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震的分類
構造地震:地殼運動時在其薄弱部位發生斷裂錯動
火山地震:火山爆發,巖漿猛烈衝出地面而引起
陷落地震:溶洞陷落
誘發地震:由於人工爆破、礦山開採及工程活動所引發的地震
2 構造地震的成因
板塊構造說
斷層說
Wegener大陸漂移假說:假定一個超級大陸於3億年前破裂,其碎塊漂移出去形成現今的大陸。(Wegener: (1880~1930年),德國氣象學家)
板塊說:地球最外層是由一些巨大的板塊組成。由於地幔物質的對流,這些板塊一直在緩慢地相互運動著。板塊的構造運動是構造地震產生的根本原因。
由洋中脊,海溝和轉換斷層構成邊界的主要構造板塊
美洲板塊,歐亞板塊,印澳板塊,太平洋板塊,南極洲板塊等
來自以色列的精彩實例——
原來水平的剛性巖石層在長時期作用的構造力擠壓下褶皺
斷層說:
從局部機制上分析,地球板塊在運動過程中,板塊之間的相互作用力使地殼中的巖層發生變形,當變形積聚到超過巖石所能承受的程度時,該處巖體就會發生突然斷裂或者錯動。
震源-
震中-
震源深度-
震中距-
淺源地震 <60km
中源地震 60~300km
深源地震 >300km
我國絕大部分屬於淺源地震,10~40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