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看著都打哆嗦;透過現象看本質,這裡是缺舟也渡人」
夜裡放光的貓頭鷹,人看了都哆嗦,更不用說是家養的雞了。
10月7日,寧波奉化。
一隻貓頭鷹居然嚇死了養雞場裡的1800多隻雞,損失達到了十萬元以上。
根據養雞場的場主劉女士所說,雞大部分是被嚇死和因為驚嚇過度踩踏致死的。
「那貓頭鷹就在上面飛來飛去的,然後下面的雞就逃來逃去」
事發當晚,劉女士聽見雞舍裡有動靜,於是就前往查看,發現了是貓頭鷹作怪之後,劉女士的丈夫就決定將其抓住。
於是就上演了人追鷹的劇情,最終貓頭鷹還是敗下陣來,被夫妻倆關進了籠子裡。
只不過「罪歸禍首」雖然抓到了,但是造成的悲劇卻讓夫妻兩欲哭無淚。
因為這些死去的雞已經養了兩個月了,再養兩個月就可以賣了。
現在這種情況下,死了一片又一片,經過清點,死了1800多隻雞。(總共才有5000多隻雞)
這都是錢啊,粗略估計損失多達10萬元以上。
缺舟:
林業部門將貓頭鷹帶走,之後還對於死雞的數量進行了登記,表示這些死雞需要進行埋葬處理。
這件事情著實讓人有些唏噓。
雞對於貓頭鷹和貓的恐懼那是不言而喻的,很多時候比他們直接捕食更加要命的就是這種驚嚇。
就好像人一樣,很多時候一場突發事故的來臨,很多人不是因為事故的災難性而死,而是自己驚慌失措亂了陣腳,被踩踏而死。
至於家養的雞,遇見這種駭人的東西,嚇死著實沒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
除了這種情況之外,另外一個就是對於兩夫婦的賠償問題。
關於野生動物造成的農作物或者是養殖牲畜損失的話,目前還是沒有專項的賠償資金。(「因保護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農作物或者其他損失的,由當地部門給予補償,補償辦法由各個地方各自製定」。而很多地方就此事沒有專項的賠償資金,很有可能就會造成停滯)
而此次造成損失的貓頭鷹,也叫梟,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在相關報導裡並沒有針對此事的後續,只是讓把這些雞處理了,但是損失也不能如此白白的葬送吧,想拿這個貓頭鷹出出氣,也被帶走了。
只能希望夫婦兩人收集一下證據,然後找到相關部門進行諮詢了。
畢竟是野生動物,他們的活動範圍較廣,範圍也開闊,真等到出了事情,具體是哪個地方部門負責也不好明確,所以很多時候,受害者是有苦說不出。
另外這件事情當中,雞被嚇死了,造成的損失是有的,但是一些間接的賠償不好掌握。(比如可能用雞不能下蛋,或者用作其他事情)
所以大家在農村進行飼養的時候,一定要做好防範。
當避無可避,只能選擇降低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