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界網站
2018年度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保羅·羅默所撰寫的《宏觀經濟學困境》(Romer, 2016)一文,把長期以來人們對經濟學的批評和不滿引向了一個高潮,也因此在某種程度上成為比他的獲獎論文更廣為人知的爭議之作。本文通過分析該文以及相關文獻存在的問題而進一步指出:羅默以及很多類似的對經濟學的批評都是一種基本理論概念或基本理論分類的模糊導致的對經濟學的錯誤責難。
按筆者的理解,一般所說的理論,包括假想描繪、分類歸納、假說猜想、因果學說、規範論說等五類。理論是人類在觀察思考、尋找規律、確定行動準則時,以實證邏輯、現實經驗和擬經驗的方法,對自然或社會存在所做出的狀態想像、概念整理、推測猜想、認知解釋和價值倡導。如此理解下的經濟學理論有三種類型(即「理論三分法」):參照型理論、解釋型理論、政策型理論。
相對而言,參照型理論是對假想條件下或特定假設下的經濟問題進行文字或數理分析的理論學說(如內生增長理論);解釋型理論是對非假想或有較少特定假設的現實經濟現象進行因果分析的理論學說(如行為經濟學);政策型理論是在特定參照型或解釋型理論的基礎上對現實經濟提出具體政策主張的理論學說(如發展經濟學)。參照型理論與解釋型理論的區別是針對同一問題的不同理論在相對現實性上的區別,更具現實性的理論就是更趨向於解釋型的理論。可是,基本理論概念或基本理論分類的模糊往往會導致出現以下三種錯誤:一是用對解釋型理論的要求去批評參照型理論(「A型錯誤」);二是把參照型理論或現象的描述歸納裝扮成了解釋型理論(「B型錯誤」);三是把以參照型理論為基礎的政策型理論誇大成以解釋型理論為基礎的政策型理論(「C型錯誤」)。《宏觀經濟學困境》一文的失誤正是這裡所說的三種類型的錯誤,而羅默自己的相關理論也包含著類似的錯誤。
需要說明的是,理論的三種類型和三種錯誤是包含個人理解的自創概念,這個視角能否成立還有待學界進行具體的切磋,本文只能算是一種拋磚引玉的嘗試。另外,關於羅默文章中對宏觀理論與現實脫節的批評已經有文章做出了較詳細的分析(陳彥斌、陳惟,2017)。該文認為宏觀模型並不是宏觀經濟學的全部,宏觀經濟學也並未遭遇羅默所說的麻煩。由於問題已經清楚,故本文將不再重複這個討論,而是在概括介紹之後把重點放在宏觀模型與現實脫節的原因上。
本文從「理論三分法」的視角去分析宏觀模型與現實脫節的原因,認為與現實脫節正是經濟學參照型理論的基本特徵和必然要求,也是經濟學向解釋型理論發展的必要基礎和起點。「理論三分法」視角的必要性和價值在於:只有清晰區分不同類型的理論,才能看準不同模型的性質、優勢和局限,才能避免對經濟學整體理論構成的誤讀和無端批評,也才能更清醒地意識到,經濟學的發展方向是在強調理論模型的邏輯基礎的前提下更多地把參照型理論引向解釋型理論。本文對羅默「內生增長理論」和其他四個理論案例的分析還表明,「理論三分法」本身特別簡單,可它對澄清經濟學的某些混亂、推動參照型理論向解釋型理論的發展卻起到了令人意外的作用,因為對理論分類的敏感,強化了對現實條件和邏輯基礎的更深入探究。
本文的論述將分成五個部分:第一部分簡要介紹羅默對宏觀經濟學及相關權威的批評;第二部分分析羅默的常識主義和道德主義激情以及他誤讀宏觀經濟學現狀的原因;第三部分用羅默的「內生增長理論」和「制度決定論」為例,分析他對他人的批評如何反過來擊中自己的理論;第四部分通過幾個典型案例(假設的現實性、需求定律、效用最大化、經濟理性),進一步闡述理論概念模糊導致的對經濟學的無端責難;第五部分通過分析近代以來人類進行理論探索的兩種方式,總結全文關於理論邏輯基礎和分類基礎的核心觀點。
一、羅默對宏觀經濟學模型及相關權威的批評
羅默《宏觀經濟學困境》一文的核心論點是:「在過去30多年中,宏觀經濟學發生了倒退。如今,宏觀經濟學對識別問題的處理並不比20世紀70年代早期更值得信任,但它卻因為更加不透明而逃避了質疑。宏觀經濟學的理論家們忽略了明顯的事實,假裝不知道諸如『緊縮的貨幣政策可以引起經濟衰退』這樣簡單的道理。他們的模型把宏觀變量的波動歸因於假想的原因,而這些原因不受任何個人行為的影響。通過把宏觀經濟學與物理學中的弦理論進行比較,我們可以看到在科學中的一種一般的失敗模式——當對德高望重的領導者的尊重演變成對權威的順從,當這種順從取代了客觀事實在科學真理中的最終決定性地位時,這種失敗模式就會發生」(Romer,2016)。
羅默把宏觀經濟學「忽略了明顯的事實」和「歸因於假想的原因」看成是「對權威的順從」所導致的「倒退」。可實際上,不論是宏觀經濟學還是微觀經濟學,「忽略明顯的事實」和「歸因於假想的原因」一直就是經濟學參照型理論的本質規定,是羅默以及許多類似批評者在基本理論概念和分類上的模糊才最終出現了這個誤讀。
