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民法典·業主大會相關法條解讀(2)

2021-01-15 騰訊網

民法典解讀·業主大會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時代」已正式到來,此次民法典的一大看點是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適當降低業主共同決定事項,特別是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表決門檻,並增加規定緊急情況下使用維修資金的特別程序,突出小區業主自治權利。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相關法條

01第二百八十條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解讀:對業主具有約束力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必須是依法設立的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必須是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依據法定程序作出的,必須是符合法律、法規及規章,不違背公序良俗,不損害國家、公共和他人利益的決定。

相關案例:成都市錦江區某小區,在全體業主投票選聘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時,根據小區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工作小組發布的通告,表明A物業公司得票數和得票面積數已過半。之後,小區業主委員會和小區業主大會聯合發布已與A物業公司籤訂了《物業服務合同》的公告。小區業主認為選舉物業服務公司的程序以及A物業公司的得票率違法,侵害了其合法權益,遂將業主委員會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銷業主委員會作出的選聘A物業公司為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的決定。

裁判結果:經查,A物業公司的得票面積並未過半。因此,被告業主委員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決定不符合法律規定,法院判決撤銷被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選聘A物業公司為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的決定。依據《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條:「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02第二百八十二條 【共有部分的收入分配】

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

03第二百八十三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擔和收益分配】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面積所佔比例確定。

二、業主對建築物共有部分需承擔哪些義務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是指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

04第二百八十四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主體】

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

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包含哪些東西

建築物是指建築物的主體部分,如房屋主體。

建築物附屬設施是指建築物的附屬設施設備,如房屋的給排水設施、配電設施等輔助設施。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包括建築物的主體及其所有的配套附屬設施

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電梯、空調、安防設備、照明設備、消防設備、監控設備、綜合布線、弱電系統、給排水設備、暖氣、衛生、通訊、照明、煤氣等設備;各種管線,如蒸氣、壓縮空氣、石油、給水排水等管道及電力、電訊、電纜導線;電梯、升降機、過道、曬臺等。此外,還應包括同房屋不可分割的室外扶梯、天橋、水箱、冷暖氣設備、中央空調(不包括窗式空調)、下水道、消防設施、舞臺以及電燈網、電話網等項。

《民法典》明確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突出了業主在重大問題上一致決定的權利,用民主的方式來保障絕大部分業主的權利。自今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當天,杭州目光科技有限公司所研發的「叮咚·去投票」業主大會電子表決系統也立即與民法典接軌,增加了民法典表決計票結果,突出顯示參與表決總人數和專有部分總面積佔比,合法保障業主權益,維護小區業主的共有財產!

叮咚鄰裡式的業主大會和傳統模式業主大會議程相比較,在召開模式上有效減少了工作人員在投票各個時期的工作量。為業主大會會務工作提供了專業的管理能力,實現宣傳階段(宣傳欄、簡訊、公眾號、電話等手段整體全方面的宣傳到位)、表決階段(上門、固定點、電話、多種網絡認證方式自由配置)、唱票階段(一鍵唱票、公鑰與私鑰每票核實)等全流程實時可控管理,在小區業主中取得了較好的反響,也得到了社區的高度認可。

