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網訊 11月25日,安仁縣泰恆理想城李某等8名業主在案件開庭前主動向某物業服務公司交清其拖欠的物業費共計4.63萬元。這是湖南省安仁縣人民法院三項舉措創新物業行業訴源治理工作成果的一個縮影。
2020年10月下旬,安仁縣委在縣司法局設立安仁縣訴源治理中心,今年11月份又在縣物業行業協會設立訴源治理工作站,在此基礎下,安仁縣人民法院聚焦「打基礎、管長遠、利全局」,把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作為促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第一抓手,按照橫到邊、縱到底和點、線、面相結合的訴源治理工作思路,創建了安仁縣人民法院物業糾紛調解工作室,構築縣、行業協會、調解工作室「1十1十1」訴源治理新模式,是該院探索建立多頭聯動機制,多元化解物業糾紛的有益嘗試,促進社會和諧健康發展,為推動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組織物業管理人員培訓《民法典》
11月16日,縣物業行業協會主辦、安仁縣人民法院協辦的「民法典視野下的物業管理」訴源治理培訓會在安仁法院召開,縣人大環資委、人大監察委、司法局、住建局、物業企業管理人員、人民調解員及部分物業糾紛主審法官共一百餘人參加了此次培訓會。會上,安仁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四級高級法官胡清文以「民法典視野下的物業管理」為主題,從物權編、合同編和侵權責任編等不同視角近距離觀察物業管理活動,圍繞「民法典的基本內容」、「民法典對物業管理的影響」、「物業服務合同14個條款」和「物業服務企業該如何應對」等方面進行了精彩解讀,還為物業服務企業重新審視和思考物業管理提供了更加廣闊的視野,是多元化解系列物業糾紛的主動嘗試和積極探索。
組織人民調解員進入小區開展訴前調解
安仁縣人民法院學習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底線防護、高位引領」,主動融入黨委領導的社會治理體系,將該院訴訟服務指導中心調解平臺的原告某銘格物業有限責任公司起訴的32件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委派人民調解員進行訴前調解,由十二名人民調解員分成四組深入小區入戶開展訴前調解工作,以面對面的形式傾聽物業、業主和房地產開發商三方意見,有效地將物業糾紛化解在源頭,助力構建和諧物業關係,已有25件物業服務合同糾紛達成了訴前調解協議。
安仁縣法院以縣人大常委會物業管理執法檢查為契機,創新開展物業行業訴源治理工作,為該縣物業進一步規範管理提供司法保障。安仁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龍之美點讚評說:安仁縣法院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創新物業行業訴源治理「1十1十1」新模式,從源頭治理物業糾紛,把握住了物業行業糾紛的規律特點,把握住了人民群眾最切實的需求,取得了解決物業糾紛一案,教育物業業主一片的良好效果,為涉民生類矛盾糾紛預防調處給出了參考和借鑑,也映射出安仁縣法院積極踐行服務大局、公正司法、司法為民,增強人民群眾滿足感、獲得感、幸福感,為市域治理現代化提供優質司法服務保障的生動圖景。
【來源: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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