如本文開篇所述,經濟學理論包含了參照型理論、解釋型理論、政策型理論三種類型。但是,這個本質性的分類似乎很少被清晰地加以表述和傳授,以至於人們對經濟學最常見的不滿和批評其實不過是他們「用對解釋型理論的要求去批評參照型理論」的結果(「A型錯誤」)。而參照型理論之所以說是必要的,那是因為我們根本不可能通過理論模型(文字模型、數理模型和計量模型)去完全把握複雜的現實,模擬現實的理論模型必然包含必要的簡化和虛設;對複雜現實的進一步把握也只有在此基礎上通過放寬假設和逐步向解釋型理論靠近才可能實現。
羅默用沃克爾擔任美聯儲主席期間的利率、通脹率與失業率等相關事實批評了「貨幣政策並不重要」的觀點,批評了「真實經濟周期模型」(RBC)用虛構的技術衝擊而不是人們的實際行為去解釋宏觀變量的波動,還批評了「動態隨機一般均衡模型」(DSGE)用更多的虛構衝擊和粘性價格去發展或打扮「真實經濟周期模型」。
羅默總結說:「『所有模型都是假的』這一論斷似乎已經被普遍用作一種理由來拋棄那些與流行模型不相符合的事實。這些來自方法論的託詞,這些『無法令人信服的』對事實的拋棄,反映出模型對真理不置可否的關係,這種關係遠遠超越了後現代主義的諷刺,使得這些模型應該得到它們自己的標籤。我給它們起名叫作『後真實模型』。……當模型中變量的數量增加時,模型識別問題將會更為糟糕。在實踐中,這意味著計量經濟學家在決定出現什麼結果上具有更大的自由度。……計量經濟學家可以去搜尋一些先驗分布施加給看似次要的參數上,以找到那些給經濟學家所關心的參數帶來預料結果的先驗分布」(Romer,2016)。
羅默還毫不客氣地批評了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盧卡斯、普雷斯科特和薩金特的「失敗」:「當有些人受自身利益驅動時,對科學的威脅就產生了。人們總是受自身利益的驅使。如果科學要求它的參與者是無私的聖人,那它永遠也不會存在。就像市場一樣,科學是一個使用競爭把個人私利導向集體利益的社會制度。問題是,在科學中的競爭就像市場競爭一樣容易出現互相勾結。盧卡斯、普利斯科特和薩金特推動了後真實宏觀經濟學的發展。1980年以前,他們對宏觀經濟學理論做出了重要的科學貢獻。當這些貢獻引起可能是諷刺的、蔑視的、過了頭的批評時,他們就都『躲到了洞裡』」。
總之,羅默的批評集中在主流宏觀模型忽略明顯的事實(貨幣政策的作用)、迷戀超現實的外生衝擊(非現實假設)、隨意對待參數識別或取值、誇大宏觀模型的作用(「預防衰退的核心問題已經解決了」)、順從權威意見並相互縱容等五個方面。
二、羅默的常識主義和道德主義衝動及其隱含的邏輯困境
羅默(Romer,2016)的以下看法無疑是正確的:現有的宏觀經濟模型「忽略了明顯的事實」,現有的宏觀經濟模型錯誤地認為「貨幣政策並不重要」,科學無法「要求它的參與者是無私的聖人」,科學界的成員們應該「培養的是一切都不是神聖的和權威應該永遠受到挑戰的信念」,冷漠的容忍比起堅定地維護「一個明顯的錯誤對科學更具有腐蝕性」。遺憾的是,這些看法正確得太普通、太常識化了,而我們更關心的其實是一些更有技術含量的觀點及其說服力。
當羅默說「如果我必須在背叛科學和背叛朋友間做出一個選擇,我希望我有勇氣背叛我的朋友」(Romer,2016)時,他確實顯得形象高大。但是,羅默在常識主義和道德主義上的正確,卻不幸扭曲了宏觀經濟學權威所犯錯誤的性質。所謂常識主義,是指只考慮理論邏輯與現實的表面對接,而不考慮理論類型的性質、理論傳統(特別是新古典參照型理論傳統)的慣性以及理論與現實對接背後的政治文化作用。所謂道德主義,是指過分強調利益追求壓倒真理追求所包含的敗德的一面,而忽視了理論模型的細節選擇,也包含著認知局限甚至是價值偏向和理論傳統可能限制認知深度的另一面。
宏觀經濟學權威及其追隨者的主要錯誤,其實不在於忽略了明顯的事實或迷戀超現實的外生衝擊,也不在於隨意對待參數識別或取值及誇大宏觀模型的作用,甚至也不是為了維護共同體利益而相互包庇,他們真正的錯誤是:當宏觀經濟學家們因為現實的複雜而不得不把自己的研究局限於參照型理論的範圍時,他們的自我設限會形成一種忽略明顯事實的「參照型思維慣性」。有時,這種思維慣性會如此強大,以至於他們會誤以為自己的參照型理論已經是有效的解釋型理論或政策型理論的基礎。
也就是說,羅默誤以為宏觀經濟學家們犯了常識錯誤和道德錯誤,可他這個看法本身卻是因為理論概念模糊導致的「用對解釋型理論的要求去批評參照型理論」的「A型錯誤」;而宏觀經濟學家們犯的錯誤其實是「把參照型理論裝扮成一種解釋型理論」以及「把以參照型理論為基礎的政策型理論誇大成以解釋型理論為基礎的政策型理論」的「B型錯誤」和「C型錯誤」。不幸的是,羅默的基本概念模糊也使人們可以反過來考慮他自己是否也會犯「B型錯誤」和「C型錯誤」,即考慮羅默自己的理論是否已經成為解釋型理論而可以避免參照型理論那些挨批評的局限。
這裡涉及的問題是:參照型理論的局限該不該批評?批評者自己是否已經擺脫這些局限而更有批評他人的資格?批評者也有類似局限是否將陷入「批人批自己」的困境?對宏觀經濟學的不滿應該是一種對常識錯誤和道德錯誤的不滿,還是一種對參照型理論太多而解釋型理論太少的不滿?
