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房蟲】房蟲出沒觸法律,散布謠言同擔責

2021-01-18 金盞孫河崔各莊

謠言,指的是沒有相應事實基礎,卻被捏造出來並通過一定手段推動傳播的言論。網絡謠言,是指通過網絡介質(例如郵箱、聊天軟體、社交網站、網絡論壇等)而傳播的沒有事實依據帶有煽動性、目的性的話語。對於網絡上散布謠言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分為三種:

一是民事責任。如果散布謠言侵犯了公民個人的名譽權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譽,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要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的責任;

二是行政責任。如果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給予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三是刑事責任。如果散布謠言,構成犯罪的要依據《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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