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因信成為神的兒子,和基督同作兒子,我們的地位比天使高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加4:5-7)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籍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1:5)
許多人只知道我們是神的兒子,而不知道什麼是「兒子的名分」。
兒子與兒子的名分是有分別的,我們必須分別清楚。但兒子與兒子的名分又是相關的。
不過,有人根據羅馬書8:12「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說:「兒子的名分是將來才得的。」
我們在這小冊子裡是要討論這些問題。
首先,我們要注意:「兒子的名分」是我們的地位:「兒子」是我們的生命。
第一章 世人不是神的兒子
在沒有談我們是神的兒子之先,我們先談談世人是什麼?
一、人是神所創造與造的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創1:26-27)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2:7)
世人不是神所生的兒子,充其量是神所造的兒子:「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麼?豈不是一位神所造的麼?」(瑪2:10)這裡所說的「父」,是以色列全國的一位父,而不是生我們的父。接著說「一位神所造的麼?」很明顯,這裡所說的父子不是父生子的關係,而是父造子的關係。
二、人成了撒但的兒女
「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牠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牠心裡沒有真理。牠說謊是出於自己;因牠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8:44)
人類犯了罪,就成了魔鬼的兒女。從此,人就成了神的仇敵:「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羅5:10)
「我們作仇敵」,是與神為仇。這是何等的可怕,所以我們要「與神和好」,第一節說「與神相和」。我們必須「與神和好」,才能得救。
我們得救後,如果只在天國裡作「客人」,已是有福至極了,萬萬想不到我們竟會成為神的兒子!
第二章 兒子的名分
在我們未談到「兒子」之先,讓我們先看「神的兒子的名分」。許多人知道我們得救後是神的兒子,但不知道什麼是「兒子的名分」。
一、希臘原文
「兒子的名分」,希臘文是huiothesia,是被收留為兒子的意思。這字是由「兒子」huios與按立tithemi合成的,是「義子」或「養子」的意思。
我們因信被稱義,就被立為兒子,享有兒子的權利。羅馬書8:15「兒子的心」,原文作「義子的靈」,23節「兒子的名分」,原文是「義子」。
二、希伯來人的父親
以色列人原是希伯來人。他們常說「兒子的名分」。
閃族的社會,他們所說的父子關係不一定是肉體上的關係。希伯來人的父親通常指「保護者」、「養育者」,所以閃族社會沒有「養子」或「義子」的說法。
三、舊約的例子
舊約有4個近乎「養子」的例子。
1.摩西
「孩子漸長,婦人把他帶到法老的女兒那裡,就作了她的兒子。她給孩子起名叫摩西,意思說:『因我把他從水裡拉出來。』」(出2:10)
摩西的父母是利未人,他們把孩子藏了3個月。後來他成了法老的女兒的兒子,其實是她的「養子」(詳看出2:1-10)。
2.基努拔
「答比匿的妹子哈達生了一個兒子,名叫基努拔。答比匿使基努拔在法老的宮裡斷奶,基努拔就與法老的眾子一同住在法老的宮裡。「(王上11:20)
所羅馬年老時娶了許多外邦女子,激怒了耶和華(王上11:1-13),「耶和華使以東人哈達興起,作所羅馬的敵人「(14節)。哈達等從以東逃到埃及,「哈達在法老面前大蒙恩惠,以致法老將王后答比匿的妹子賜他為妻。」(19節)他們生了基努拔,基努拔就成了法老的養子了(20節)。
3.以斯帖
「末底改撫養他叔叔的女兒哈大沙(後名以斯帖),因為她沒有父母。這女子又容貌俊美;她父母死了,末底改就收她為自己的女兒。」(斯2:7)
以斯帖實在是末底改的「養女」
4.以法蓮和瑪拿西
「我未到埃及見你之先,你在埃及地所生的以法蓮和瑪拿西這兩個兒子是我的,正如流便和西緬是我的一樣。」(創48:5)
雅各到埃及見到他的兒子約瑟,對他說:「你在埃及地所生的以法蓮和瑪拿西,這兩個兒子是我的。」原來這兩個是約瑟所生的兒子,現在雅各把這兩個孫子作為自己的兒子。這是他的「養子」了。
四、以色列全國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羅9:4)
「那兒子的名分」是單數式的,指以色列全國是神的一個兒子、是神的一個長子:「你要對法老說:『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我對你說過:容我的兒子去,好侍奉我……』。」(出4:22-23)這裡所說的「兒子」,原文都是「名分」。
以色列沒有單個是神的兒子,只有所羅門稱神為父。他是王,代表全國。我們基督徒,各人都是神的一個兒子。以色列全國是神的一個兒子(兒子的名分)。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與他們所建立的關係,是神的一個兒子:「以色列年幼的時候,我愛他,就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何11:1)這裡的兒子,原文是單數式的,指一個兒子。
這不是指神創造一個兒子,而是以色列人經歷的一段歷史事實。以色列國不是神所生的兒子,而是以色列人經歷的一段歷史事實。以色列國不是神所生的兒子,而是神所揀選的第一個兒子以色列國。這是神的恩典(羅9:11)。
五、耶和華與以色列王的關係