羅默看不到問題所在,恰恰說明他自己很可能也大有問題。羅默在該文裡提到盧卡斯的自相矛盾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羅默說:「當盧卡斯和薩金特(1979)寫道『任何人如果聲稱具有給出定量經濟政策建議的能力,那麼就必須解決時間序列的結構模型中的識別問題』時,他們使用『任何人』這個詞意味著,沒有人可以得到拒絕回答識別問題的通行證。……盧卡斯(Lucas,2003)提出了一個事實論斷,其錯誤更嚴重:『我此次講座的論點是,宏觀經濟學在這個原始意義上已經成功了,即它預防衰退的核心問題已經解決了,所有實踐中的目標都已經解決了,而且事實上已經解決很多年了』」。
為什麼說羅默批評盧卡斯自相矛盾本身大有問題呢?因為,盧卡斯清楚地知道,「結構模型中的識別問題」會限制「定量經濟政策建議」的有效性,但「宏觀模型依賴於並不可信的識別假設」卻是這類模型所反映的參照型理論的必要局限,正是這種局限以及對此的不敏感才導致了盧卡斯等在看待貨幣政策的重要性時顯得猶豫不決甚至前後矛盾。即是說:在參照意義的模型範圍內,盧卡斯不太承認貨幣政策的重要性(2003年美國經濟學聯合會會長講演);而在理解現實的模型範圍外,盧卡斯又不得不承認貨幣政策的重要(1995年諾貝爾經濟學獎講演)。關鍵在於,這不是一種常識所理解的「誇大自己宏觀模型作用」而自相矛盾的錯誤(羅默所批評的常識錯誤),而是一種因為局限於參照型理論又誇大了參照型理論而自相矛盾的錯誤(「C型錯誤」)。
當20世紀90年代的長期經濟穩定導致盧卡斯自我膨脹地宣稱「預防衰退的核心問題已經解決」(Lucas,2003)時,盧卡斯所犯的錯誤就是他「誇大參照型理論作用」的錯誤,不是羅默所批評的「維護自己宏觀模型局限」而自相矛盾的錯誤。「誇大參照型理論作用」的結果當然是「預防衰退的核心問題已經解決」很快被2008年的金融危機所證偽。
同樣重要的是,盧卡斯等的模型不太承認貨幣政策的重要性,這並不意味著別人(包括貨幣主義者)沒有發展出強調貨幣政策重要性的模型;而即便強調了貨幣政策的重要性也並不意味著別人的模型就能擺脫參照型理論的特徵(包括涉及商品貨幣與信用貨幣的重大區別),從而能完全解釋現實中的宏觀經濟波動。例如,在解釋短期經濟波動問題上,貨幣主義的模型就不如費雪的「債務-通縮論」更有說服力。
這裡要說明的是:(1)參照型理論與解釋型理論只是一種相對的劃分,多數理論模型往往因為明確或暗含的非現實假設(包括文字模型或數理模型的前提假設、計量模型確定參數的選項假設和參數識別的數值假設)而僅僅是參照性質的,我們只能把其中最具有解釋力的看成是解釋型理論或更偏向解釋型的理論。(2)即便是非常成功的解釋型理論,也不意味著現實的經濟政策選擇一定能按照這種解釋型理論來操作,因為有效理論是一回事,實際決策背後的公共選擇過程則完全可能是另一回事。(3)短期經濟波動的原因同長期經濟增長的原因一樣複雜,不管是貨幣還是信貸都無法單一解釋,即便是把貨幣或信貸當成主次原因中的主因也無法揭示現實的全貌,經濟波動和經濟增長的研究很可能急需確立一種「要素邊際推移」的新觀念(參見下節的進一步分析)。
本節的要點是:參照型理論必然有局限,誇大參照型理論不行,把誇大參照型理論當成誇大某些具體理論也不對。羅默對主流宏觀模型依賴外生技術衝擊的批評自然讓人聯想到其把技術創新引入宏觀分析的「內生增長理論」,儘管前者涉及的是短期波動,後者涉及的是長期增長。因此,下一節要分析的是,羅默的「內生增長理論」及其後續的「制度決定論」的局限正是他對他人的批評會反過來擊中自身的明證。
那麼,為什麼說「內生增長理論」和「制度決定論」也像盧卡斯等的理論一樣都只是有局限的參照型理論?這種局限對羅默的常識主義和道德主義觀點來說又意味著什麼?
三、「內生增長理論」和「制度決定論」的局限
羅默的「內生增長理論」認為,技術進步是經濟增長的核心,技術變化是市場激勵的內生結果,技術具有近似於可重複共享而不受損和不增加成本的非爭奪性質。新知識具有無限性和外部性,運用知識的邊際生產力遞增,但知識本身的邊際收益遞減,故政府鼓勵知識生產的政策是必要的。人口質量比人口數量更重要,有溢出效應的知識和人力資本是經濟增長的關鍵。國別增長存在差異,大國具有規模效應,參與全球化和自由貿易可以促進經濟增長。
(一)「內生增長理論」和「制度決定論」的對比
在為《簡明經濟學百科全書》撰寫的「經濟增長」詞條中,羅默把經濟增長類比成烹飪,認為經濟增長的動力是更好的食譜,不只是更多的烹飪。但是,新制度主義的「諾思詰問」卻幾乎完全否定了羅默的「內生增長理論」。「諾思詰問」說的是,如果像新古典增長理論所說的那樣,資本、勞動、知識、教育、技術、創新等等都很重要,那為什麼有些地方能有這些要素而有些地方卻不能有呢?
