溼地資源及保護狀況
根據2014年1月公布的第二次全國溼地資源調查最新結果,中國的溼地總面積5360.26萬公頃,溼地面積佔國土面積的比率(即溼地率)為5.58%,其中,自然溼地面積4667.47萬公頃,佔全國溼地總面積的87.08%。按類型分,近海與海岸溼地579.59萬公頃,河流溼地1055.21萬公頃,湖泊溼地859.38萬公頃,沼澤溼地2173.29萬公頃,人工溼地674.59萬公頃。我國溼地面積佔世界溼地面積的4%,位居亞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
中國溼地的主要特點:一是溼地類型全、典型溼地多,共有5類34型,包括了《溼地公約》定義的所有溼地類型。二是溼地總量大,人均資源少,我國溼地率遠低於世界8.6%的平均水平,人均佔有溼地僅有0.04公頃,僅為世界人均佔有水平的五分之一。三是分布廣、區域差異顯著。四是保護力度大,管理體系日益完善。五是資源利用多樣,利用壓力大。
中國加強了溼地資源的恢復和保護。到2014年,全國共建立溼地自然保護區577處,新建溼地公園900多處,其中,國家溼地公園569處,指定國際重要溼地46處,受保護溼地面積2324.32萬公頃。近10年來,受保護溼地面積增加了525.94萬公頃,溼地保護率由30.49%提高到43.51%。
溼地的重要功能
溼地與森林、海洋並稱全球三大生態系統。溼地既是獨特的自然資源,又是重要的生態系統,為人類提供豐富的物質產品和文化產品,在維護生態安全、淡水安全、生物安全、氣候安全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溼地維護著淡水安全。溼地具有強大的淨水功能,被譽為「地球之腎」。當汙水流經溼地時,流速減緩,水中的有機質、氮、磷、重金屬等物質,通過重力沉降、植物和土壤吸附、微生物分解等過程,將發生複雜的物理和化學反應。溼地具有強大的蓄水和調水功能,減少水旱災害發生。中國溼地維持著約2.7萬億立方米淡水,保存了全國96%的可利用淡水資源。
溼地維護著生物安全。溼地被譽為「物種基因庫」,蘊藏著地球上20%的已知物種。中國溼地共分布有溼地植物4220種,脊椎動物2312種,魚類1763種,是名副其實的「生物超市」、「物種搖籃」。
溼地維護著食物供給。溼地可以提供清新空氣、潔淨淡水、宜居環境、豐富食物。中國有3億多人直接依賴溼地生活,溼地產品有效改善了他們的生計。中國是淡水養殖大國,養殖總產量居世界首位,2013年淡水養魚產量達2635萬噸。溼地還促進了農田持續穩產高產。
溼地具有防災減災功能。溼地能夠抵禦和減輕自然災害。如熱帶海濱的紅樹林能抵抗颱風的侵襲,凡是有紅樹林的地方,颱風的破壞力將大大減弱;再如江河湖泊、水庫、沼澤能夠抗澇防旱,洪峰來時它們吸納大量的水,枯水期時再將水釋放。
溼地關乎氣候變化。溼地與氣候變化之間的關係是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作為溫室氣體的儲存庫、源和匯,溼地在緩解氣候變化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研究表明,佔全球陸地總面積8.6%的溼地儲存的碳總量約為7700億噸,佔陸地生態系統碳儲量的35%。中國沼澤溼地碳儲量達47億噸,僅若爾蓋溼地儲存的泥炭就高達19億噸,平均每公頃碳儲量約4130噸。
溼地具有豐富的文化功能。溼地以其良好的生態環境、優美的自然景觀、豐富的生物多樣性,為人們提供了休閒旅遊、親近自然的理想場所。同時也孕育了源遠流長的溼地文化,如豐富多彩的河流文化、稻作文化。溼地以其獨特的美學、教育和文化功能,為人類藝術創作提供了豐富的源泉,是傳承人類文明的重要載體。
溼地保護工作措施
中國政府十分重視溼地恢復和保護工作。2008至2015年每年的中央1號文件和政府工作報告,均對溼地保護提出了要求。包括:「啟動溼地生態效益補償試點」,「增加溼地保護投入」;「完善森林、草原、溼地、水土保持等生態補償制度」、「開展溼地生態效益補償和退耕還溼試點」;「實施溼地生態效益補償、溼地保護獎勵試點」、「建立健全最嚴格的溼地保護制度」。2015年4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將「溼地面積不低於8億畝」列為到2020年生態文明建設的主要目標之一。2015年8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也將包括溼地在內的自然生態系統納入責任追究辦法範圍。2015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對溼地保護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探索建立分級行使所有權的體制(中央政府主要對大江大河大湖和生態功能重要的溼地等直接行使所有權)、溼地產權確權試點、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建立溼地保護制度、開展退田還湖還溼試點。近年來,中國出臺了溼地生態效益補償試點、退耕還溼試點、溼地保護獎勵等政策,促進了溼地保護持續健康發展。
今後,中國將重點從四個方面推進溼地保護工作。
推進建立溼地保護制度體系。建立溼地保護制度、溼地產權確權試點、退田還湖還溼試點等措施,力爭2016年初步形成較為完善的溼地保護修複製度。
大力推動溼地保護立法。全國出臺省級溼地立法的省份已經達到21個。下一步,將進一步修改完善有關條款,爭取儘快出臺溼地保護條例。
實施溼地保護規劃。實施《全國溼地保護「十三五」實施規劃》、《長江經濟帶溼地保護工程規劃》,繼續開展溼地保護重點工程建設,實施溼地修復重大工程,推進溼地的整體保護與修復,力爭溼地總量不減少、功能不減退,並逐步改善溼地生態狀況,實現「到2020年全國溼地面積不低於8億畝」的目標。
進一步落實溼地保護管理各項措施。加強溼地保護工程項目、中央財政溼地補貼項目管理,抓好項目任務落實,及時總結溼地生態效益補償試點經驗,建立溼地生態效益補償制度。推進溼地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抓好溼地公園發展建設,新批准一批國家溼地公園試點,強化對重點建設國家溼地公園指導,提高國家溼地公園建設管理水平。開展《溼地公約》履約與國際合作,向國際社會展示我國負責任大國的良好形象。強化溼地保護宣教培訓,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溼地保護意識。(國家林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