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典委員會於2012年12月11-13日在北京召開第十屆藥典委員會病毒製品專業委員會2012年第二次會議。病毒製品專業委員會委員、中檢院、藥品審評中心有關專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註冊司相關負責人、國家藥典委員會相關工作人員以及部分病毒性疫苗生產企業的代表參加了會議。會議就2015年版《中國藥典》三部病毒類製品各論品種遴選、各論增修訂及新增各論、病毒類製品相關標準提高課題、共性通則、附錄等內容進行了審議,並就疫苗中硫柳汞使用問題進行討論。現將會議確定的相關內容予以發布,請各有關單位予以關注並結合具體品種開展相關工作,及時提交相關資料。
一、《中國藥典》2015年版三部病毒類製品品種遴選
1. 基於對人用狂犬病疫苗效期和穩定性等方面的綜合考慮,為進一步保證人用狂犬病疫苗的質量,《中國藥典》2015年版三部不再收載2010年版三部」人用狂犬病疫苗(地鼠腎細胞)」、」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 兩個液體劑型的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企業應加快開展人用狂犬病疫苗凍幹劑型的研究,逐步取代同品種疫苗液體劑型。
2. 基於對風疹減毒活疫苗(兔腎細胞)生產用細胞來源動物等級和種群建立,以及與風疹減毒活疫苗(人二倍體細胞)相比存在的潛在汙染外源病毒的風險考慮,《中國藥典》2015年版三部不再收載2010年版三部「風疹減毒活疫苗(兔腎細胞)」。
3. 增訂「水痘減毒活疫苗」和「黃熱減毒活疫苗」品種的收載。
二、病毒類製品相關各論增修訂內容
1. 乙型腦炎減毒活疫苗
(1)SPF地鼠特定病毒檢查增訂淋巴細胞脈絡叢腦炎病毒、仙臺病毒、小鼠肺炎病毒、呼腸孤病毒III型基礎上,增加大鼠K病毒、漢坦病毒、小鼠微小病毒、小鼠肝炎病毒、小鼠脊髓灰質炎病毒、猴病毒5、吐蘭 H-a病毒以及逆轉率病毒和地鼠多瘤病毒檢測。
(2)腦內致病力試驗用小鼠由原來的以體重計修訂為按日齡計。
(3)乳鼠返祖試驗增訂「將腦內接種供試品後最早發病的乳鼠處死,取腦製成腦懸液」的規定;
(4)對新製備的工作種子批連續製備的前三批疫苗原液增訂「應進行病毒全基因序列測定,應與原始種子批保持一致」的規定。
(5)培養液使用的新生牛血清取消「滅能」的描述;「分裝及凍幹」項下取消半成品放置溫度的描述,分裝溫度要求按「生物製品分裝及凍幹規程」通則的相關規定執行;取消病毒收穫中可進行多次病毒收穫的描述。
2. 人用狂犬病疫苗
(1)效價測定
增訂檢測方法成立的相關條件,包括(i)供試品和參考品小鼠50%保護劑量(ED50)的範圍;(ii)檢測攻擊毒LD50病毒量;(iii)檢測可信限範圍(25%-400%)。
(2)病毒滅活工藝
根據相關報導,已經證明病毒滅活劑β-丙內酯可改變人血白蛋白結構致其產生致敏性。目前,國內絕大部分生產企業的病毒滅活工藝是「前滅活」,即在病毒收穫液純化前進行,由於病毒收穫液中人血白蛋白保護劑沒有經過純化工藝去除,「前滅活」工藝將增加上述風險。基於以上考慮,《中國藥典》2010年版三部收載的該品種生產工藝需進一步完善,以提高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相關生產企業應儘快開展「後滅活「工藝(即病毒收穫液純化後進行滅活)研究、驗證以及工藝變更的申報工作。國家藥典委員會將根據生產企業工藝變更的情況另行組織討論,確定相關品種的具體修訂。
3. 其他各論共性修訂
(1)根據最新WHO 相關指南的要求,原代細胞基質製備的疫苗,種子批檢定增訂分支桿菌檢查。檢測方法經驗證後提交相關專業委員會審定,確認後納入藥典三部附錄。
(2)凍幹製劑成品增訂pH測定, 各生產企業積累相關檢測數據,據此制定各自製品的檢測範圍。
三、新增品種標準起草稿審定
標準起草承擔單位中檢院根據以下意見,結合批籤發和生產企業提交的相關數據,對起草標準進行覆核,並提出具體意見,提交專業委員會確定。
1. 黃熱減毒活疫苗
(1)根據WHO 「黃熱減毒活疫苗質量、安全和有效性指南」中對我國使用黃熱毒種來源和譜系分析結論,將毒種名稱由17D修訂為17D-204。
(2)種子批檢定增訂禽白血病病毒和禽腺病毒的檢查,相關規定參照「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種子批禽外源病毒檢查要求。
(3)成品殘留卵清蛋白量和與細菌內毒素含量標準應與歐洲藥典標準相一致,建議殘留卵清蛋白量由「應不高於30ug/劑」修訂為「應不高於5ug/劑」;細菌內毒素含量由「應不高於50EU/劑」修訂為「應不高於5EU/劑」;