顯然,「內生增長理論」只是一種存在非現實假設的參照型理論,因為它假設制度是增長原因分析中可以忽略的。可在諾思的「制度決定論」看來,問題不是更好的食譜,而是為什麼有些地方能有好的菜譜和烹飪技術,而有些地方卻不能。這個問題的存在自然意味著羅默的「內生增長理論」也同樣包含了「忽略明顯事實」,因而也包含了適用範圍有限的某些非現實假設。實際上,「諾思詰問」擊中了包括羅默的「內生增長理論」在內的所有新古典增長理論的要害:這些理論只考慮經濟增長的直接原因,不考慮經濟增長的根本原因。在諾思看來,資本、勞動、知識、教育、技術、創新、企業家精神等等的增加,本身就是增長而不是增長的原因;新古典增長理論說的是增長的來源,可現實需要知道的是增長的根源。
這就是說,同新古典傳統的其他理論一樣,「內生增長理論」也是一種羅默在批評宏觀經濟學時所說的「忽略了明顯事實」的參照型理論,它也存在羅默所挖苦的「假設A……假設B……等等,所以我們證明了P為真,那麼這個模型就被識別了」的類似問題。即便羅默把外生技術衝擊內生化了,也還是不可能解決「忽略了明顯事實」的問題。這當然是經濟學參照型理論的本質規定,也是羅默無形中所落入的自設困境。可是,「忽略了明顯事實」的參照型理論是完全必要的,是邁向知識完整性和有效政府政策的必要起點和參照。所以,羅默要拒絕的是用解釋型理論的要求去批評參照型理論的思維,是以為自己的理論已經擺脫了參照型局限的幻覺。
這當然也反過來表明,他所批評的那些宏觀經濟模型並不像他說的那麼不堪。明尼蘇達大學經濟學教授V.V.Chari曾批評羅默對宏觀經濟模型只會破壞而沒有建設,羅默的反應是:「我在說車壞了,而別人卻說,羅默是個壞蛋,因為他修不了車」。羅默心中也許有一種對知識完整性和政府政策有效性的追求,但他對這個評論的反應表明的只是一種無言以對。雖然,相互批評總是必要的,但問題卻在於能否在此基礎上拿出更好的替代性理論。
(二)羅默的「制度決定論」及其局限
羅默自己似乎也意識到了「內生增長理論」的局限性,所以他後來轉向了諾思等所倡導的「制度決定論」,認為更好的食譜只能出現在有更好制度的地方。羅默在《新卡爾多事實》一文裡開始強調製度的重要性:「一個考慮到創意的模型顯示,制度比新古典增長模型認為的更複雜、更重要。……一個懸而未決的政策問題是,如何設計最優制度以支持非競爭性創意的生產和分配。……像公共教育和大學一樣,制度對理解人力資本的增加也相當重要。制度本身也是創意——它是影響資源配置的發明,人們追尋更好制度的努力從不曾停止過。……在不久的將來,我們也許有望建立一個制度演進的簡單模型。將這樣的模型與本文所概括的研究增長的統一方法相結合,一定會形成一個宏大統一的經濟學理論」。而羅默在《全球化的哪些部分對追趕型增長是重要的》一文裡甚至提出:「如果元制度(即改變制度的制度)的創新能使人們更容易地將現有制度轉變成在其他地區已經成功運作的制度,那麼它就是非常有價值的創新」。
羅默還因此大張旗鼓地推介他的「憲章城市」實驗,認為落後國家可以通過推行西方人治理的方式來實現經濟起飛。不管這是一種舊殖民主義模式的複製還是一種新殖民主義的實驗,羅默從2009年開始就開始推銷這個計劃。可是,2011年初在中美洲小國宏都拉斯展開的「憲章城市」實驗,不到兩年,就因為宏都拉斯當局在具體運作上對羅默及其專家顧問團隊的不透明而告終。
羅默似乎未能認識到,「制度決定論」確實使他對經濟增長的理解從參照型理論向解釋型理論邁進了一步,可「忽略明顯事實」的問題還是未被解決,「制度決定論」仍然可能只是對文化有非現實假設的參照型理論。其實,「憲章城市」實驗的制度主義理論依據離真正能說明經濟增長的解釋型理論還有一定距離,離能指導經濟起飛的政策型理論也還相當遙遠,其中被「忽略了的明顯事實」是:制度與具體制度運行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他的「制度決定論」本質上只是一種忽視經濟增長背後的文化運行特徵和公共選擇特徵的理論。
不管理想狀態的「制度決定論」如何,羅默版本的「制度決定論」的盲點在於:制度的重要性並不在於制度本身,而在於制度在具體運行環境下的有效程度,制度的具體運行環境因此至少與制度一樣重要。制度的運行在文化偏向上是非中性的,制度的運行在利益偏向上也是非中性的,這是制度的文化運行特徵和公共選擇特徵的含義。即是說,不是因為制度在西方國家能有效運行並推動了增長就證明制度重要,而是因為特定製度在特定文化下能有效推動經濟增長才證明了制度重要。羅默那種未把文化納入分析的抽象制度和元制度在現實中當然是不存在的。特定的政治人物和政策有可能推動文化的變遷,但核心文化規則往往是最難改變的。