「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撒下7:14)「耶和華對我說:『你兒子所羅門必建造我的殿和院宇;因為我揀選他作我的子,我也必作他的父。』」(代上28:6)
聖經沒有稱以色列個人為兒子,只稱所羅門為「我的兒子」。請注意,這是神所揀選的兒子,這是耶和華與以色列王(代表全國)的關係。還有指大衛:「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2:7)這節經文以大衛預表彌賽亞(參詩89:26-27)。
六、猶太人與羅馬人收義子
1. 猶太人
按摩西律法:這個支派的產業,不能移於別個支派。同一個支派的義子義父都可以承受產業;如果有一個人是別個支派的,義子可以承受義父的產業,但義父就不可以承受義子的產業了。
2.羅馬人
羅馬人所收納的兒子,必須以義父的姓為姓,而不用生身之父的姓。收納兒子時要立契約為證,必須有5個證人,他們所證的都寫在上面,以免日後有異議。他把所收納的義子看如親生子,而義子的生父就與他沒有關係了(加4:5)。義子有承受產業的名分,他原有的產業也歸給義父。
七、收納義子的原因
1.娶寡嫂為死者留後
某人死了沒有兒子,他的弟弟娶他的寡嫂為妻子,所生頭胎的兒子承受死者的名:「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申25:5-6)
古時的教父們,特別是奧古斯丁稱寡嫂所生頭胎的兒子為「兒子的名分」。這與自由選擇的不同。
2.自己沒有兒女
沒有兒女的人,他們自由選擇所喜愛的收為義子,以繼承自己的名分。
3.憐愛
有人自己有兒女,但因有憐憫孤兒的心,所以收納孤兒為義子。
4.神收人為兒子
神不是因他沒有兒子,也不是因人有善義,而是顯明他的大愛與憐憫。這與人的收納大不相同:人收義子改其「姓」,神收人就除其「欲」。
八、時候滿足
「我說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與奴僕毫無分別,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乃至時候滿足……。」(加4:1-5)
舊約的信徒是養子,需要等待成全(1-3節):養子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等待神預定的時間來到(4節)。神差他兒子來,使我們得到新約兒子的名分(5節)
九、義子
耶穌用他的寶血買贖我們成為神的兒子,我們是「被買的」義子。這不是因我們的行為,而是神在創世以前就揀選我們的(羅8:29,弗1:4-5)。不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只要我們信靠,就必得著。
十、兒子名分的福分
先有了名分,後才有福分。
1.得了聖靈使我們呼叫阿爸父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6)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8:14-15)
2.享受父子的關係
「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可3:35)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
3.與基督同作後嗣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8:17)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加4:7)
4.身體的得贖
「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3)
本來「兒子的名分」是我們得救時就得著的,為什麼這裡說「等候得著」呢?請往下看:「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24節)這裡又說「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
我們得救有靈的得救、魂的得救與身體的得救。我們平素所說的得救是靈的得救。當我們一信就得救,「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是過去的得救。現在的得救是魂的得救;將來的得救是身體的得救(身體得贖),即將來的復活。
羅馬書8:23所說的「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是在基督再來,我們復活的時候才能得著的。
第三章 兒子
我們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我們信了耶穌,也是神的兒子。
一、神的兒子耶穌基督
耶穌基督在天上就是神的兒子。他稱為「獨生子」,是舉世無雙的,沒有任何人能稱為神的獨生子。
耶穌降世成為人子,他是神又是人,他是「神子」又是「人子」。
他雖是神的兒子,但他又是與神平等的:「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
現在我們主要不是論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我們現在特別是說到基督徒都是神的兒子。
二、義子
「義子」就是兒子的名分。我們在第二章已詳論了。「義子」,是買的。我們基督徒是被耶穌的寶血所買贖的,就有了兒子的名分。我們又是被神收納為兒子的。
三、從神生的兒子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我們若愛神,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約壹5:1-2)
我們凡信神的人(凡關乎得救的「信」字,原文都是「信靠」,英譯believe in 或believe on)都是從神生的。舊約也是因信稱義,但舊約信徒不是從神而生。他們要到復活的時候才有永生:「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但12:2)
