫且離題或許更有助於給出答案。現代化進程的核心之一便是城市化,而城市化至少可以在兩種意義上作區分:首先是通常意義上我們所理解的人口主體從農村向城市的遷移,實現由農業人口向工業人口的轉變;其次則是通過建設鄉村地區,使其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上與城市看齊,這也是傳統經濟轉變為現代經濟的重要途徑,而且不會伴隨著大量人口遷移和大都市病。正是這後一種城市化道路塑造了英國最廣大鄉村的社會風貌,換言之,現代經濟的發展不必以鄉村凋敝和都市壟斷資源的兩極對立為代價,社會資源能夠在城鄉之間相對均勻地分配。當然,這種模式的前提條件是國家自身的體量要適中,「做大蛋糕」和「分割蛋糕」能以相對協調的節奏進行,英國之所以幸運其原因就在於此,這一點恐怕連大西洋彼岸的前殖民地——美國也要望塵莫及。
面對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從19世紀後期開始「陌生人社會」變得不再那麼陌生,原因在於新的治理模式和社會網絡的構建,雖然加速了現代社會的到來,但是也為公民在新的社會基礎上形成新的傳統提供了重要平臺。各政治黨派為贏得大選從而不自覺地創造了新的競選文化,素未謀面的人以此為契機組織起來,大眾傳媒在此可謂功不可沒,而新的社會問題的出現又促使社區居民通過各種途徑集中訴求,在日趨豐富繁雜的公共事務中,無論都市社會還是鄉村社會都形成了新的傳統。因此在弗農看來,現代化並非現代對傳統的單方面改造,傳統性與現代性雖然不斷衝突,但同時更是相互調適與融合。對於傳統與現代的這種辯證關係,愛德華·希爾斯(Edward Shils)在《論傳統》中給出了很好的解釋:「傳統是一個社會的文化遺產,是人類過去所創造的種種制度、信仰、價值觀念和行為方式等構成的表意象徵,它是代與代之間保持了某種連續性和同一性,構成了一個社會創造與再創造的文明密碼,並且給人類的生存帶來了秩序和意義。」如此看來,現代對傳統的「勝利」總是辯證的,每次向現代性的邁進似乎總是相應地產生新的傳統,它們都無法完全吞噬彼此,這大概也就是英國鄉村至今依然「餘溫尚存」的原因吧。
愛德華·希爾斯的《論傳統》,傅鏗、呂樂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2009年再版(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