問題還在於,經濟增長是政治依賴的,而政治目的則是多元或非唯一為增長的。羅默喜歡拿中國的經濟特區與「憲章城市」進行類比,這顯示了他似乎不知道具體政治情景下的公共選擇為何物。因為,將宏都拉斯的「現有制度轉變成在其他地區已經成功運作的制度」是一個政治問題而不是一個工程問題。經濟增長其實並不單單是在有利於增長的特定製度文化推動下的一種結果,而更主要的是特定製度文化中的各社會主體在尋求自我分配優勢的政治博弈後還能碰巧推動增長的一種附帶性結果。
(三)參照型理論的思維慣性與增長理論的要素協調
羅默的「憲章城市」實驗不僅涉及對制度、文化和公共選擇的認識,還涉及一個經濟學家對理想參照、理論解釋與政策主張之間界線的敏感程度。經濟學家確實可以對改造世界起作用,但經濟學家的這個作用也是有嚴格條件的。對這些嚴格條件的關切往往使一些經濟學家更注重於解釋世界;而另一些更熱衷於學以致用的經濟學家可能因此把更注重於解釋世界誤讀為「學不致用」,並因此在沒學透徹的情況下就匆忙投入到改造世界的行動之中。知行合一固然可貴,但知不透則行不果。在這個意義上,羅默「憲章城市」實驗的失敗不僅是他的增長理論的失敗,而且也是他對制度文化和政治博弈認知的失敗,即他的失敗表現在,繞過了一種更貼近現實的解釋型理論而從新古典參照型理論直接進入政策型理論。
一個有諾獎級創意理論的經濟學家為什麼會提出如此行不通的創意呢?那可能是因為,新古典主義和有強烈新古典色彩的制度主義增長理論的潛意識裡都以為,只要有了一個充滿公式和模型的菜譜就能夠西式機械化地烹飪出一道道美味佳餚。遺憾的是,新古典增長理論對現實的解讀就如同青春期的戀人對所愛對象那樣充滿了自我幻覺。新古典增長理論邏輯上是一種可以從前提推導出結論的社會工程學,所以,新古典經濟學家才會情不自禁地把自己當成了可以不顧公共選擇背景的社會工程師。可如果配角性質的經濟政策顧問膨脹成經濟增長工程的操刀手,一個經濟學家就可能會在升騰為「上帝」的同時陷入自我幻滅。
這裡要特別注意的是,對制度文化和政治博弈的認知不是一個簡單的認識問題,因為其實多數人對此是有理解的。這裡所說的認知是指能否把一般的知識特意地納入理論邏輯,並進一步把它方法論化並變成自覺的思維,從而在所有的經濟增長解釋和其他經濟分析中都能避免出現邏輯遺漏。或者說,對制度文化和政治博弈的把握是一個「常識認識-納入邏輯-方法論化」的三層認知過程。別人說完了你馬上懂,根本不意味著你已經掌握了這個思維。實際上,在這個方法論問題上犯錯誤的經濟學家往往都是因為未能把誰都懂的常識徹底地固定在自己的分析邏輯裡。
羅默曾經激烈批評經濟學中的數學誤用和濫用,認為誤用導致了濫用,人們對枯燥推導過程的冷漠又加劇了濫用。可實際上,即便經濟學用對了數學也會有濫用,人們的冷漠也只不過是在顯示過分數學化的參照型理論在解釋經濟增長上的局限而已。更明確地說,作為通過遠離現實來把握現實的理論體系,新古典理論本來就無法避免數學濫用,不是數學家的經濟學家也不可能不誤用數學(且不去說數學包裝的潛規則);新古典理論也只有用數學化的理論模型來壓倒現實化的理論模型,才可能實現「低因果密度的模型」對「高因果密度的現實」的把握。所以,用正確的數學把現實的真問題掩蓋掉,這才是真正的數學誤用和濫用。這意味著,在新古典思維的支配下,對制度文化和政治博弈的認知不是一個「是否有知識」的問題,而是一個能否把參照型理論轉化為解釋型理論的問題。
美國經濟學家羅德裡克在其《經濟學規則》裡說:「不要被數學嚇到。經濟學家運用數學不是因為他們聰明,而是因為他們不夠聰明」。其實,構建數學化的參照型理論和構建現實化的解釋型理論是不同的聰明,因參照型理論的思維慣性而把參照型理論當成解釋型理論來用那才是真的不夠聰明。
對經濟增長理論來說,困難的並不在於認為某個因素「最重要」或「也重要」,而在於邏輯地協調自己認為重要的各個因素,或者在各有道理的情況下邏輯地協調自己和他人認為最重要的因素。在這一問題上,羅默的獲獎理論「知識-教育-技術」與後續理論「創意-制度-人口」顯然無法得到自我協調。例如,前者強調人力資本,後者強調製度創新,這就涉及「人力資本決定論」與「制度決定論」的協調問題;前者強調人口質量,後者強調人口數量,這也涉及哪個因素更為重要的問題;而如果因此認為所有這些因素都重要,那麼,這種大雜燴式的綜合就可能會因為面面俱到而完全取消了理論。還有,即便在特定的制度文化前提下強調技術創新,我們也面臨著技術發展加速而經濟增長率卻降低的「生產率悖論」;這個悖論在20世紀60年代以來的美國經濟中體現得尤其明顯,這背後自然也包含著不同增長因素在重要性上的協調問題。
迄今為止,經濟學中的增長理論仍然無法解決各個重大因素之間的協調問題,這當然也是不同理論依然自話自說,並因多元競爭的假象而讓人心安理得的原因。可是,邏輯協調從來不是一個為尊重多元競爭而強調多元競爭的問題,而是一個理論徹底性和現實迫切性的問題。這就是上文所說的,經濟波動和經濟增長的研究很可能急需確立一種「要素邊際推移」的新觀念而展開一種新的理論綜合。
四、經濟學家的常見病:關於「理論類型模糊」的四個典型案例