相關推薦

相關焦點

  • 《民法典》典型合同重點法條解讀
    江西順合律師事務所 葉雙湖 一、第十四章租賃合同重點法條解讀 《民法典》保留了原《合同法》中租賃合同章節中的相關條款,同時就居住權問題進行細化並編撰成獨立章節,就租賃物正常使用損耗是否需要賠償、維修費用誰承擔、期滿續租等問題進一步明確
  • 【打造「無訟社區」】走進龍潭街道司法所,一起學習《民法典》之...
    >法條連結《民法典》第491條第2款:當事人一方通過網際網路等信息網絡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解讀網購合同在訂單成立後,合同即成立,合同成立即具有法律拘束力,賣家單方面取消訂單即是構成違約,商家應承擔違約責任。《民法典》確立的網購合同成立規則,從立法上限制了佔有優勢地位的網絡商家任意取消訂單的行為,強化了對消費者的利益保護。2.
  • 《民法典》資本市場相關條文解讀
    據此,在資本市場領域內發生的各類民商事法律關係,應當優先適用《證券法》等商事特別法的規定,特別法中沒有相關規定的,再適用作為一般法的《民法典》相關規定。  二、關於民商事主體  (一)確立了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非法人組織作為民事主體的法律地位  【條文】  第2條: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
  • 走進民法典①丨13歲小孩打賞主播有效嗎、乘高鐵被霸座怎麼辦...
    《民法典》法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第20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第144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解讀:根據《民法典》規定,自然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必須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 張新寶 張馨天:從《侵權責任法》第87條到《民法典》第1254條...
    隨著《民法典》的頒布實施,對於從建築物拋擲(墜落)物品致人損害責任承擔規則之研究的重心應當從立法論轉為解釋論,如何準確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第1254條的立法背景、條文要旨、社會意義顯得更加重要。筆者擬以立法中的理論爭鳴和利益衡量為線索,對我國從建築物拋擲(墜落)物品致人損害責任規則的立法進程進行縱向梳理,並重點對《民法典》第1254條規則進行解讀,以期有益於對該條文的正確適用。
  • 民法典 | 新規則要點解讀15條(超值收藏)
    《民法典》物權編對此作出明確規定,即「住改商」應當經有利害關係業主的一致同意,才可以進行。這樣一來,不僅將繼承編與信託法有效地銜接起來,而且體現了立法與司法的實時互動。12/數份遺囑發生內容牴觸時以最後所立遺囑為準《民法典》繼承編第1142條各款分別規定:「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遺囑後,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
  • 《民法典》對企業和勞動者的影響
    關於《民法典》與勞動法的關係:從法律的內在體系看,民法和勞動法均屬私法領域,但民法是市場調配資源的一般法,而勞動法是市場調配勞動力資源的特別法;從法律表現形式看,《民法典》並未將勞動合同作為典型合同納入合同分則中,而是在總則部分規定「其他法律對民事關係有特別規定的,依照規定」,形成勞動法和民法形式上融合與分立並存的關係格局;從法律適用的角度看,應當按照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在勞動關係領域優先適用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 學習民法典 | 《檢察日報》福建:多措並舉推進民法典深度培訓
    日前,在「新福建檢察大講堂」上,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民商法學專家何麗新結合社會熱點、典型案例,對民法典相關法條進行深入解讀,福建省三級檢察院4500餘名幹警通過視頻同步收聽收看。 據悉,民法典通過後,福建省檢察院黨組及時作出部署,教育與基層指導處制定培訓方案,巧用「加法」與「乘法」思維,多措並舉推進民法典深度培訓,力爭使幹警弄通「法條」,悟透「法理」。
  • 《民法典》的88處重要變化
    (二)明確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民法典》規定:"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三)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增加規定緊急情況下使用維修資金的特別程序。
  • 《民法典》的88個重要變化
    (二)明確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民法典》規定:"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四)增加規定業主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民法典》規定:"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
  • 民法典解讀 | 《民法典》49大亮點全梳理
    (一)《民法典》的組成民法典是民法的法典化,未出臺《民法典》之前,我們有《民法總則》《物權法》《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等民事單行法律,它們對社會經濟生活的有序運行發揮了良好的規範作用。《民法典》的出臺,是將以上民事單行法律予以法典化整合,邏輯性、體系性更強,必將更有效發揮其權利保障效用。
  • 民法典學習 | 《民法典》49大亮點梳理
    民法典共7編、1260條,分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現行的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將同時廢止。
  • 【學習宣傳《民法典》】小區共有部分收入,你拿到了嗎?
    而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生效和實施,小區業主主張共有部分收益將有更加明確的法律依據,小夥伴們快來看看《民法典》是如何保護業主權益的吧。 《民法典》對於小區共有部分收入的規定 《民法典》對於小區共有部分收入有了新規定!
  • 「典」亮生活 伴民同行!《民法典》走進貴陽保險業
    12月12日下午,貴陽國際會議中心2樓黃果樹廳座無虛席,來自富徳生命人壽貴州分公司3000餘名職工線上線下參加〈民法典〉專題學習講座。講座還通過新浪、動靜貴州、抖音等同步直播,近50萬人線上學習。講座中,中國企聯維權工委委員、貴州省政府立法諮詢專家畢健從《民法典》的法律概念和法律意識、制定歷程和主要意義、主要內容和亮點特色、年齡相關的自然人制度、法人制度、保障險相關制度保障等生動講解了《民法典》的精神要義。同時結合具體案例,對物權合同、侵權責任、用工制度、人身賠償、等內容進行了深度解讀,在廣大職工中引起了積極反響。
  • 新政·盤點|事關房子與愛情、婚姻、繼承的事情,《民法典》給出了...
    民法典影響房地產的法條有幾多? 《民法典》第965條規定,委託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務後,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繞開中介人直接訂立合同的,應當向中介人支付報酬。
  • 學法時間 | 《民法典》施行後,原相關司法解釋如何銜接適用?
    學法時間 | 《民法典》施行後,原相關司法解釋如何銜接適用?根據《民法典》第1260條的規定,《民法典》施行後,現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將同時廢止。
  • 居民小區易發糾紛,民法典幫你理清家長裡短
    業主委員會在了解到情況後,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要求大家將樓道的雜物進行清理。因為此事,大家對業主委員會怨聲載道,覺得業主委員會損害了業主的權利。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一款: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 解讀民法典 | 懸賞廣告應當「賞」
    解讀民法典 | 懸賞廣告應當「賞」 2020-09-17 19:3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民法典》,你get了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 書·法|李荔: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四條
    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和法治日報社共同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書·法」活動旨在為創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做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