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中心,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建築業協會、勘察設計協會:
現將我局在2019年12月對市直在建工程項目「高新區文化廣場人防工程」開展「兩場聯動」檢查的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情況
「高新區文化廣場人防工程」建設面積5808平方米,總投資約4227.59萬元。建設單位是江門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管理中心,施工單位是江門市雨禾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監理單位是江門市安廈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檢查當天,正進行基坑支護工程水泥攪拌樁施工。
檢查發現,該項目存在如下問題:
(一)管理人員在崗履職方面:檢查時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不在崗履職。
(二)質量方面:1.進場鋼筋、水泥未經見證取樣檢驗合格,已投入使用;2.水泥攪拌樁未進行成樁試驗,水泥漿配合比、注漿流量、注漿壓力等技術參數未確定,無水泥漿流量計等計量儀器,已施工的攪拌樁攪拌不均勻;3.靜壓樁終壓值(3000kN)與工藝試驗記錄終壓值(4500kN)不符,未提供靜壓樁壓力表儀器檢定證書;4.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技術參數和實際措施錯誤較多,方案的編制和審批流於形式;5.未建立項目質量管理制度;6.監理單位未履行監理職責,未對關鍵施工工序和部位進行監理旁站,未對進場建材進行見證取樣檢驗和驗收,未對進場施工機械進行驗收,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方案審批把關不嚴,監理細則具體措施與現場實際不符。
(三)安全方面:1.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較差,違反三級用電要求;2.一級箱前通道不暢,缺少防雨措施,未做重複接地;3.灌注樁機開關箱電器老化嚴重,部分漏電保護器損壞,使用木質底板;4.鋼筋加工場分配電箱部分線路未接PE線,未做重複接地;5.電纜亂接亂拉、拖地、直接掛置金屬圍擋,部分電箱損壞嚴重,電箱內有雜物;6.泥漿池臨邊防護不符合要求;7.鋼筋加工區未圍蔽,鋼筋加工區內設宿舍。
二、整改情況
(一)檢查組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1.落實現場施工管理人員到崗履職;2.嚴格執行《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統一驗收標準》的基本規定,涉及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工程的的重要材料須先見證取樣檢驗合格再投入使用;3按照施工技術規範要求先進行水泥攪拌樁成樁試驗,確定水泥漿配合比、注漿流量和注漿壓力等技術參數來指導現場施工,並按要求配備水泥漿流量計等計量儀器,嚴格按照施工工藝流程,確保水泥攪拌樁質量;4.按要求提供靜壓樁壓力表檢定證書,靜壓樁工藝試驗記錄須完善,明確終壓值等技術參數以指導現場施工;5. 全面檢查並糾正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錯誤,必要時對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進行重新編制和審批;6.按要求建立項目質量管理制度;7.監理單位需落實監理職責,對關鍵施工工序和部位進行監理旁站,對進場建材進行見證取樣檢驗和驗收,嚴格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方案,對監理細則具體措施與現場實際不符的進行改正;8.按規範做好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嚴格執行三級用電要求,做好接地保護,更換不合格電器,規範線路接線及電纜設置;9.泥漿池須按要求做好臨邊防護;10.鋼筋加工區須按要求做好圍蔽措施,不得在內設置宿舍。
(二)整改落實情況。經核查: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對存在的問題已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及證據資料,對發現的問題已完成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落實現場管理人員到崗履職。施工單位需落實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等項目管理人員到崗履職,提升項目管理效能,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進度。
(二)加強質量管控。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要嚴格做好進場材料見證取樣檢驗和驗收工作,按要求做好水泥攪拌樁和靜壓樁工藝試驗以確定相關施工技術參數指導現場施工,按要求配備相關計量儀器,嚴格審批各類施工方案,完善項目質量管理制度,保證基坑支護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
(三)強化安全管理。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認真執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特別須要加強臨時用電安全檢查工作,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做好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確保施工安全。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