在「理論類型模糊」的問題上羅默並不是孤單的,本節將用經濟學中的四個典型理論案例(假設現實性、效用最大化、需求定律、經濟理性)來進一步解釋本文提出的「理論三分法」的含義和重要性。
(一)弗裡德曼的「預測至上論」
第一個案例涉及弗裡德曼的「預測至上論」。羅默提到「忽略了明顯事實」的理論模型往往會引用弗裡德曼的「理論越重要,其假設就越不切實際」作為辯護。上文已經分析了,「忽略明顯事實」是參照型理論通過簡化去把握複雜現實的必要手段,在這個意義上,弗裡德曼所提供的標準辯護不僅是多餘的,而且已經被證明是導致理論混亂的一個始作俑者。
弗裡德曼的《實證經濟學方法論》是被廣為引用和爭論的一篇重要論文,該文認為:我們不能用理論假設的現實性來檢驗理論本身是否正確;我們可以給形式化的理論賦予經驗含義,形式化的理論很可能也大多得益於經驗(不排除靈感和想像),但理論是因為從假設推到結論的內在一致性而不是經驗含義而成為理論的;如果理論的假設與現實條件相符合,理論的結論又與經驗事實相一致,那麼該理論就具有外在一致性;但重要的不是理論的外在一致性(如利潤最大化假設與廠商的追求),而是理論的內在一致性所規定的理論適用範圍(如廠商的商業行為);理論結論符合所要面對的經驗事實,整個理論在特定範圍內具備預測能力,才是檢驗理論好壞的關鍵。
弗裡德曼強調兩點:理論的內在一致性比經驗內容更重要,理論的預測能力比假設的現實性更重要。弗裡德曼對理論假設現實性的輕視招來了普遍的不滿,但幾乎所有批評都沒有擊中弗裡德曼的弱點。按照本文的「理論三分法」,經濟學理論有參照型理論、解釋型理論、政策型理論之分,對這三種類型的理論來說,理論的內在一致性確實比經驗內容更重要,內在的邏輯一致性確實是理論本身的第一生命。但是,不同類型的理論對假設的現實性卻有不同的要求,參照型理論(如一般均衡論)的假設無須具有現實性,但解釋型理論(如行為經濟學)和政策型理論(如發展經濟學)的假設卻必須具有現實性。
在預測能力方面(包括趨勢預測和精細預測),人們對不同類型的理論會有不同的期望。參照型理論的功用在於提供分析的邏輯基點和理想參照,故人們對其預測能力的要求並不高,即便它具有預測力也不值得誇耀(停擺的鐘一天也能對兩回),而人們對解釋型理論和政策型理論的預測能力會有更高的要求。但是,理論的預測能力面臨不確定性的本質規定,理論預測力往往受範圍和條件的限制,並且預測失敗是更普遍的現象(否則人就成上帝了)。所以,參照型理論的基點作用比預測力更重要,解釋型理論的解釋力比預測力更重要(儘管預測力強的理論會更有競爭力),而政策型理論的利害偏向則比預測力更重要。
總之,弗裡德曼的「預測至上論」由於忽視了理論的不同類型而誇大了預測力的重要,貶低了假設的現實性對解釋型理論和政策型理論的要求,最終導致了與假設現實性、解釋力、預測力相關的討論陷入混亂。把弗裡德曼的方法論看成「工具主義」也只有在參照型理論的前提下才能成立,解釋型理論要求的是「現實主義」而不是「工具主義」。另外,那些一直在批評經濟學理論前提假設不現實的人特別需要理解這個「理論三分法」,以避免對參照型理論進行沒完沒了的誤讀和批評。經濟學的底層理論就是當參照用的,沒有這個基礎,就不可能有通過放寬理論假設(如科斯定理中的零交易費用假設)發展而來的解釋型理論和政策型理論。
(二)「效用最大化」假設
第二個案例涉及經濟學最基礎的「效用最大化」假設。在消費者理論中,效用最大化指的是既定收入下的多種消費選擇均衡,即個人通過多物品綜合選擇的邊際效用均等化去實現既定收入下的效用最大化。如果用A1、B1、C1表示多種效用物,那麼,效用最大化的條件就是總量不同的A1、B1、C1在增量上的效用相同。顯然,效用最大化是參照型理論,不是解釋型或政策型理論。它假定完全理性、完全信息、無交易費用,這些都是分析消費選擇的有用出發點和參照點,因為完全拋開參照去理解消費選擇的做法只會使我們對現實的理解變得更加困難。
在經濟學的解釋型理論裡,效用最大化會被加入修正條件,最常見的兩個修正是:加入預期及不確定性(涉及理性、信息、交易成本),擴大效用概念的含義(涉及物質效用之外的精神效用和情感效用)。由於效用最大化本身的結果論含義,第一個修正之後,它對現實的解釋還是可能不對。因為,A1、B1、C1是多個效用物,但在A裡可能有A1、A2、A3多個備選,為什麼是A1被選中呢?參照型理論的解釋是,個人知道A1的結果效用最高;解釋型理論的解釋是,個人在有限理性下知道A1的預期結果效用最高。然而,結果論的思維考慮的是決策的結果效用,不考慮決策本身所可能具有的效用,可人的社會性決定了人在家庭或社會中的決策本身可能具有極高的效用,這就是「誰說了算」的效用,即實現個人意志的精神效用和情感效用(第二個修正)。
