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學曾出現過一場關於光的爭論。17世紀中葉,義大利數學家格裡馬蒂讓一束光從兩個小孔中穿過射入暗室,他隨之發現投影的邊緣有類似於水波紋的現象,於是提出光是一種能量波,英國物理學家胡克發展了這一學說,但其後牛頓通過一套嚴密的實驗體系和邏輯推演,又提出了光的微粒說。關於光是波還是粒的爭論一直延續到20世紀初,直到愛因斯坦綜合量子力學與麥克斯韋電磁學理論,揭示了光的波粒二象性。其實,資本市場也具有類似於光那樣的波粒二象性,或者叫投融二象性:資本市場既是服務企業發展的融資市場,又是解決社會財富運用的投資市場,股票對上市企業來說意味著責任和義務,而對投資者來說則意味著財富和權利。
股市的投融二象性,意味著不能光強調融資的一面,而應實現融資與投資的平衡發展。當融資成為股市存在最大價值時,很自然會在發行上市環節形成一種傾向,就是政府之手與市場之手的平衡會偏向前者。因為能上市融資意味著獲得更多資源,能有更大機會跨越式發展,而政策需要平衡區域間的發展、需要引導產業的,所以股票發行機制就很難完全市場化。而股市還有的另一面:成為國民財富的蓄水池。通過平衡股市的投融二象性,讓股市真正具備財富承載的能力,才能形成良性的市場生態。反過來,這也會提升資本市場整體的融資能力。所謂直向曲中求,大概也是這個意思,邏輯在於三個關於財富的常識。
其一,財富要基於真實。假貨肯定不是財富,在股市上造假主要是信息披露造假,股票要成為國人信任的財富符號,就得把恪守上市企業信息披露真實性放在首位。由監管機構對上市發行企業進行實質審核,對投資者而言,很自然會視作監管機構相應承擔了背書和擔保責任,然而監管機構事實上並沒有力量去判斷數千家企業信息披露的真實性,這個工作量和需要的專業知識超出任何部門的負荷。所以,要杜絕造假現象,實行註冊制是個大方向。註冊制,就是體現公開管理的原則,要求發行證券的公司提供關於證券發行本身以及同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以招股說明書為核心。這實質上是一種發行公司的財務公開制度,主張事後控制。
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就須建立以詢價制(Book Building)為中心的市場化股票發行與承銷制度。股票發行成功與否是由市場決定,而不是取決於審批。無疑,如果監管機構一直需要對「給誰融資,在什麼時候融資」負責的話,信息真實性問題永遠也解決不了,因此,監管機構的職責是成為規則制定者和依據規則懲戒市場不端行為的裁判者。監管機構退出了對上市企業真實性的隱性擔保,市場就有了發揮作用的空間。一方面,市場中介機構沒了搭監管部門順風車的機會,歸位盡責的動力和壓力會大增;另一方面,為增加對信息造假者的震懾力,還可以引入個股做空機制之類的制度。在美國股市,渾水之類的機構很多,只要制度設計得當,避免惡意謠言做空,個股做空機制就會是信息造假者的天敵。
其二,財富要價值公允。股票的價值公允性主要指股價合理。在信息披露完整真實的前提下,市價既不高估也不低估,能真實反映企業的內在價值和成長前景,用金融學術語說,就是市場有效。只是,如果市場參與者中有很大一部分群體對上市公司披露的各類信息解讀能力不足,對行業前景的判斷能力不足,對宏觀經濟的理解能力不足,羊群效應就會非常顯著。這樣的市場結構不可能形成市場的有效性,也就很難做到合理公允的定價。價格博弈力量的不對等,還會催生各種形式的主力坐莊現象,以博取價差為目的的投機性交易會很多,換手率很高,定價偏差會很大,這樣的股市擔負不起財富載體的重擔。所以,要獲得股票的價值公允,需從制度層面優化股市參與者的結構,通過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在資金、知識、經驗等各方面逐漸抬高直接入市的門檻,引導散戶資金通過機構間接入市。此外,還要設法優化基金等各類資產管理機構的市場評價機制,盡力減少資管機構的短期業績衝動,降低市場過高的換手率,增加股市的內源穩定性。
其三,財富要風險可控。誰都明白,風險太大的東西不僅很難作為財富載體,反而還會成為投機炒作的標的。價格波動是股市主要風險之一,尤其是尾部風險發生時的極端價格波動。
在歐美市場,各種長線資產管理機構大都是藉助金融衍生品來調節風險暴露,而不是通過直接在股票現貨市場調倉來規避下跌風險。這要求金融期貨期權市場有較高的發展程度,有較為豐富的股指期權和個股期權等股權類衍生品。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在為股市加裝一把降落傘,形成一個提升股市的財富承載能力重要的支撐點。
當股市真正做到信息真實、價格公允、風險可控時,一方面,股票作為資產配置標的的需求增加,帶動長線資金入市,提升交易所市場的融資能力;另一方面,交易所市場的價格發現真實有效,場外市場服務企業股權融資的能力也會顯著增強。由此,股市的投融二象性就能有機融合,魚與熊掌就能兼得。
來源: 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