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全國人大審議並通過《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這意味著國家從法律上禁止任何人觸碰野生動物這個「病毒開關」。
對於我們普通民眾來說
哪些動物是可以吃的?
哪些又是不能吃的?
近日,成都疾控中心專家專門做了科普,告訴你哪些動物是可以吃的——
No.1
可以吃的動物有哪些?
1. 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目前對於水生的魚類野生動物是不列入禁食範圍的。但是需要強調的是,它(水生的野生動物)如果列入了國家重點保護名錄,同樣是不能食用。
2. 比較常見的豬、牛、羊、雞、鴨、鵝等家畜。
3. 人工養殖的兔子、鴿子等動物。這些動物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技術成熟。這些列入畜牧法規定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屬於家畜家禽,也是可以食用的。
No.2
不能吃的動物有哪些?
1.《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明確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如野豬、竹鼠、穿山甲、狍子、麻雀、斑鳩、野雞、野鴨、大雁等野生動物。
2. 人工繁育的野生動物,如養殖的穿山甲、梅花鹿、娃娃魚等。
3. 凡是沒有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陸生野生動物,即使不屬於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也不可以食用,如野生蠍子、蜈蚣、蝗蟲、蝙蝠等。
簡而言之,所有陸生野生動物都不能食用,人工養的也不行,但家畜家禽類除外。像蛇、青蛙、鱷魚這一類兩棲爬行動物,如果是野生的,肯定不能吃。如果是養殖的,目前農業部正在和國家林草局協商,調整完善相關的目錄和配套規定,進一步明確禁食的範圍。
不能吃而目前又在商業經營利用的陸生野生動物
(最終以有關部門公布的名錄為準)
「獸綱」有14種,包括貉、銀狐、北極狐、水貂、果子狸、野豬、梅花鹿、馬鹿、花鼠、倉鼠、麝鼠、毛絲鼠、豚鼠、海狸鼠。
「鳥綱」有25種,包括非洲鴕鳥、大美洲鴕、鴯鶓、疣鼻棲鴨、綠頭鴨、環頸雉、火雞、珠雞、石雞、藍孔雀、藍胸鶉、鵪鶉、雞尾鸚鵡、虎皮鸚鵡、費氏牡丹鸚鵡、桃臉牡丹鸚鵡、黃領牡丹鸚鵡、白腰文鳥、黑喉草雀、七彩文鳥、橙頰梅花雀、紅梅花雀、禾雀、慄耳草雀、金絲雀。
「爬行綱」有6種,包括巴西龜、鱷龜、中華鱉、尼羅鱷、灣鱷、暹羅鱷。
「兩棲綱」有4種,包括中國林蛙、黑龍江林蛙、豬蛙、虎紋蛙。
「昆蟲綱」有3種,包括雙齒多刺蟻、大黑木工蟻、黃猄蟻。
「蛛形綱」有1種,為蠍子,別名「全蟲」。
「多足綱」有1種,蜈蚣,別名「天龍」。
從17年前的非典到現在的新冠肺炎疫情,人類的每一次危機都與濫食野生動物脫不開關係,我們要清晰的認識到食用野味的惡果,從自身做起,拒絕野味道。
專家提醒:
一、不食用野生動物,監督和勸導家人和朋友不食用野生動物。
二、不購買、不販賣野生動物。
三、在野外不捕捉、不獵殺野生動物。
四、如遇到非法販賣、飼養、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要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新聞延伸▼
農業農村部:中華鱉、牛蛙等可以養殖食用
5日下午,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布會,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局長張顯良在發布會上介紹,農業農村部正式印發文件,重要目的就是加強對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貫徹落實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指導,根據水生野生動物不同類型以及《野生動物保護法》《漁業法》等法律法規要求,明確水生野生動物管理對象、管理範圍以及不同類型水生野生動物的管理要求。
從管理上,水生野生動物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有關要求管理。另一類是珍貴、瀕危以外其他水生野生動物,按照《漁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管理。是否能夠食用的問題,《野生動物保護法》、全國人大相關決定以及有關解讀講的都很明確,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不列入禁食範圍。
張顯良表示,《決定》出臺後,為進一步界定兩棲爬行動物的管理,我們與國家林草局協商,以《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以及我部公布推廣的水產新品種等作為劃分依據,將列入上述名錄的兩棲爬行動物明確由我部按照水生動物管理。也就是包括中華鱉、烏龜在內的絕大多數養殖龜鱉和蛙類中的牛蛙、美國青蛙兩個引進種可以養殖食用。
綜合 人民日報、川報觀察、新京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