個人意志自然不從屬於有限理性的範疇,有限理性涉及結果的計算和預期的理智限制,個人意志涉及的是可能包含結果的當下滿足或意志實現,它是包括並超越了理性限定的個人追求。所以,從現實和解釋型理論的角度看,人的行為不再單單是追求效用最大化,而是追求意志最大化。這裡,還要注意區分追求意志最大化與實現這個意志最大化。意志一詞借用了叔本華的「生命意志」及尼採的「權力意志」兩個含義,生命意志比權力意志少一些人際優勢含義。人的一個本質,其實就是追求包括權力在內的各種含義的分配優勢。總之,意志最大化才是真正符合現實邏輯的人的基本行為假設,但是,這並不妨礙效用最大化成為經濟學參照型理論的標準假設,這當然也是批評這個假設的人所要注意的。
(三)「需求定律」的有效性
第三個案例涉及「需求定律」的有效性問題。需求定律說的是,在其他因素不變時,商品的價格低需求量就高,價格高需求量就低(需求曲線向右下傾斜、斜率為負)。顯然,需求定律是典型的參照型理論,因為「其他因素不變」就是典型的非現實假設,是簡化分析,只看需求者代價,不看替代品價格、需求者收入以及需求迫切性與多樣性的參照起點。所以,如果有人從「需求者的成本收益決定商品供求,供求是因、價格是果」去批評需求定律,那就完全文不對題,因為這是在拿解釋型理論去要求一個參照型理論。
需求定律在與假設對應的範圍內,其實已經有很強的解釋力和預測力。不過,「吉芬商品」確實是需求定律的反例:在特定情況下,土豆的價格上升會引起需求量的增加而不是下降,因為土豆價格上升會有強收入效應,窮人會因此少買肉而多買土豆為主食。某些炫耀商品或「凡勃倫商品」,價格上升需求量也上升,因為富人願意花更大代價購買社會羨慕(投機品也因階段性漲價預期而類似)。很明顯,如果考慮了收入和需求迫切性與多樣性,參照型理論就已經通過假設的變動而被修正為解釋型理論,理論的適用範圍也因此擴大。這就不是區別「意圖需求」與「實際需求」或區別心理規律(不可證偽)與實際規律(可以證偽)的問題,也不是它因隱含「價格外生論」而有誤的問題了。
可見,如果不能從「理論三分法」的角度看問題,就經常會犯兩類錯誤:一是改動參照型理論的前提假設(如把價格外生改為價格內生),然後說這個參照型理論不成立。二是把參照型理論當成解釋型理論,不改變假設就拿來生硬分析和解釋現實(如硬說現實中的價格是外生的)。「理論三分法」如此簡單和清晰,但許多參與討論需求定律的對錯和驗證問題的中外經濟學家都不能如此去看問題,這表明這個分類學思維的重要性還遠未被人們所認識。
(四)理性概念
最後,第四個案例涉及經濟學中的理性概念。我們經常聽到有人批評經濟學的理性概念不現實,新古典經濟學的理性概念確實是理想參照性質的,但是,這也意味著經濟學除了有參照型的理性概念,也存在解釋型的理性概念。要完整地理解經濟學的理性概念,就必須理解以下五個方面:
(1)像阿爾欽那樣區分事前理性與事後理性。事前理性是主體採用過程標準進行判斷的理性,事後理性是評論者採用結果標準進行判斷的理性,事後理性是不能用於解釋主體行為過程中所面臨的局限的;事前理性偏向於有限理性,事後理性偏向於無限理性。
(2)避免拿社會理性去完全否定個人理性。社會理性偏向於社會標準,個人理性偏向於個人標準,不能拿社會客觀完全否定個人主觀,社會應該為個人偏好留有餘地,特別是要考慮西蒙所說的個人的有限理性。
(3)像貝克爾那樣把利他主義包括在個人精神自利的範圍內。利他也是一種自我滿足,行為主義者所說的「強互惠」並沒有超出理性的範圍,理性是個體-群體演化博弈意義上的理性;行為經濟學對經濟理性的批評並不完全成立,行為主義是把參照型的理性概念發展成為一種解釋型概念的典型案例,認為行為主義將成為經濟學的未來,顯然是誤讀了經濟學的整體理論結構。
(4)避免拿靜態的抽象理性來否定動態的情景理性。理性不僅涉及事前事後、群體個體、利己利他,還涉及財富狀態、環境狀態、動態分配狀態、制度文化狀態等。
(5)確立解釋型理性與參照型理性的觀念。事前理性、個體理性、利他理性、動態理性偏向於解釋型理性,而事後理性、集體理性、利己理性、靜態理性偏向於參照型理性;這兩類理性都有自己的意義和局限,不可偏廢或誇大任何一類。有了這種總體把握,就能夠避免總是從完全理性的假設去批評經濟學,似乎經濟學只有參照型理論而未能發展出解釋型理論。
另外,理性概念可以只涉及利益而無須引入公平,廣義利益可以涉及初始分配與未來分配,還可能涉及相關各方的財富狀態、環境狀態、安全考慮等等。在常識裡,理性是一個結果概念,如果超越常識,會發現用理性和非理性進行事前分析存在本質性的困難。常識性結果論的缺陷在於,它在進行事前分析時,往往暗中套上一個仿佛已經知道的長期結果。馬克思和巴菲特的價值論(社會必要勞動、內在價值)都碰到結果論的困境,當然,布坎南的「一致同意」過程論也有困境(過程也可能包含某種結果的知識),這個問題就變得特別微妙。