(4)相關生產企業應儘快將原液蛋白質含量檢測結果和統計學數據提交標準起草單位中檢院覆核。
2. 水痘減毒活疫苗
(1)人二倍體細胞MRC5細胞株生產用細胞限定代次確定為「應不超過第35代」。
(2)生產用毒株Oka株主種子批按批准的執行,工作種子批應不超過第47代,生產的疫苗中的病毒代次應不超過第48代。
(3) 毒種檢定病毒滴度標準為應不低於3.7 LgPFU/ml;
(4)免疫原性檢查免疫後採血時間規定為免疫後4-6周;間接免疫螢光法測定抗體標準維持FAMA<1:4為陰性,≥1:4為陽性;
(5)鑑於各生產企業配方成分各異,疫苗復溶後顏色各不相同,外觀項下復溶規定為「澄清液體,無異物」,復溶後液體的顏色不作一致性規定。
四、標準提高課題
1. 外源性DNA殘留量測定法(DNA探針雜交法)修訂
(1) 為避免對檢測結果的幹擾, DNA稀釋液中取消魚精DNA的加入;
(2)蛋白酶緩衝液成分中取消「5mol/L氯化鈉溶液2.0ml」以避免樣品處理過程中出現白色絮狀沉澱;
(2) 點膜操作DNA固定增加紫外交聯法;
(4)檢測方法中不規定採用酚-三氯甲烷抽提,生產也可採用其他方法或試劑進行抽提,無論採用何種方式進行抽提,檢測Vero細胞DNA參考品至少應能夠達到10pg的檢測限。
2. 宿主蛋白殘留量測定法
《中國藥典》2010年版三部收載的相關病毒疫苗成品測定項下規定的殘留宿主細胞蛋白檢測及限度是基於產品工藝相關的宿主細胞殘留蛋白,由於不同廠家製備試劑盒包被用抗體和酶標抗體所用的細胞蛋白(抗原)製備的方式不同,所檢測到的宿主細胞殘留蛋白存在相當的差異,因而導致檢測結果的差異。生產企業在選擇和變更試劑盒時應進行適用性驗證,以確定所用試劑能檢測疫苗生產工藝殘留的相關細胞蛋白。中檢院將儘快開展相關宿主細胞蛋白質參考品的研究,以保證該項檢測的標準化。
3. 病毒性疫苗生產用毒種基因庫建立
生物製品生產檢定用菌毒種管理規程增訂對病毒性性疫苗三級種子批全基因序列測定要求,規定「工作種子批毒種基因序列應與原始種子批(或主種子批)保持一致」。生產企業應建立生產用毒種的基因背景資料;對於病毒性疫苗,特別是減毒活疫苗,相關生產企業應進一步開展病毒毒力、保護性抗原基因以及基因變異對病毒特性的影響等方面的分析研究。
4. 疫苗生產用胰酶的質量控制
根據目前國內外相關要求,制定疫苗生產用胰酶的質量控制標準,包括理化檢定、生物安全控制以及病毒外源因子控制,暫不包括生產工藝以及病毒滅活的相關要求。國家藥典委員會將組織相關參與單位開展標準起草,方法驗證等工作。
五、相關通則、附錄增修訂建議
1. 生物製品生產檢定用動物細胞基質製備及檢定規程
(1)在規程總論中增訂生產用昆蟲細胞的概述要求。
(2)將電鏡檢查法作為外源病毒檢查通用方法;
(3)新型細胞均要求進行致瘤性和致癌性檢查;
(4)中檢院開展PCR法進行支原體檢查的方法學研究,在完成方法驗證後,提交病毒專業委員會審議。
2. 病毒外源因子檢查法
(1)在確認細胞規程與附錄中的病毒外源因子檢查法要求無差別的情況下,細胞規程中取消病毒外源因子檢查法,統一按照附錄中的檢查法執行。
(2)根據生物技術專業委員會討論的意見,確定重組製品病毒外源因子檢查法單列還是與附錄的「病毒外源因子檢查法」整合;
(3)增訂特異性外源病毒檢查的要求,根據疫苗生產毒種的來源和使用細胞基質進行相應特定外源病毒的檢查,檢測外源毒的種類和方法可在各論中作出規定。
3. 新生牛血清質量要求
(1) 概述中增訂「胎牛血清」的定義,以明確對使用牛血清的分類;
(2) 蛋白質含量測定採用現行藥典三部附錄VI B第一法或其他適宜方法。
(3)中檢院進一步開展血紅蛋白含量測定替代方法的研究,方法驗證後提交病毒專業委員會審議檢測方法的修訂。
(4) 血紅蛋白總量單位表示由「XXX %」修訂為「XXXmg/dL」;
(5) 積累不同企業更多批次的滲透壓摩爾濃度檢測數據,縮小現行檢測限度範圍;
(6) 中檢院開展牛腹瀉病毒抗體檢測方法學研究,方法驗證後提交專業委員會審議。
六、關於疫苗中使用硫柳汞防腐劑的問題
目前我國上市的單劑量凍幹疫苗均取消硫柳汞的加入,部分單劑量液體疫苗仍含有硫柳汞防腐劑。基於聯合國環境署的全球限汞議案以及WHO對於疫苗中硫柳汞防腐劑使用的觀點和我國疫苗生產企業的實際情況,建議相關生產企業加快開展單劑量液體疫苗取消硫柳汞防腐劑的工藝研究、驗證工作和相關變更的申報;對於多劑量規格的疫苗,取消硫柳汞防腐劑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性風險,因此不建議取消防腐劑的添加,生產企業可開展硫柳汞防腐劑替代的相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