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原理全稱「人擇宇宙學原理」,在1973年首次被科學家提出,該原理試圖詮釋人類存在的意義,也試圖回答人類的終極問題。
人擇原理指出:我們的宇宙之所以是這個樣子,是因為諸如人類這樣的智慧生命存在。
人擇原理表面上是唯心的說法,其實不然,這個原理起源於現代宇宙學。
因為現代宇宙學模型表明,我們所處的宇宙,各種測量常數和宇宙的種種特徵,都存在不可思議的平衡。
比如在計算機模擬當中,萬有引力常數恰到好處地處於最佳值,如果萬有引力稍微小一點,那麼星系引力將無法束縛自身,導致星系崩潰。
如果強相互作用力小1%,那麼鐵原子以上的元素將無法形成,甚至構成生命的基礎元素碳元素,都將不穩定。
而基礎物理學表明,這些基本常數根本沒有理由是當前的數值,比如光速是30萬千米每秒,沒有任何證據和理論,要求光速是這個數值,光速完全可以是其他數值。
於是,物理學家的問題來了,該如何去解釋這一切不合平常的"巧合"呢?
這時候,宇宙學家站了出來,提出了人擇原理,他們解釋到:我們的宇宙之所以是這樣,光速之所以是30萬千米每秒,是因為只有宇宙剛好是這樣,生命才能形成,人類才會存在,我們詢問這些巧合的原因之時,已經陷入了雞生蛋和蛋生雞的困境。
如果宇宙不是這樣,那麼重元素無法形成,星系不再穩定,生命就不會存在,更不會有生命去觀察到這個宇宙,這就是人擇原理!
當今,物理學在進步,人擇原理也逐步有了新的詮釋,超弦理論暗示了多重宇宙的存在,這給人擇原理添加了新的活力,於是人擇原理有了幾個不同強度的版本。
弱人擇原理:物理學和宇宙學所有觀察量,不是同等可能的,生命只存在於那些穩定的宇宙當中。(1986年,提出者: John D. Barrow和Frank J. Tipler)
強人擇原理:宇宙在某個歷史階段,必須具備那些性質,使得生命在其中存在。
終極人擇原理:包含智慧的信息處理過程,一定會在宇宙中出現,而且,一旦出現就不會滅亡。
當然,其中也不乏批判人擇原理的人,他們指出,人類發展是為了適應當前宇宙,而不是宇宙來適應人類,人擇原理強調的因果關係是錯誤的。
對宇宙學原理的探討,不僅僅是科學的問題,它已經和哲學分不開,在1988年11月,科學家們還為此,專門召開了一次權威的科學會議,人類對該問題的探討,一直沒有停止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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