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大春:充分調動公眾積極性參與社會治理

2020-12-08 法制網

毛大春 重慶市梁平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提出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共建共治共享蘊含實體上的共同建設、行動上的共同治理、治理成果的共同享有,貫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順應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變化,既體現認識論原理也體現方法論指導。其中,公眾參與是落實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應有之義。我們在實踐中感受到,通過「四變」提升「四度」,可以更好地把社會公眾參與社會治理的力量調動、組織和發揮出來。

變「你和我」為「我們」,提升認知度

過去,我們一直使用「社會管理」,在基層管理中,往往以指令推動執行,容易造成行政機關和人民群眾的矛盾,產生「你和我」的對立;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社會治理」概念,從「社會管理」到「社會治理」,並非是文字和概念的變化,更強調從行政單一手段向社會多元共治的轉變。在社會治理中,應充分增強人民群眾的參與意識,變「你和我」為「我們」,形成人人有責的共識。

以梁平實踐為例,我們針對沒有物業管理的老舊樓院環境髒亂差、矛盾糾紛多的問題,推行「支部+六自」的鄰裡自管會模式,在社區黨組織的引導下、在黨員的帶頭下,居民自主醞釀籌備、自主推選組建、自主確定職責、自主籌措經費、自主管理事務、自主議定獎懲,由社區管理變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樓院問題集中意見、達成共識、協商著辦,社區與居民之間的分歧、鄰裡之間的隔閡逐步消除,解決了多年未解決的垃圾清運、下水道清淤等問題,形成了樓院大家庭的良好氛圍。由樓院微治理引申開去,社會治理不能是剃頭挑子一頭熱,公眾參與意識的形成需要基層黨組織的引領指導,需要發揮黨員在群眾中的模範作用,同時也需要搭建參與的平臺和載體,從而解決誰來引導、誰來帶頭、誰來組織的問題,進一步提升社會治理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認知度。

變「少數言」為「眾人志」,提升聚合度

與黨的十九大報告比較,十九屆四中全會專門把「民主協商」作為完善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內容。公眾參與也是民主協商的重要體現。在社會治理中要從少數幹部的一家之言轉變為大多數群眾的集體意志,堅持發揚民主、充分尊重民意、最大限度集中民智。

2018年底,民政部、中央組織部、中央政法委等7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工作的指導意見》,強化村居民自主參與、自我約束的機制建設。我們在實際工作中也深有體會。比如,農村濫辦酒席之風,經濟壓力大、安全隱患多,容易滋生攀比心態造成鋪張浪費,幹部群眾都反感,但幹部行政命令群眾不買帳、村幹部制止情面過不去、群眾之間不好開口,最後村社黨組織引導群眾參與,通過民事民議,形成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形成集體意志,實現了根本好轉,淨化了社會風氣、贏得了群眾滿意。這樣的案例啟示我們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運用網格化服務管理、「一約四會」等有效形式,發揮好村社老黨員、老幹部、老教師、老戰士、老先進的作用,優化公眾參與社會事務的方式,解決好人民內部矛盾,凝聚起民心民力。

變「要我做」為「一起做」,提升參與度

人民群眾一起參與、一塊建設、一同奮鬥後的獲得感和滿意度才更強烈、更持久。人民群眾的參與過程也是決策的過程、見證的過程、監督的過程,也是真正把人民群眾答不答應、滿不滿意、高不高興落到實處的過程。我們要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參與積極性,轉變行政部門要我做為幹部群眾一起做。比如梁平在老舊小區改造等工作中,採取群眾集體決策、籌資籌勞、政府補貼的辦法,改變以往政府投資「要居民改」的被動為居民參與「我要改」的主動。對於改什麼地方、改造成什麼樣子、改了之後如何管理等一系列問題,老舊小區的居民一起商議、一起謀劃、一起實施,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這樣既能保障項目更好更快地落實,又能大大提高廣大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由此,在具體工作中,我們要堅持政策指導自上而下和群眾意願自下而上地結合,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發揮公眾的參與作用,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真正把人民群眾的好事辦好、實事辦實。

變「一己利」為「大家好」,提升享有度

公眾參與的效果要更多地讓人民群眾感受到,才會更好提升人民群眾的參與積極性和主動性。以梁平治理城市佔道經營的頑症痼疾為例,面臨公共空間被佔用的問題、佔道經營者為了生存的難題,我們堅持從保障民生角度出發,充分聽取群眾心聲、收集群眾意見、回應民生需求,統籌公共利益和個人合法權益兩個民生問題,講清公與私的道理,通過情理法的結合,堅持疏堵結合的辦法,把少數人佔用的公共空間還原於大眾,真正讓人民群眾感受治理效果、共享治理成果,從而減少社會矛盾,實現治理中的平穩有序。從中,我們感受到在社會治理中很多問題的焦點在於公與私的矛盾,化解這一矛盾的關鍵在於治理效果的共享,讓更多人感受到「一己方便不是真的方便,唯有大家好才是真的好」。這也啟示我們,治理後要通過組織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現場視察、群眾現場感受、新聞媒體現場報導等方式,大力宣傳公眾參與社會治理的效果,讓人民群眾真正體會到「與人方便就是與己方便」的道理,形成「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良好輿論氛圍,從而把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同心圓畫大畫圓。

社會治理中,廣大群眾的認知、聚合、參與、享有是一個有機整體,思想認識是前提、力量聚合是基礎、廣泛參與是關鍵、共同享有是目的。享受到治理成果又會反過來深化認知、提振聚合、促進參與,形成螺旋式上升的過程和更加強勁的動力,推動社會治理這條大船劃向穩定和諧、輝煌燦爛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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