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伊·德·莫泊桑(Henri René Albert Guy de Maupassant,1850年8月5日—1893年7月6日),19世紀後半葉法國批判現實主義作家,與俄國契訶夫和美國歐·亨利並稱為「世界三大短篇小說巨匠」。代表作品有《項鍊》、《羊脂球》和《我的叔叔于勒》等。
莫泊桑1850年出生於法國上諾曼府濱海塞納省的一個沒落貴族家庭。曾參加普法戰爭,且此經歷成為他日後創作的重要主題。他一生創作了六部長篇小說、三百五十九篇中短篇小說及三部遊記,是法國文學史上短篇小說創作數量最大、成就最高的作家之一。莫泊桑犯有神經痛和強烈的偏頭痛,巨大的勞動強度,使他逐漸病入膏肓。直到1891年,他已不能再進行寫作。在遭受疾病殘酷的折磨之後,莫泊桑於1893年7月6日逝世,年僅43歲。
在對人物的描繪上,莫泊桑並不追求色彩濃重的形象、表情誇張的面目、誇張的生平與難以置信的遭遇,而是致力於描寫「處於常態的感情、靈魂和理智的發展」(《論小說》),表現人物內心的真實與本性的自然,通過人物在日常生活中的自然狀態與在一定情勢下必然有的最合情理的行動、舉止、反應、表情,來揭示出其內在心理與性格的真實。在莫泊桑的短篇裡,也曾出現過一些不平凡的、有英雄行為的人物,莫泊桑短篇小說在人物描寫上的現實主義藝術,總的來說,就是人物形象的自然化與英雄人物的平凡化,這兩個特點使他不是與過去的小說藝術,而是與他之後的現代小說的寫實藝術聯繫了起來。
莫泊桑擅長從平凡瑣屑的事物中截取富有典型意義的片段,以小見大地概括出生活的真實。莫泊桑力求逼真自然的寫實方法是與他的現實主義典型化的藝術思想不可分的。他嚴格地把「逼真」和「真實」區分了開來,他摒棄照相式的真實,而致力於「把比現實本身更完全、更動人、更確切的圖景表現出來」。
他善於在那些粗糙、混雜、零散、瑣碎的日常生活現象中進行選擇,捨去所有對他的主題無用的東西,採用其中最具特徵性的細節,以「突出表現那些被遲鈍的觀察者所忽視的,然而對作品有重要意義和整體價值的一切」(《論小說》)。在這一方面,莫泊桑與自然主義的實錄性的寫作方法有所不同,從而避免了實錄性方法所必然帶來的繁瑣拖沓的文風。
在表現形式上,莫泊桑是爐火純青的技藝的掌握者。他不拘成法,不恪守某種既定的規則,而是自由自在地運用各種方式與手法。在描述對象上,有時是一個完整的故事,有時是事件的某個片段,有時是某個圖景,有時是一段心理活動與精神狀態。既有故事性強的,也有情節淡化的甚至根本沒有情節的,既有人物眾多的,也有人物單一的,甚至還有根本沒有人物的。
在描述的時序上,有順敘,有倒敘,有插敘。在描述的角度上,有客觀描述的,也有主觀描述的,有時描述者與事件保持了時空的距離,有時描述者則又是事件的參與者,有時描述者有明確的身份,有時則又身份不明。在莫泊桑的短篇裡,描述方法的多樣化與富於變化,無疑是他以前的短篇小說作家所未具備的。他大大豐富了短篇小說的描述方式,提高了敘述藝術的水平,為後來的短篇小說創作開闢了更為廣闊的道路。
如果說莫泊桑在技法上是不拘成法、絕對自由的話,那麼,他在短篇小說創作的藝術規律面前,卻是一個忠實的服從者。他深知短篇小說創作最基本的要求,是在短小的篇幅中表現儘可能豐富的生活內容,為此,他服從藝術規律而力求他的短篇以小見大,以一當十。莫泊桑的簡練並不等於粗略,善於以白描的筆法進行勾畫是他的特長,而以豐富鮮明的色彩進行細緻的描繪,亦是他才能之所在,當他需要的時候,他往往會繪製出精細入微的圖景。
總的來說,莫泊桑的短篇小說創作體現了一整套完整的現實主義小說藝術,這既是對以往現實主義文學傳統的繼承,也是對它的補充與豐富。應該指出,莫泊桑雖然基本上恪守寫真實的原則,但也並不放棄對非現實主義的藝術效果的追求,他有時在細節上加以浪漫主義的誇張。當然,莫泊桑的短篇小說較之傳統的現實主義,還有一種更為引人注意的新成分,即自然主義的成分。儘管莫泊桑否認自己是自然主義作家,但由於他處於自然主義文學思潮興盛的時代,出入自然主義文學的圈子,深受這種思潮的薰陶,他的寫實藝術自然就帶上了自然主義的特點。這種特點表現在他的短篇中,主要是他對人的生理本能、對人的「肉體」和「肉慾」的觀察與表現。莫泊桑短篇小說中的自然主義特點,在他的長篇小說裡有更多的表現。
我有十五年不到韋爾洛臬去了。今年秋末,為了到我的老友塞華爾的圍場裡打獵,我才重新去了一遭。那時候,他已經派人在韋爾洛臬重新蓋好了他那座被普魯士人破壞的古堡。 我非常心愛那個地方,世上真有許多美妙的角落,教人看見就得到一種悅目的快感,使我們不由得想親身領略一下它的美。我們這些被大地誘惑了的人,對於某些泉水,某些樹林子,某些湖沼,某些丘陵,都保存著種種多情的回憶,那固然是時常都看得見的,然而卻都像許多有趣味的意外變故一樣教我們動心。
有時候,我們的思慮竟可以回到一座樹林子裡的角落上,或者一段河岸上,或者一所正在開花的果園裡,雖然從前不過是在某一個高興的日子裡僅僅望見過一回。然而它們卻像一個在春晴早起走到街上撞見的衣飾鮮明的女人影子一般留在我們心裡,並且還在精神上和肉體上種下了一種無從消磨和不會遺忘的欲望,由於失之交臂而引起的幸福感。在韋爾洛臬,我愛的是整個鄉村:小的樹林子撒在四處,小的溪河像人身的脈絡一樣四處奔流,給大地循環血液,在那裡面捕得著蝦子,白鱸魚和鰻魚!天堂般的樂趣!隨處可以遊泳,並且在小溪邊的深草裡面時常找得著鷓鴣。 當日,我輕快得像山羊似地向前跑,瞧著我兩條獵狗在前面的草裡搜索。塞華爾在我右手邊的一百公尺光景,正穿過一片苜蓿田。我繞過了那一帶給索德爾森林做界線的灌木叢,於是就望見了一座已成廢墟的茅頂房子。 突然,我記起在一八六九年最後那次見過的情形了,那時候這茅頂房子是乾乾淨淨的,包在許多葡萄棚當中,門前有許多雞。世上的東西,哪兒還有比一座只剩下斷壁殘垣的廢墟,更令人傷心的? 我也記起了某一天我在很乏的時候,曾經有一位老婦人請我到那裡面喝過一杯葡萄酒,並且塞華爾當時也對我談過那些住在裡面的人的經歷。老婦人的丈夫是個以私自打獵為生的,早被保安警察打死。她的兒子,我從前也看見過,一個瘦高個子,也像是一個打獵的健將,這一家子,大家都叫他們做「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