理性還可以有短期理性與長期理性之分,訓練理性與非訓練理性之分,設計理性與非設計理性之分。但是,事前事後理性依然是最基本的,事後理性是指按照某種結果標準來衡量的理性,因此事後理性也是結果論理性。人在事前一般都按照自己的情景確定行為,即便知道社會或別人的結果標準也未必會照辦,這個事前理性就是有限理性,而事後理性暗含一種無限理性的觀念,這就是新古典主義的理性觀念。達爾文的自然選擇曾被批評為同義反覆,適者則生存,生存的即是適者,故整個邏輯接近於事後理性。短期、長期理性說的是有某種客觀標準的短期行為與長期行為;訓練、非訓練理性說的是是否用某種合意的結果來訓練人們照辦;而設計、非設計理性(哈耶克用語)則是指是否包含政治強制的客觀工程設計。
新古典理論是經濟學的根基,因此經濟學家特別容易中結果論的毒,一切都從主體似有似無的參照型理論去思考問題,不少經濟學家在這一點上往往是缺乏自我意識的。但這個問題在社會科學裡也很普遍,如亨廷頓的「文明衝突論」就包含主體似有似無的幻覺。按布坎南的說法,方法論也許不能幹出什麼,但它至少能讓你知道自己在幹些什麼。如果從主體思維出發,就不容易陷入客觀主義結果論。不過,主體思維也要反思,不能主觀相對主義化,不能完全排除結果對過程的影響(「布坎南陷阱」)。經驗反過來可能成為過程的參照,這個事實可以被用於控制各種外部性事件(如金融危機)。「市場行為者比監管機構更清楚並更有能力保護自己利益」已經被證明可能出大的外部性問題,但是,政府的公共決策也是一個自利過程,幹預也可能搞亂市場。可見,過程理性與結果理性最後都歸結為演化博弈了。
五、小結
紛繁多面的人類社會如此複雜,人們對這個社會是如何理解和增進理解的呢?有兩種方法可能是最基本的:第一種方法是對社會進行一些不完全現實的假設,然後在此基礎上確立一些把握現實的因果性或描述性的理論框架;第二種方法是強調某些自己認為特別重要的因素,並在忽略或暫時忽略其他所有因素的情況下確立一些把握現實的因果性或描述性的理論框架。事實證明,這兩種方法都是有效的,近代以來的學科分立發展就是在不同的社會側面運用這兩種方法的結果。
按照這兩種方法去理解社會的有效性主要體現在,既然誰也無法完全把握住哪怕僅僅是社會的某個側面,既然我們只能從不完全現實的假設和強調個別因素這兩種方式去逼近真相,那麼,增進對社會的理解就可以通過相應的兩種方式或兩者的某種混合來實現:逐步增加理論假設的現實性,探索和發現被暫時忽略的更重大因素並不斷進行綜合。
學術進步的要點不是去抽象地說「誰也不會全對」,而是要按公共邏輯規則具體地說出「到底錯在哪裡」。僅就基本方法而言,前人按照這兩種方法構建的理論模型都不可能是全錯的。我們只是在採用了更加現實的假設,或者發現了更重要的因素,並證明了新的理論確實更有解釋力和說服力之後,才可以說前人的理論是存在局限的,或者說前人的理論在某個環節上完全錯誤。同樣,後人也可能按相似的方式提出新理論而揚棄現在的理論。
但是,人們在強調自己的進步和正確時,經常會情不自禁地走向過分否定前人的四個極端:(1)把基本方法論帶來的必然局限或基本假設的有限適用範圍當成錯誤(如羅默對宏觀經濟模型的批評)。(2)在忽略前人的理論假設已經被改進的基礎上,片面地抓住某個問題而把自己的經驗研究當成一種理論革命(如行為經濟學對新古典經濟學的批評)。(3)忽視前人理論的參照意義和為後人提供前進基礎的作用(如許多對新古典經濟學的批評)。(4)不能把前人所強調的因素當成自己在發現更重大因素或進行理論綜合時可以避免重蹈覆轍的提示。
可以說,對現代經濟學的很多批評,都是上述前三種極端的表現。本文從一種經濟學的「理論三分法」入手,通過分析羅默的《宏觀經濟學困境》和「內生增長理論」以及四個典型理論案例,希望能有助於更好地把握現代經濟學的整體理論及其應用,也希望人們能因此避免很多對經濟學的無的放矢的批評,更好地促進理論發展。
就羅默批評宏觀經濟學的反現實和濫用數學而言,真正的問題不是反現實和濫用數學,而是經濟學的參照型理論(包括他的「內生增長理論」)很難不反現實和濫用數學。如果反現實和濫用數學是一種「惡」,那也是參照型理論為解釋型理論和政策型理論提供起點的一種必要的「惡」。
當沉溺於參照型理論(且未能轉換為解釋型和政策型理論)的經濟學家們對解釋現實和提供對策顯得過分自信時,那就應該馬上讓他們重溫一下那個暴露「參照型思維」的著名笑話:1983年德布魯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時,一些記者去找他,想知道他對經濟走向有何看法。據說他想了一會後說:「假設一個經濟體裡有n個商品和m個消費者……」。
在宏觀經濟學中的短期經濟波動和長期經濟增長問題上,偏重數據實證而忽視邏輯實證的傾向,很可能已經妨礙了我們通過確立一種「要素邊際推移」的觀念去進行一種真正的理論綜合。羅默對宏觀經濟學和數學濫用的不滿,實際上是一種對參照型理論太多而解釋型理論太少的不滿,但由於基本概念的模糊和學術傳統的慣性,他自己的研究其實是在強化而不是在突破這種困境。