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領導小組近日向成員單位下發《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規劃》(下稱《規劃》)。
根據《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下稱《總體方案》),湖北自貿試驗區實施範圍119.96平方公裡,涵蓋武漢、宜昌、襄陽三個片區。主要任務是有序承接產業轉移,建設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基地,在實施中部崛起戰略和推進長江經濟帶發展中發揮示範作用。
在《總體方案》的基礎上,《規劃》提出,湖北自貿區要立足湖北實際、凸顯湖北特色,積極開展以科技體制機制創新為抓手的創新驅動探索,以高端產業和高端生產要素集聚為目的的產業轉型升級探索。
目標是經過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對接國際高標準投資貿易規則體系,完成總體方案170項改革試驗任務,形成若干條制度創新成果,力爭建成高端產業集聚、創新創業活躍、金融服務完善、監管高效便捷、輻射帶動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標準的自由貿易園區。
參與《規劃》編制的華中科技大學自貿區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陳波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去年4月1日掛牌成立以來,湖北自貿區在多式聯運、科技金融、跨境電商等領域先行先試,已經取得了一些改革成效。其中,由武漢海關主導的內外貿同船運輸貨物智能放行、先出區後報關2項創新措施已經過層層篩選,有望入選全國可複製推廣的海關創新措施行列,未來在全國推廣實施。
建設國際多式聯運中心
湖北自貿區地處長江經濟帶,如何通過監管制度創新提高內河航運與海運的貿易對接效率,實現貨物貿易制度創新和貿易便利化措施降低進出口企業的經營成本,推進營商環境的開放和增效顯得尤為重要。
對此,《規劃》提出湖北自貿區要建立分層級的多式聯運網絡,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多式聯運服務,豐富市場服務品類,建立規則、標準和信息化體系。尤其要推進通關監管制度創新,要適應江海聯運和陸路運輸模式的通關措施,試行「先放行,後改單」、「船邊直接驗放」、「中歐班列運單歸併、簡化申報」等監管創新措施。
武漢海關創新開發的內外貿同船運輸貨物智能放行系統,企業可通過自動導入、人工錄入等多種方式,向海關傳輸工具及內貿、外貿、空箱動態數據,待貨物進出卡口時,企業傳輸的數據、前端卡口採集的數據進行自動比對,觸發卡口自動抬杆放行貨物。
陳波認為,這一監管創新措施是內外貿江海聯動的突破性舉措,貨物不用卸載就能江海通達,便利性不言而喻。陳波說。
《規劃》中提到的「先放行,後改單」亦已試行。陳波介紹,「先出區、後報關」的創新點在於對採用一體化出口申報的貨物,企業可自行運輸,取代了轉關模式,相較於上海自貿試驗區實施的「先入區、後報關」模式,武漢模式的創新在於出口端,優化了出口中的海關監管環節。「先出區、後報關」創新措施為企業大幅縮短通關時間,過卡口最快僅需6秒。據測算,新模式下每票貨物減少通關時間約3.5小時,每票降低企業成本約150元。
《規劃》指出,要加快多式聯運標準化建設,提高不同運輸方式間的標準規範銜接水平。加快建立信息網絡系統、現代物流公共信息網絡平臺,實現國際國內物流園區之間、各物流企業之間、物流企業與工商企業之間信息快速有效傳遞。
支持科技企業跨境直融
陳波指出,湖北自貿區武漢片區位於東湖科技自主創新園區,是我國「雙自聯動」的重點示範區。因此,自貿區的金融創新與開放和自創區相結合的科技金融創新是《規劃》的重點內容。《規劃》從重點支持的產業方向、實現開放創新的手段和實施創新政策的路徑等角度,明確了科技創新的任務。
《規劃》提出要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生命健康、智能製造、新能源汽車、大數據、雲計算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在科技金融股權融資、科技金融債券融資、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科技保險、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開展先行先試。
探索成立並發展高科技行業的PPP投資基金,利用政府資信和投資參與,引導和撬動境內外相關投資資金重點投資成長型高科技企業,降低市場投資者的風險和成長型高科技企業的融資成本。對政府鼓勵的項目和企業提供科技風險貸款有限擔保,在出現銀行貸款償還風險時給予補償。
創新金融服務方面,一方面支持銀行業發展,允許全國性的中資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湖北本地法人銀行在區內新設分行或專營機構,將區內現有銀行網點升格為分行或支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湖北本地法人銀行在區內增設或升格銀行分支機構不受年度新增網點計劃限制。
另一方面支持設立多種形式的金融機構,推動湖北設立公募基金公司,發行基金產品,參與內地與香港基金產品互認,推動科技型企業跨境直接融資、併購重組。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貿區內企業服務貿易收付匯效率。開展自貿試驗區內企業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優化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取消境外直接投資外匯年檢,改為實行境外直接投資存量權益登記。
承接新興產業梯度轉移
「承接產業轉移」是湖北自貿區《總體方案》規定的主要建設任務之一,關係到我國整體經濟轉型升級的全局。陳波指出,《規劃》細化了對此要求實現的任務和方法,強調自貿區各部門為做好產業轉移和升級任務,需要在金融配套、產業政策、法律規範、市場維護和制度保障方面做出的創新方向,冀望通過自貿區現代開放型營商環境體系,探索培育壯大湖北先進位造業的途徑。
《規劃》要求各自貿區片區要儘快制定出臺自貿片區招商引資政策,綜合運用財政、土地、金融等差異化政策,承接高新技術產業梯度轉移。發揮國家級高新區示範帶動作用,利用湖北自貿試驗區土地、人才、勞動力成本等比較優勢,主動對接京津冀地區、長三角地區、珠三角地區,重點承接和發展光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裝備製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吸引外地企業在自貿試驗區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推動外地企業到自貿試驗區開展新業務。
《規劃》強調要完善「創業-瞪羚-獨角獸」企業梯度培育機制,培育、引進一批「獨角獸」企業,給予研發及運營經費補貼,推動形成光谷「網際網路+」獨角獸集群。
此外,要對標國際先進開放區域的稅收體制,對符合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環保型企業和產品予以稅收減免。在符合我國基本稅收制度和改革方向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境外所得稅收抵免的稅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