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陳忠權)昨天,天津市漁政執法部門接百姓舉報對位於河東區內的某連鎖藥店私自出售海馬進行了嚴肅查處,當場封存了大量海馬。據了解,這是本市漁政執法部門開展的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嚴格禁止藥店私自銷售海馬等受國家保護水野動物行動的一部分。從今年五月份開始,本市漁政執法部門將對全市100多家大中型連鎖藥店進行普查,嚴格禁售保護水野動物海馬、海龍、海狗腎玳瑁殼等國家重點保護的「水野」。
從2004年開始,我國已於今年5月15日起,把海馬納入二級重大保護動物管理範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海馬屬所有種在我國按照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管理,任何經營利用海馬屬所有種及其產品的行為都必須經過審批,取得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的《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後方可進行。據天津市漁政執法部門負責人介紹,由於海馬被大量做成中藥,造成海馬資源的缺乏,保護海馬等重點水生野生動物目前已經成為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海馬目前已經屬於國際保護品種。對於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私自銷售海馬等行為,將依據《天津市漁業管理條例》沒收其實物並處所查實物價值十倍以下的罰款。
右圖:夏涼商品動銷早 本報記者 張燕萍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