基督徒一信就「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1.是從聖靈生的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
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3:3-6)
我們因著神的話語(「從水」,水是道的意思)而信靠,聖靈就把我們生了出來,我們就有了生命:「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5:12)
2.信的時候就得著
得永生(永遠的生命)是在信的時候,而不是在死了以後才得:「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約壹5:1)
我們現在信,現在就得。約翰壹書5:1,12都是現在式的,約翰福音3:16也是現在式的。
3.自己知道有永生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5:13)有人說:「我不敢驕傲,說自己已經得救、有永生。」但聖經說「要叫你們知道。」我們怎樣可以得知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12節)、「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13節)。請注意:「信奉」,即「信靠」,就是得救的信心。
4.「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
「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約8:35)
世人有買贖的兒子,他們還可以解約,不再作買者的兒子了。但被神買贖的兒子是永遠得救的,因為從神生的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的,這就是永遠得救的。
我們在地位上立為義子,又在生命上與父有永遠的關係,所以我們是永遠不會滅亡的:「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8)
如果我們單是因信稱義(得救),也可能會因犯罪而滅亡;但我們因信成為兒子,有了耶穌復活的生命——永生,我們怎會滅亡呢?我們自己的兒女,也不會中途否認他們是我們所生的兒女,神更不會把他所生的兒子丟在陰間裡,因為我們是神所生的,有了耶穌基督復活的生命——永生,就永不滅亡了。
四、地位最高福分最大
我們因信稱義,就成為神的後嗣:「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8:17)
我們因信成為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我們的地位比天使高。天使不能作神的後嗣。
我們既是神的後嗣,就能承受宇宙萬有:「所以無論誰,都不可拿人誇口,因為萬有全是你們的。」(林前3:21)請注意,「萬有全是你們的。」我們是神的兒子,能承受萬有。基督是神的「獨生子」,當然萬有都是他的。我們與基督同作後嗣,所以萬有都是我們的。還有什麼福氣我們得不著呢?
五、我們當作順命的兒子
「……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8:17)「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了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5:8-9)
兒子有順命與忤逆的。我們得救不是靠我們的好行為,而是因信稱義的,但我們得救後就要有好行為,作一個順命的兒子。
舊約的人已是因著信而不是靠好行為得救,但他們只是因信得救,而不是神的兒子。在新約聖靈降臨之後,凡真心信靠的,就「不至滅亡」(得救),反得永生(有了兒子的生命)。」
父母生兒女,不是因兒女有好行為而被生出。但兒女有了生命之後,就要順從父母,作了好兒女。順命的兒女,父母特別愛他們;忤逆的兒女,父母雖然不會殺死他們,但要管教他們。
我們因信得救,「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成為神的孩子氣。我們既是兒子,就要作個順命的兒子,以討神的喜悅。
當我們受苦時,我們不要發怨言。要知道「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8:17)
「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5:8-9)這裡主要是說基督耶穌的順從,他終於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但對我們也有教訓:如果我們因受苦而作了完全的人,也會得著神所賜我們各樣的福氣。
結語
這本小冊子不是論世人是不是神的兒子;而是說我們信耶穌得救後,就是神的兒子。
神的兒子是耶穌基督,他是神的「獨生子」,是舉世無雙的,注意「獨生」,但他也是與神平等的。
我們信與舊約的人信是相同而又有分別的:舊約的人也是因信稱義,但他們不是神的兒子;我們基督徒不只因信稱義,更是「反得永生」(有了耶穌復活的生命),成為神的兒子。
我們是神的兒子,又是兩方面:一是義子,被耶穌寶血所買贖的,有兒子的名分;我們不單有兒子的名分,更是神的兒子——聖靈所生的兒子。
舊約的人因信得救,如果他們離棄神還會滅亡,因為他們沒有永生。
新約的基督徒因信稱義,不至滅亡(得救了),「反得永生」(永不滅亡)。我們得救有了永生,雖然不會滅亡,但如果我們不作順命的兒子而作個悖逆的兒子,將來經審判必要受大虧損。
問題是,我們不單有生命,不至滅亡,我們更要靠著聖靈作了順命的兒子,得更豐盛的生命,將來經審判後,就必得大賞。願神賜福給我們,使我們都要追求長進,作個順命的兒子,既能榮耀神,我們也能得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