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強調「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提出「支持綠色技術創新」。綠色技術是指降低消耗、減少汙染、改善生態,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新興技術,涵蓋節能環保、清潔生產、生態保護與修復等領域。綠色技術創新是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
「十三五」以來,湖南全面落實《洞庭湖生態經濟區規劃》,布局推進綠色產業、生態環保、現代農業和新能源等領域綠色技術創新,有力助推了洞庭湖生態環境改善。但由於洞庭湖區(以下簡稱「湖區」)企業大多仍依賴傳統工藝技術,綠色技術創新主體意識不強、能力偏弱,科技成果轉化不夠,湖區綠色技術創新仍處於起步階段。「十四五」期間,應著力提升湖區綠色技術創新能力。
——增強湖區綠色技術創新政策有效供給。
湖區各市縣應結合自身實際,加強政策引導,優化綠色技術創新環境。
一是主動對接湖區生態環境領域科技創新需求。落實國家和省級綠色技術創新政策,嚴格執行國家綠色技術標準,對湖區企業現有綠色技術及創新水平進行全面了解,找準發力點;二是加大財政支持引導綠色技術創新力度。堅持把科技作為支出重點領域,在政府採購中向綠色技術創新產品傾斜;三是完善支持綠色技術創新的政策保障。逐步簡化綠色技術認定程序,縮短審查審批流程,建立審核「綠色通道」,並做好綠色技術創新成果的保護與轉化服務;四是加大對綠色技術創新的監管力度。強化湖區企業綠色技術和綠色產品的核查認證,實施綠色技術、綠色產品標識制度。
——強化湖區綠色技術創新主體培育。
依靠綠色技術創新破解湖區生態治理難題,必須培育壯大湖區綠色技術創新主體。
一是增強湖區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根據國家綠色技術創新企業認定標準規範,在湖區開展綠色技術創新企業認定。響應「綠色湘軍」行動,在湖區培育一批省級綠色技術創新龍頭企業,圍繞洞庭湖綠色發展需求進行科技攻關;二是建立湖區綠色技術創新基地。建設一批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等基地,鼓勵湖區企業、科研單位、高校聯合攻關,加快突破儀器設備、核心工藝等技術瓶頸;三是鼓勵湖區「產學研金介」深度融合。支持規模以上企業整合省內外、國內外優勢科研力量,聯合中介機構、金融資本,分領域、分類別組建專業綠色技術創新聯盟;四是引導湖區傳統企業綠色升級。支持湖區傳統小微企業合併重組,著力開發綠色共性技術,推動傳統產業綠色化轉型。
——推動湖區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
依託湖南省技術產權交易所、瀟湘科技要素大市場等創新市場,在湖區各市縣建立分市場,為湖區綠色技術創新成果加速孵化提供平臺。
一是設立洞庭湖綠色技術成果轉化投資基金,推動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三鏈」融通。對於已形成的湖泊水生態修復技術、畜禽養殖汙染防治等可適用技術,應加大投資力度,打通創新-產業-價值鏈條,實現技術產品化,產品市場化、資本化,提升綠色技術創新成果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二是搭載湖南綠色技術銀行創建,推動湖區各市縣建設綠色技術信息平臺、金融平臺和轉移轉化平臺,發揮平臺流轉「技術+人才+資金」優勢,將湖區生態技術優勢轉化為經濟增長優勢,促進洞庭湖生態資源轉化為富民資源;三是支持「校企院」在湖區建立綠色技術創新項目孵化器、創新創業基地,重點支持可推動洞庭湖高質量發展的技術項目轉化落地。
——推進湖區綠色技術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人才是創新的第一資源,要提升湖區綠色技術創新能力,須引進、用好、造就創新人才與科研人才。
一是以我省實施芙蓉人才行動計劃為契機,支持湖區各市縣大力引進綠色技術創新領域技術領軍人才(團隊)、高端管理人才(團隊);二是加快推動人才資源轉化為創新資源。引導科研人員在湖區創辦綠色技術創新企業,賦予區域內科研機構更大的收入分配自主權,允許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國有企業科技人才按規定在湖區兼職兼薪、按勞取酬;三是加強綠色技術培訓和生態環保教育,推動湖區現有科技人才升級為綠色技術創新人才;四是培育綠色技術創新後備軍。鼓勵省內高校圍繞洞庭湖生態治理、工業汙染防治、固廢資源化等重點領域培養科研人才,省內職業院校圍繞創新應用轉化培養專業技術人才。
(作者系湖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湖南師範大學基地特約研究員)
[責編:姚昕玥]
[來源: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來源: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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