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9,這個電話很重要!—
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近期,國家安全機關組織實施
「迅雷-2020」專項行動,依法打擊
臺灣間諜情報機關滲透破壞活動
破獲數百起間諜竊密案件
抓獲一批臺灣間諜及運用人員
打掉臺灣間諜情報機關
針對祖國大陸布建的間諜情報網絡
有效維護了國家安全和利益
間諜離我們遠嗎?
在生活中,遇到間諜該怎樣應對?
有沒有相關法律呢?
接下來,就跟著魅力碑林一起學習吧~
哪些是間諜行為?
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和其他境外機構實施或指使、資助他人實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活動
境內外機構、組織、個人與間諜組織相勾結實施的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活動
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任務的
參加間諜組織
竊取、刺探、收買或者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
策動、引誘、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活動
為敵人指示攻擊目標的
進行其他間諜活動的
一組圖 教你如何鑑別間諜!
相關法律條文
維護國家安全,保守國家秘密,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義務。除《憲法》外,我國《刑法》《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反間諜法實施細則》等均對維護國家安全、制止和懲治間諜犯罪行為進行了規定。
《憲法》第五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一十條【間諜罪】
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
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
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反間諜法》第二十一條
公民和組織發現間諜行為,應當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報告;向公安機關等其他國家機關、組織報告的,相關國家機關、組織應當立即移送國家安全機關處理。
維護國家安全是憲法規定的公民義務
讓我們提高警惕,擦亮雙眼
保守國家秘密,讓間諜沒有可乘之機!
END
「魅力碑林」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