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法國人天性浪漫,熱愛自由與創新,例如聞名世界的法國時裝秀。
但有一件事卻扼殺了法國人的浪漫,是什麼事呢?
那就是釀造聞名世界的法國紅酒時所採用的等級制度。在這件事上,法國人嚴格遵守傳統,絲毫不改變釀造方法,已經延續了超過200年。
可能很多人會說,釀酒的規定不是太容易被打破了嗎?
但是法國的葡萄酒等級制度是由法律規定的,其中的法例條文眾多。
包括種植葡萄的葡萄園範圍、釀酒葡萄的品種、葡萄的栽培方式及修建方式、葡萄產量、釀造和陳釀工藝等等,違反了這麼多規定的任何一條,所釀造的葡萄酒都只能作廢。
下面為大家介紹下法國葡萄酒的通用等級制度
1855年版本
1、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olee,簡稱AOC
AOC為法定產區葡萄酒,這個級別的葡萄酒需要遵守很多法例條文,包括法定葡萄園範圍、釀酒葡萄品種、葡萄栽培方式及修剪方法、葡萄產量、釀造和陳釀工藝、陳釀儲藏條件和最低酒精含量。
這些都是為保證法國AOC級別的品質而確立的。由於這些嚴苛的法例條文,AOC級別是法國葡萄酒中質量最高的葡萄酒。
2、Vins Delimites de Qualite Superieure,簡稱VDQS或AO VDQS
VDQS指優良地區葡萄酒。這些葡萄酒的生產釀造也需要符合很多條文規定,質量僅次於AOC級別葡萄酒。
3、Vins de Pays,簡稱VDP
VDP指地區特色葡萄酒,這個級別以上的葡萄酒可以標示產區,並且必須使用該產區法定葡萄品種釀造。
所釀出的葡萄酒需滿足最低酒精度的要求,質量也需過關,葡萄酒品質次於VDQS級別。
4、Vins de Table,簡稱VDT
VDT全稱日常佐餐葡萄酒(Vins de Table),可採用歐盟內不同國家的葡萄原料釀造或調配而成,酒標上不允許標註品種及產區名稱,是法國最低等級的葡萄酒。
2009年版本
分級制度進行改革,將AOC和VDQS級別合併為AOP,VDP改名為IGP,VDT改名為VDF。
新的葡萄酒不能還以舊的等級方式在市場上銷售,不過已經在銷售鏈中的酒不會被重新標識。
雖然法國葡萄酒等級制度已更改,但人們依然沿用舊的分級制度。因此說到法國法定產區酒時,更習慣於說AOC級別。
如此嚴苛的葡萄酒等級制度,讓法國人在釀酒的過程中再也浪漫不起來,但是也為法國葡萄酒百年如一的優秀品質帶來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